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的晚年悲剧
——读《陈希同親述》有感
潘天鸣
去年,正当世人热议谷开来、王立军和薄熙来的案件时,香港出版了一本关于陈希同的书。这本名为《陈希同親述》一书的问世,尽管在大陆属于禁书,但在互联网上却广为传播,并很快引起人们对16年前陈希同案的关注。
该书名为《陈希同親述——众口铄金难烁真》,是陈希同被判刑以后,在患病保外就医期间,接受姚监复老先生的采访,从2011年1月6日到2012年2月3日,一共8次访谈,书的主要内容是8次访谈的记录整理稿,并经陈希同过目。书中还包括姚先生提供给陈希同的有关材料,以及陈希同的辩护律师关于陈希同案的申诉书,此外还有陈希同服刑期间写的诗词等,书后附录有1989年陈希同代表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向人大常委会做的《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另有高等法院对于陈希同案的刑事裁定书等材料。《陈希同親述》的出版,为我们研究陈希同案,提供了不少鲜为人知的资料和线索,同时也为我们认识中国社会现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文本。
对于陈希同其人, 国内外一些年轻读者可能比较陌生。说起来,陈希同是当年六四事件中邓小平的得力干将之一,在六四事件之后,由于镇压六四民主运动有功,他由北京市长提升为北京市委书记和政治局委员,成为当时中国政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可是好景不长,随着北京市常务副市长王宝森1995年所谓自杀案的爆出,陈希同先是“引咎辞职”,接着是撤职和开除党籍,到1998年,陈希同则以贪污和玩忽职守罪被判刑16年,在狱中度过晚年,直到2013年6月去世。
该书正文是从《李鹏六四日记》谈起。因为该日记中记载陈希同是六四期间北京戒严指挥部的正指挥。对此陈希同表示他既不知情,也没有参加过戒严指挥。其次是陈希同在六四学潮期间“谎报军情”的问题,这在《六四真相》一书和其它材料中都有记载,而且当时参加游行示威的群众曾经高举标语到北京市委门前进行过抗议。而陈希同则把向中央汇报学潮情况的责任全部推到当时的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身上。陈希同表示,六四期间他只负责北京市的供电、供水及保证北京市民的正常生活等等。至于1989年六四镇压以后,他代表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向人大常委会所做的那份颠倒黑白和混淆是非的《关于制止动乱和平息反革命暴乱的情况报告》,他说是别人写好叫他读,他是照本宣科。按陈希同的说法,他在六四镇压学潮中几乎没有什么罪责。对于以上几点,吴国光教授在为《陈希同親述》一书所写的导言里,有很客观很公正的分析。陈希同想否认他六四期间对学潮所持的强硬和敌视态度,想洗脱他忠实执行邓小平镇压六四民主运动的罪行肯定是枉费心机。
不过,本文在这里要讨论的不是陈希同在六四期间的罪责,而是他晚年的悲剧。
说到陈希同的晚年悲剧,有正义感和有良知的人,特别是那些六四事件所造成的千百万受害者,他们无法接受,他们认为陈希同是个历史罪人,他的垮台入狱是活该,是罪有应得。
不错,从现在已经披露的材料来看,陈希同和李鹏及李锡铭等人都是忠实执行邓小平镇压六四学潮的罪犯,把这些镇压民主运动的罪魁祸首推上审判台,是所有主张在中国实行宪政民主的人的愿望。不过,如果不是从感情出发,而是站在理性的立场,我们应该采取各帐各清的态度。所以,我们在《陈希同親述》的基础上,认真考察陈希同垮台的原因,以及他的悲剧所在,这对我们认识当前的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大有好处的。
我们说陈希同的晚年悲剧,首先表现在他是专制主义的维护者,同时又是专制主义的受害者。陈希同本是四川的一个穷孩子,18岁考入北大,19岁在北大读书时入党,建国后从基层干部一步一步走上来,即使在文革期间都担任基层的领导职务,而四人帮倒台以后,他则由北京市副市长到市长,兼任国务委员,六四事件以后又升任政治局委员,离中国权力核心政治局常委,只有一步之遥。他的经历,说明他是一个很懂中共官场规则和潜规则的人,也是一个在中共体制内如鱼得水的人。可是,这样一个在中共官场混了一辈子,而且混得十分出类拔萃的人,却在68岁的暮年,突然由前呼后拥的人上人,变成一个中共的阶下囚,这个下场就陈希同个人来看,应该说是一个悲剧。
那么,他的这一幕人生悲剧是怎样造成的呢?书中告诉我们,中共高层加给他的贪污和玩忽职守两项罪名很难成立。陈希同说,判我贪污罪,可实际上我一分钱也没贪污;渎职罪,一个罪证也没有。所以,很明显,法院是按高层的意思给陈希同定的罪。那么中共高层又是什么人要除掉他?从书中我们看到,六四镇压以后,以赵紫阳为首的改革派纷纷被清除,在中共最高权力的分配上出现了矛盾和内斗。当时在中共高层流传有这样的消息,一是邓小平放话要陈希同进常委会,当他的联络员;二是说陈希同联合7个省的领导人一起给邓小平写信,告江泽民的状。尽管陈希同表示对以上两点他一无所知,但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在江泽民的总书记位子岌岌可危的情况下,以上传言对江泽民的地位却构成了威胁。所以,到1995年邓小平病重,成了植物人以后,江泽民除掉陈希同及其同伙,就成了势在必行的一步政治行动。陈希同在访谈话中说:“主疑臣死”。说明他对自己的垮台和入狱,是心中有数的。这就告诉我们,中国社会表面上是共和国,是社会主义,实际上在政治上搞得仍然是封建专制主义那一套,因为只有在封建专制主义社会才会有“主疑臣死”这种现象。
再其次,陈希同不仅没有想到邓小平病入膏肓以后,江泽民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把他打入监狱,而且他入狱后也没有想到中国的法庭和法律对他如此傲慢和不公。书中写道,陈希同在第一次审判中,要求发言陈述,“但是法警把我拉走,法官不允许我讲话。我转过头来对审判官大声喊,你们是法西斯法庭!”陈希同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并坚持上诉。结果二审宣判时,根本不是在法庭上,而是在狱中,并且还不让陈希同的律师参加。陈希同这次又愤怒地喊出“这是法西斯国家!”可见,中国的法庭不仅对刘晓波那样的民主人士乱来,即使像陈希同这样中共高层的同伙,也不讲什么公平和正义的。说明中共的法律和法庭,无非是维护统治阶层利益,执行上层领导意图的工具。由于陈希同一直觉得自己是中国最大的冤假错案,所以在入狱10年后即2008年,他还继续委托律师向最高人民法院送达一份请求案件复查的申诉书,结果申诉书如石沉大海,他苦苦等了三年,高法既不说同意复查,又不说维持原判,采取的是不理不睬的态度。他的律师上书说,最高人民法院这样做是违背宪法的。所以,直到陈希同去世,高法对他的申诉也没有任何答复。很清楚,没有中共最高领导的表态,他的案子高法是不会复查的。书中还可以看出,当时江泽民虽然下台,但江的势力还在,因此,陈希同仍然小心翼翼,不说江泽民半个不字。然而,直到陈希同病死,他的案子也没有人过问,更谈不上平反。
陈希同的晚年悲剧,除了他深受封建专制主义“主疑臣死”之害,深受中国法律不独立不公正之害,同时也深受舆论环境污浊和新闻不自由之害。陈希同在接受访谈时,几次提到自己饱受谣言和诬陷之苦。依照陈希同的说法,他根本没有联合任何人写信告江泽民的状,也不知道邓小平放话要他进常委会的事,所以他是天大的冤枉。可是他没有认识到,在中国大陆恰恰是由于当政者一贯搞黑箱操作,层层保密,信息封锁,新闻控制,长期搞愚民政策,才培育了谎言和谣言泛滥成灾的社会土壤。在这种靠谎言和欺骗维持的专制社会里,固然可以把许多老百姓蒙在鼓里,不让他们知道事情的真相,以便于一党专政长期维持;但信息不能公开透明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样对统治阶层内部也可以造成伤害,根据书中提供的材料,不难推测,政坛上层的流言蜚语,对江泽民不可能没有影响,否则他就不会在六四以后问陈希同都是经常和什么人来往。说明陈希同的崛起,以及政坛上有关陈希同进常委会和告他状的传言,同样会使江泽民坐卧不宁。如果在一个信息公开透明的民主社会,统治阶层的党派之争,就不会以阴谋和诬陷的方式进行。
吴国光教授在该书导言里说:“陈希同访谈录处处都在显示中共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荒谬和荒唐。”对于这样荒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陈希同在尝到苦头以后才也有所认识,不然他就不会在气愤之下大喊:“你们是法西斯法庭!”,“这是法西斯国家!”。然而他却没有认识到,他一辈子就是在为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在添砖加瓦。特别是在89年全国范围内掀起的六四民主运动,其目标本是把中国向现代民主社会推进一步,使中国摆脱几千年野蛮落后的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使中国早一点走向文明社会,他陈希同出于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紧跟邓小平、李鹏和李锡铭等把全国的民主运动诬蔑为动乱和暴乱,动用军队,进行血腥镇压。这说明陈希同的遭遇,就像刘少奇当年在延安把毛泽东捧上神坛,建国后毛泽东却把他置于死地一样;他陈希同一辈子对中共死心塌地,为维护这个荒谬的政治体制出力卖命,晚年却被这个体制无情地摧残和折磨!从这个角度来看,陈希同的晚年悲剧对所有拒绝政治改革的顽固派,也是具有警醒作用的。
2013/9/22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