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钟情,香港
任重很欣赏思璇名字中那个“璇”字。璇是一种圆形的美玉,取这个名字的人应该是:性情温柔,心思灵敏,待人接物圆通周到。这非常符合任重一贯的人生哲学:圆润含蓄,善于化解矛盾和正面冲突,模棱两可,凡事留有余地。为人处世缺乏鲜明的态度、清晰的立场,暧昧不明,精于暗示。
要逼着这样的人说一句痛快话,表达明明白白的态度,太难了。
一团和气下,他骨子里的挺拔尖锐锋利全都收刀入鞘,几乎无人见到。
从酒店到医院不到一百米,中间有一家小花店,探病的人都顺便从那儿买花,生意很好。在小店徘徊良久,他终于挑选了一束似是而非的红色香水月季搭配满天星。心情如同花色浓艳,有暗香扑鼻,但仍然不是她想要的玫瑰。
“那些玫瑰,在她十二岁时,都裱在了生日蛋糕上。”他心想。
每一年,叶好的生日前后,任重都会去那个偏僻多山的小城悄悄探望她。
福利院的伙食太单调,搪瓷饭碗里总是清一色的白菜,偶尔夹杂一两片白花花的肥肉。水煮白菜、炒白菜、白菜汤……此后每每提到福利院,叶好鼻子里总能闻到一股挥之不去的白菜味儿。白菜清清淡淡,照样养人,在感激它的同时又有些厌烦它,那种情绪是复杂的。后来她从历史课本中看到近代玉雕中白玉白菜、翠玉白菜那样的工艺品,领悟到一种特殊的美感,原来奇珍蕴于平常中,更显意味深长。“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顿顿白菜的日子,也需珍惜珍重。
叶好忘不了那个在幼儿园门口耍猴戏的老伯伯,蹲在他肩头上的猴子多好玩。穿着花花绿绿的小丑服不停翻跟头,摇摇晃晃地直立起来,象个大明星一样绕着场子和看热闹的大人小孩一一握手。又见它不停地翻开道具箱,拿出各种玩意儿耍宝。一会儿戴上个礼帽,一会儿挂串胡须,一会换件短褂,吱吱吱地比划着好象唱大戏,她挤在最前面乐得前仰后合。
小女孩穿着半旧的花布单衣和洗得泛白的阴丹兰布裤,背着个磨出毛边的军绿色小书包。任重看了心疼,怎么可能衣食用度独自讲究?于是心甘情愿变成那个戴着旧草帽,衣衫简陋跑江湖的耍猴人。
那个在小巷口卖棉花糖的叔叔,往进料口里注入各色砂糖,一下下地踩着踏板,上面的圆筒里就接连着飘出色彩绚丽的云丝,再用一根棍子卷啊卷,就可以卷出彩虹样绝美,云朵样蓬松的棉花糖。“哎呀,这几朵彩虹卷得不好,都送给你们吧。别急别急,每个小朋友都有份。”他的小女孩兴冲冲地把彩虹棉花糖举得高高地一路奔跑,想趁它融化掉之前给小伙伴春晓瞧一瞧。
通仁小学门口那个捏面人的老爷爷有神奇的本领,糯米粉、面粉加彩后和成的各色面团,在手里几经捏搓,再用一把小竹刀在上面点点、刻刻、划划,几下塑成桃色的身、手、头面,再给他披上鹦哥绿的匝巾和战袍。一会儿功夫,就出来个手提青龙偃月刀,足跨烈焰赤兔马,手绰美髯雄赳赳的关云长。再仔细一看,只见他面如重枣、眉若卧蚕、绿袍金铠,叶好惊奇地瞪大了眼睛,佩服得不得了。更吃惊的是,那个小面人在书桌上放了大半年,栩栩如生,颜色依旧鲜艳,也不见一点儿霉变开裂。过年的时候,张姨带着三岁的小儿子来家里玩。小弟弟眼尖,一眼看中了她书桌上那个红脸关公,吵着闹着要玩。妈妈没有问过她就拿走送给了小弟弟。
每一年的生日附近,任重真是变着法儿地让她开心。
守在通仁小学门口,卖精致可口的日式小吃。那些内地小城难得一见的稀罕小食,一毛钱送她一大包。
“哎呀,伯伯,我口袋里只有一毛钱。” 她摸摸口袋,很惋惜地叫道。
“小姑娘,没关系,我急着收摊回家,一毛钱也都卖给你。”纸包里的章鱼烧、炸虾天妇罗和麻薯,都是她幼时所爱。她不舍得一个人吃,小心翼翼地带回家,等到晚饭时和爸爸妈妈分着吃。
通仁很少见的鲜美的荔枝、猕猴桃、龙眼,她稀里糊涂地五分钱买了一大兜。
那个小女孩,每年见她都不一样,蹦着跳着使劲儿长。她生活中的那些小快乐小满足小确幸,都是他精心构思的惊喜。
十二岁,花儿一样的年龄,初见美好的少女。寻思着要送她特别的礼物,亲手做的生日蛋糕,花了不少时间,才学会娴熟地用粉色奶油裱出十二朵玫瑰。
叶好进中学后,任重常让人用舅舅的名义给她寄这寄那。看着她出落得日渐清丽,寄礼物的心情也越来越微妙复杂。
十三岁时寄给她相册,扉页上题写“不虚年华”,是敦促她的养父母能想起来多给她拍几张照片,记录下她含苞待放的青春。那本相册慢慢放进更多相片,她在每一张相片里腼腆微笑。
对春晓的感觉,越来越五味杂陈。一开始就猜到春晓爷爷的用意,仔细考虑过,这孩子与她正好相当,也高兴她能有这样的青梅竹马。看着两人渐渐长大,两小无猜,日益亲近,他竟是难以描述的迷惘。十五岁,在通仁中学的五楼阅览室,她和春晓算是在约会吗?想到她连自己的存在都不知道,他觉得自己委屈又可笑,只能拿出怀里那方“断舍离”的玉章,看了又看。在育英高中的那几年,眼见她和春晓传情达意鸿雁来往,自己是如何地煎熬。十七岁,春晓向她告白的那天,他再难受也必须转身忍受。他心里清楚:春晓才是适合她的男孩,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他暗地里低徊惆怅,只能用紫毫在宣纸上反复书写:春雨细蒙蒙,我身近幻影。“紫毫笔尖如锥兮利如刀”,字字剜心。
得知春晓在W军校一次特训任务中不幸遇难,任重震惊异常,一番仔细追查才弄清原委。春晓在军校时,被DAO NO.9查出他是其生母,生物工程科学家黄婉仪亲手制造的“试管婴儿”。由于黑摩罗的暗中插手,导致他一出生就携带某种遗传性致命基因缺陷,随即被“阿瓦斯的种子计划”标注为“焦芽败种”。为了避免这种缺陷基因通过实验室进一步扩散污染人种,春晓被“阿瓦斯的清道夫”WENWENG果断清除,DAO NO.9对外宣称他是意外牺牲。
任重得知真相后,内心沉痛,那不仅仅是爱屋及乌的忧伤。
多年的深耕细作,当他出现在黄钟大鼎时,已经混成天狼星NO.4的人物。在天狼星战斗团看似已经站稳脚跟,实际上还是少不了血雨腥风、明争暗斗,绝对不可能以真面目示人。任重和周磊不同,不用借助易容术。他原本就有变化能力,能够随心显形。当他只能用假身份接近叶好的时候,还会有其他选择吗?当然是扮演那个她一直默默等待的人——春晓。
因为基因的原罪,春晓被无情的秋风横扫,就用那一张脸深深铭记:他曾经来过,他仍然活着。
任重就这样一步一思量走进了病房,看见他手里绯红的香水月季,叶好从欣喜变成了挂在脸上的,毫不掩饰的失望……
飞机抵达香港后第三天下午,叶好跟随任重走出医院大门。华灯初上,灯红酒绿,饮食男女。从偏远宁静的W郡忽然降落到这个人潮拥挤、招牌林立的繁华闹市,摩肩接踵的人群,人与人之间离得这么近,她一时有些不适应。有人在街头拦住她派送化妆品广告的小册子,那一口地道的广东话立刻让她好兴奋。听了那么多年的粤语老歌,听当地人说话变成了有趣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游戏。她结结巴巴地试着拼凑点广东话,把人家弄得一头雾水,任重在旁边笑得夸张,好象头一回发现她也有幽默细胞。
香港,和巴黎一样,是个容易发生故事的地方。电影工业的繁荣,使这里在上个世纪一度盛产各种故事,文艺的、武侠的、暴力的、悬疑的、情色的……“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香港电影。”香港电影孵化过叶好中学时代的鉴赏力和想象力,在这个文静的小姑娘心里,也曾经狂野地乘载着一个江湖梦。香港,在造梦的同时又是清醒而现实的,一个拜金的都市。因此,所有的梦都注定了不会偏离物质走得太遥远。
任重拦了车,让司机把两人直接送到荣叔叔之前推荐的酒店。那是一间位于太平山顶卢吉道并不对外开放的私人酒店。静谧的环境,精心打理的庭园和优雅的蓝灰色英式洋房,从外面看还以为是谁的私宅。按下门铃通报过姓名,花园外的电动门打开,两人进入一楼大堂登记入住。
看得出原屋主喜欢金壁辉煌和希腊神话,创世混沌之后,众神之母盖亚于七彩祥云大地本体中诞生了天空乌拉诺斯、海洋蓬托斯和山脉乌瑞亚。天花板和地板上,天上地下都飞翔着神话。接踵而至的油画、雕塑,浓墨重彩的装潢让人头晕。又或许是脑震荡的后遗症?
荣叔叔早已经替她订下房间,穿蓝色制服的英俊侍应推着行李车在前面引路。进出电梯间,走过无声的宝蓝色地毯,把两人带到顶楼尽头的海景房。推开房门,里面是华丽繁复的大套房。一间主卧房,两间客房。豪华的起居间外是宽广的圆弧形露台,从这里可以俯瞰港岛的摩天大厦和著名的维多利亚港。流览过整个套房,任重把叶好的行李放进主卧房,他自己入住了隔壁一间客房。
侍应彬彬有礼地向两人告辞后,房门轻轻关闭。叶好似乎能听到自己心口那面小鼓砰砰直敲,声音吵得连对面的人都能听到。任重面不改色、谈笑自如,似乎早已习惯封闭空间中这样的亲密相对。
“你去换身衣服,等会儿我们到二楼餐厅用晚餐吧。今天就不出门了,你好好休息一下。”任重温和地叮嘱她。
关上卧室门,她捂住心口哑然失笑。任重是君子,那个紧张兮兮胡思乱想的,难道只是她自己?天气不太冷,楼内更是温度适宜,想到二楼那个奢华的餐厅,她有些懊恼。行李箱里只有几套简洁方便的出门行装,那些轻奢亮眼的漂亮衣物全都留在了安文的衣帽间。原本打算如遇到特别场合需要隆重些的衣装,就直接问思璇借,两人的身材相仿。现在,没有得体的晚装,包包里除了润肤霜,只有两管唇膏。
有人轻轻敲门,任重大概会读心术,从门口递来几个纸袋。银狐的披肩,优雅华贵的珠灰色晚装,裙袂翩然,正好是她的尺码。翻出唇膏,深红和粉色。她把深红抹在眼皮,粉色抹在唇上,镜子里一看,靓丽无敌。青春,就是最好的化妆品。只是,脖子和手腕上还少了点儿什么。
象一只优雅的白天鹅缓缓地游出去,任重身着黑色正装气质超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伸出你的右手。”叶好听话地抬起手腕,见他神秘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只腕表,给她套上。表形呈蝴蝶状,分针与时针是跳动着的一双纤细的红色触角,针尖各缀着一粒细微的红宝石,表盘数字上缀着蓝色碎钻,乳白腕带上凹凸可见一双翩翩起舞的蝴蝶。远远看去,整只腕表就象停歇在手腕上一只振翅欲飞的巨大蝴蝶。“盛夏阳光里,听见蝴蝶相触声。”
“玉色蝴蝶!”叶好惊喜叫出声。
“这是天狼星NO.4上的红宝石精和蓝精晶钻,这只表的特殊设计可以防御很厉害的射线攻击。”他真真假假地申明。
“天狼星NO.4?”他又在开玩笑,可他是在说要为她摘夜空里最亮的星星。
进了餐厅,被侍应引到座位上,有人手持金色烛台过来点燃蜡烛。烛光中,香槟芬芳的挥散,还未饮酒,她的眼底已有无限醉意。吃了什么,喝了什么,全部都忘了,只有烛光在心里摇曳。餐厅的隔壁是间酒吧,酒吧中央有个舞池,乐队在演奏老旧的金曲:When I Fall in Love。
“我们跳舞去吧。”飘飘然中与他在舞池里相拥,任重要带她旋转。才滑动了几步,她差点踉跄跌倒。从头到脚都醉了,怎么跳舞?
他一把搂紧她,两人渐渐慢下来,就在灯光明灭的角落处一动不动地默默相拥。她踮起脚尖仰起脸,仿似金色的菟丝,紧贴他任性地缠绕、攀爬、索取。他眼里也缠满了菟丝,“轻丝既难理,细缕竟无织。烂漫已万条,连绵复一色。安根不可知,萦心终不测。所贵能舒卷,伊用蓬生直。”
轻丝、细缕、萦心、难理,无法抗拒,他俯身滚烫地碰触她颤抖的嘴唇。一瞬间,心被柔软地狠狠地一击,真要命。任重拉着她,两人携手离开舞池。电梯、长廊、开门、关门。一把抵住她靠在墙上,她被他海啸般狂热的激吻淹没。直到几近窒息,两人才勉强分开。任重坐到沙发上,再也无法把目光挪开,她的眼神妖娆明媚,简直迷死人。
“我的女孩。”他一声叹息,一把搂过叶好坐到怀里,又是一番热烈缠绕。起居室的古董报时钟适时地“铛铛”作响,好不容易,他克制住冲动,身体微微颤抖着把她从怀里拉开。
他站起身,从酒柜取出两个水晶杯,往里面注满矿泉水和冰块,拿起一杯一饮而尽。随后推开门,径直走到露台上。叶好端着水杯跟了出去,一股冷风灌进来,她打个寒颤,立刻冷静下来。
月明星稀,静夜中的港岛灯火阑珊。
“我最喜欢的戏文是三百年前的一出戏。那时我途经天竺,在一个富绅举办的盛宴上,看到这么一出戏。那个戏用中文翻译过来,可以叫《凤还巢》,不过和中国的京剧《凤还巢》故事完全不同。戏文唱的是美丽的摩羯陀王后娜丽达与国王频婆罗十分恩爱,两人历经战乱分离,频婆罗变成画眉鸟前去探望他的爱妻,彼此忠贞不渝的爱情故事。
我还记得最后几句是这样唱的:
我的美娇娘啊
请你努力加餐饭
我的美娇娘啊
不要熄灭了光芒
我的美娇娘啊
请你一定要等待
等待有天金凤还巢
我的美娇娘啊……
我看到这里,心里也在反复咏唱:我的美娇娘啊。后来我一摸眼眶,有一滴眼泪正好流出来,那是我流下的第一滴眼泪。从那刻起,我开始羡慕起人世间的感情,也希望有朝一日能遇到自己的美娇娘。”
任重转过身深情地看着她:“现在,我已经找到了她。”
“所以美娇娘的含义是:恋人?”叶好忍不住追问。
“美娇娘的含义是:百分百的唯一。”任重盯着她的眼睛,慎重地强调。
叶好心头一热,一眨眼,一颗晶莹的泪珠滚落下来。放下水杯,靠过去从背后紧紧环抱住他的腰:“你也是我百分百的唯一。”
从五岁到二十岁,再到五十岁、一百岁,他都是她的唯一。
夜已深,在任重恋恋不舍的注视下,彼此道过晚安,叶好转身关上卧室门。虽然在同一屋檐下,依然有开门时的欣喜,和关门后的思念。就让这来之不易的恋情,绵长,再绵长。
如果她失去这所有记忆,请帮忙记得那晚她惊人的美丽。
那夜她大概因为醉酒,也可能是夙愿已了,摘下腕上蝴蝶换衣洗浴之后一躺下就睡得人事不省。
“张任重、南方医院的王晓笙、天狼星NO.4。”周磊紧盯着从叶好意识冰山下搜索出的这一幕幕,喃喃自语,酸涩难言:“美娇娘、百分百的唯一、十分钟,王晓笙,你够作够肉麻。”
感谢您的阅读,最后申明:本故事纯属虚构,原创作品,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