我进高中的时候,陈老师刚从美国交流访问回来,分配来教我们班。隐约听到有神通的家长议论到他,无非就是希望孩子能分到他教的班级。后来,我才知道他教我们的时候已是特级教师,也出了不少书。
和我后来遇见过的编写过书籍的教书先生不同的是:他从没有向学生提起他自己的书,更没有推荐过他的书做课外参考教材。我们的三年英语除了使用教科书,还有就是他指定的《新概念英语》。两本书的使用重量基本相同。实际上当年我们的教科书内容非常陈旧,学的是外语,可是一点异国的气息也没有。这本《新概念英语》补充了教科书的不足,也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后来,我升入大学后,自己把剩下没学完的部分都自学了。他那时刚从美国回来,给我们也带来很多新的单词。我记得,讲到衣服,他说套头衫是pull over. 我在字典里也没有找到。语言是活的,也是不断变化的,他希望我们不仅要学狄更斯时代的英语,更应该学最当代的英语。这样,我们和人交流起来就不会让人觉得是刚从古墓里爬出来的。
虽然他是复旦大学英语系毕业的,但是他并不鼓励我们以英语为专业。他说英语只是用来学习和交流的工具,希望我们都学有所长。他非常注重我们的口头表达能力,每天上课的第一部分内容就是时事讨论。这不仅锻炼我们的口语,更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比如,奥运会期间,我们就讨论到了兴奋剂的问题。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当时的认识也就局限在:使用兴奋剂是作弊行为,违背了体育竞技公平的原则。他就启发我们:体育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搞体育把身体搞坏了值得吗?他引导我们认识到:体育是用来强身健体的,一个国家体育的强盛不能仅以奖牌来衡量,更要看人民大众的身体素质。大多数讨论的时候,陈老师都是启发我们,一般不会直接说出他自己的观点。偶尔也有例外。比如讨论到职业,他说:牧师、医师、律师国外传统上最popular的职业。那么在中国,做什么好呢?同学们各抒己见。他也发表自己的看法:当官最好……诚如他说的:外语只是一个载体,他希望学生掌握更多的知识。在听力课上内容有斯特劳斯,他就扩展开讲圆舞曲及他的代表作。
陈老师虽然是英语老师,却有了不得的中文功底。他在教学中,最喜欢教我们英语里的熟语、成语相应汉语里的表达。欣赏英文歌
我天资愚钝,也不用功。大概算不得是他的得意之作。不过我想,如果他知道一个学生在毕业25年间从没忘记过他,并一直感谢他的传道、授业、解惑,应该还是会多少有点欣慰的。
特别喜欢你最后说的,一个没什么特别的学生可以这样温馨地来回忆,他的确应该觉得非常欣慰。
陈老师不仅学问好,更有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清高。“为人师表”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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