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吃人休矣
多年的习惯,晚饭后总要打开中文网页看看祖国新闻。但是今天的确是个坏日子,映入眼帘的竟然连续三条都是矿难事故。
“12月3日电 据新华网来自黑龙江七台河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消息,经过救援人员在井下的紧张搜救,截至今晚20时,此次矿难已确认的遇难者总人数达到169名,其中包括167名井下矿工和2名地面作业人员。”
“中新社郑州12月3日电,记者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获悉,12月2日23时40分,河南新安县石寺镇寺沟煤矿发生透水事故,42名矿工下落不明。”
“中新网12月3日电 12月2日早6时50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阿嘎乡仲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31人,其中15人安全撤离,16人遇难。”
面对227个被煤吃掉的生命笔者扼腕之余,另一则消息简直让人气炸肺。中新网12月3日电 综合新华网报道,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表示,未来3年内,要基本解决小煤矿的问题,称“目前,全国有约2.4万个小煤矿,到时最多剩1万个,平均每年减少4000多个”,同时强调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思想上不可动摇”。 好一个未来3年!好一个“思想上不可动摇”!
再根据中国新华社报导,2004年一年,有6000多人死于煤矿事故。为了表示对死难矿工的慰问,2005年元旦,国家总理温家宝专程赴陕西看望铜川矿难职工的家属并流下了眼泪,他表示:我们一定要重视抓好安全生产,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
笔者不禁要问赵局长和那些制定政策的人们,为什么要等3年?如果以2004年的煤矿死亡数字推算,等3年意味着还要有18000位中国矿工死于矿难。面对即将死去的同胞,你们就没有一点恻隐之心?国家最高行政长官的承诺竟然如此儿戏?在为民做主的问题上,头顶各类乌纱的大小官僚们难道还不如一个唐知县?
鲁迅先生说过,“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笔者从来都是如此。但是面对死去的和即将以同样原因死去的同胞,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苟且,都会以不同的方式发出心底的呼唤。
让我们先看一下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去年(2004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4.17,即每开采一百万吨煤,有4.17名矿工死亡,其中乡镇煤矿的情况最严重,死亡率为9.62,其次是国营地方煤矿,死亡率为3.13。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煤矿死亡率之高,不仅是美国的100倍,也是南非的30倍。连人均收入仅为中国一半的印度,死亡率也只是中国的十分之一……。”今年以来中国采矿业已经有5000多人死于各类事故,超过全世界采矿业事故死亡人数的总和。
另据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月至11月间,共有5286名煤矿工人死于事故。从2001年到2004年10月底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4到7天一起。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吨,我国煤炭产量为16.7亿吨,约占全球的35%;全球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约8000人,我国为6434人,占全球的近80%。考虑到尚有不少瞒报和谎报的情况,实际死亡事故数和死亡人数要远大于这个官方统计数。”
这些令人发指的数字和事实向人们昭示,中国的煤在吃人,并且是那样的肆无忌惮。黑心矿主关心的只有一个字“钱”;而部分当权者关心的是如何用权换取“钱”。他们把“煤黑子”和自己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挂钩,从来没有当作生命来珍惜。赵局长“思想上不可动摇”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因为在根治矿难的问题上,利益阶层从来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才会有“不动摇”之说,若中国矿工的性命真的能够“人命关天”,矿难问题应早已解决。之所以矿难频发,其根本原因如下:
一. 煤矿工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中国的矿工大多数来自农村,由于几十年的户籍制度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在中国从来就属于二等公民。二等公民当了矿工,依然是二等公民。原有的所谓国有煤矿工人自从有了农民下井,几乎不再出工。而那些地方小煤矿、私有煤矿的矿工几乎百分之百来自农村。这样一个由二等公民组成的产业群体,从来也没有得到过任何话语权。那些形同虚设的工会组织不代表他们说话。这样的产业乌合之众除了微薄的工资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政治权利。
明知下井挖煤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什么农民还要铤而走险呢?原因还是二等公民所致。中国采矿业年平均工资为13682元,而农林牧渔业年平均收入仅为6969元,两者之间的差额足以吸引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去冒生命的危险。再由于农村的文化教育落后,可以肯定地讲,下井的农民矿工除过没有经过正规的劳动保障培训外,也不会知道天赋人权给予人的最基本生命权力,更无法奢谈组成工会替他们出头,保障自己的劳资权益。
要解决煤吃人的问题,必须有替广大矿工说话的独立工会组织。按目前的中国现状,大型国有矿的行政管理机制与其他机构没有本质的区别,工会充其量为发放劳保福利的机构;工会主席行政职务为付矿长级,受煤矿的直接领导,根本不能制约日常安全管理。而那些私有煤矿肯定没有工会组织,更谈不上监督生产安全。只有矿工自己的工会组织,才是监督生产安全组织保证。
中国安全生产当局最近提出要有矿级领导跟班下井。这个想法不错,但由谁监督?难道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赵局长提着铁锤亲自挂帅出征不成?事实上在没有真正的工会之前,包括领导跟班下井在内的所有管理制度都可能流于形式。即便是大型国有煤矿,其管理层对矿工生命的漠视未必就好于小煤矿。11月30日在指责黑龙江七台河矿领导时,中国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就愤慨地说:“你们连民营小煤窑主都不如!” 在“人命关天”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无论出于任何角度考虑,代表中国矿工的工会组织出现是必然的,只是时间问题,因为拿命换来的组织才真正知道生命的珍贵。中国矿工需要瓦文萨!
二. 官煤勾结成为黑心矿主的保护伞。新华网北京11月1日电截:“至10月20日,中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已经撤资4.73亿元。”
从上述数字读者可以看的很清楚,中国的官员在发黑心煤炭财的路上走得太远。笔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个数字绝对不是全部。暂且不论上述人均高达十几万的入股资金从何而来,仅从行政管理最基本公允性上来讲,有利益冲突的官员是不会为矿工说话。
再根据中国工人日报的报道,面对“煤矿事故频传,有关部门决定关闭4000不合格煤矿,并对现有12148座煤矿检查,发现有70%不合格。但是一些省市在11月中停产整顿煤矿验收中,合格率竟然高达100%。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指出,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李毅中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由于经济利益的趋使,中国地方直接管理煤矿生产的官员,以及其他大小与之有染的官员在停产整顿的过程中,对于被检查对象必然大开绿灯。笔者家乡陕西黄龙的一个小煤矿死了12个矿工,由于矿主和县煤炭局长有经济利益,整个事件被捂了下来。后来由于屈死矿工的家属上告,事件才被揭露。
这位小地方的官员在当地省城拥有两个高档住宅,都是以100多万人民币现付购买的。据检察机关称,按他的收入即便不吃不喝,要买这两个房子,最少要挣80年。他的钱是哪里来的,矿主给的!设想这样的官员如何能对煤矿的安全负责。小煤矿的事故频出就是因为这些官员罩着,他们可以不添置安全设备,不按生产规律办事,只要能采煤卖钱就行。
以上两点是中国矿难的根本所在。一方面部分矿工没有基本的生存权,得不到任何组织形式的政治保护;另一方面部分官员和黑心矿主狼狈为奸,竭力阻止矿工们团结起来,为了基本权益而抗争。这样必然形成恶性循环,助长黑心矿主有恃无恐地为了经济利益减少对安全保障设施的投入,使中国的煤矿成为最草菅人命的行业。
最后,国家宏观管理不善成为诱使矿难频发客观原因。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好事,但是管理不善必然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付出血的代价。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形成对电力巨大需求,而中国的火力发电占到了整个发电量的80%。电荒导致煤炭供不应求,供应缺口增大,煤炭价格高腾。在能源价格管理上中国的管理者们犯下了致命的错误。
首当其冲的是没有管理好影响经济发展的能源价格。在中国电力生产为计划经济范畴,其价格不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从而形成整个市场对低价格电力巨大需求。相反,中国煤炭已经属于价格放开的商品,同时一并放开了小煤矿的开采权。于是80%的电力生产对煤炭需求大幅增长时,煤炭价格必然攀升。
当市场可不计成本地使用电力,发电者为了保障供给拼命发电时,发电用煤炭的价格却享受市场待遇,一路飙升。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商品价格信息,2004年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41.7%。有些省份的优质煤炭已经卖到每吨1000元,接近汽油价格,实在令人咋舌;与此同时电力价格仅上涨了4.5%,不足以竭制市场的过分需求。一方面为受到价格机制约束的低价电力供给,而另一方面为没有价格机制约束的煤炭价格随行就市,导致的结果是煤炭一涨再涨。是高额利润刺激煤矿超负荷生产,引发一连串的矿难发生。
国家可以采用行政手段管理电力价格,为什么不能倒回去,将煤炭价格乃至开采权管理起来?又是一个利益问题,中央已经将煤炭的权力下放,地方得到了利益,那里肯放。马克思早就说过,“当资本的利润能达100%,它就无所不为,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时,就会有人不惜走上断头台”。说得透彻一点,煤炭的利益就是地方官员的利益,而且“利润达到300%时,就会有人不惜走上断头台”!
中国四川某文化传播公司摄制电视剧《威胁》中有句台词道破了那些有煤炭利益官员的心态:“我们错就错在把良心丢了,把人命看得比煤块还不如。” 在中国要根治矿难,必须根治煤矿的管理机制,根治那些大大小小的与煤炭有利益关系的官员。倘若能够如此,关闭小煤矿何须在等3年?何须“思想上不可动摇”?
煤炭的利润是夺取矿工性命的最根本原因。为了减少矿工的生命损失,中央政府必须马上调整整个能源价格结构,从根源上解决市场对煤炭的需求,抑止煤价的飙升,降煤炭利润,使煤炭生产者不再为了巨额利润拿矿工的生命作赌注。
综上所述,中国矿难的本质在于,矿工没有人权、贪官助纣为虐、能源机制失调。若不解决这些问题,中国矿难将继续发生,煤吃人的事件将永无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