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11)
老几
《道德经》第十一章原文是: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这段白话的意思是:三十根辐条穿过一根毂中,辐条没有了自身 ,才能起有车轮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陶土本身没有了,才能起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门窗本身没有了,(成为房屋的一部分),才能有房屋的作用。所以,道的是以“有”的便利,使“无”发挥实际作用的。
这段几个例子,都是比喻; 和以前说过的,一个容器空无一物,才能当作容器之用,意思一样。 第11章是对“有无相生” 这个道的原理的具体阐述,强调的是“无中生有”的自然法则。语意明确,简单明了,是理解老子思想的一个很好的锲入点。
《道德经》版本多多,解释的歧义多多,毕竟有些段落的意思,比如这11 章,其涵义就是确定的。因此,根据思维一致的特点,不难判断出其它有歧义之处,本来应该具有的真实意义。这就相当于做回归分析,最相关的点 线面就是合理的。当然,这招对于驴18老兄认定的老子碎片说,就不适用了。不过,实际中即便全是离散点,也会有最佳的回归线,只是相关度的大小而已。如果划出来是个高度相关,那么所得的回归曲线也就可以代替真实曲线,没有了区别。不承认这点,不是不懂科学,就是倔驴:-)
老子的 “有”,指的是现实,是表面现象,客观实在,是一切能够被人们感知的万事万物,比如我现在所用的电脑和码出来的字。
老子的“无”是未知,指万事万物变化的根本法则,规律,根源,理想,本质,等等看不到的存在。 又比如尚未出生的婴儿,树根在地下的部分等等,也都是“无”。
老子的“无”也是道,既是未知,又是“无知”;是对“有”的总体认知,或者按照本章的说法,是离开具体表面的“个体智慧”而生出来的知; 是明了宇宙间万事万物变化根本法则的“常”。 老子的无为是无不为,无知是无不知。老子反智,反的就是建立在个体“有”的局部意识“小聪明”,并以此“无知”,才能“有知”,完成对总体的认知。
大体上说,“无”又相当于西方哲学的“本体”,也就是老子“强名之谓道”的“道”; “有” 相当于是西方哲学的“现象”。不同的是, “有无相生” ,“无中生有”,“有中生无”,老子的思想里面“本体”和“现象”是相对地, “无”是“道”,“有”也是“道”,“同出而异名”。老子把他的这种“有” “无”合一称为“玄” 。所以是“玄”就是宇宙万事万物变化的法则。这种“有” “无”相合就构成了老子的绝对本体“一”。可以看出老子的本体观和认识论是一致的而又非常简单的。
那么,“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具体有什么用?没用。它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正因为没用,所以有用,有大用。知道“有,无,利,用”,就知道什么是常道,什么是有为,什么是无为;就知道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未来,就不会妄动,不会有忧患。对于显现于外的“有”,客观事物,现实的存在,顺道的领导者就可以方便的利用自然法则,从问题的根源出发,自然而然地达到无为而治。异道者同样可以利用“有”的表象来掩盖实质,达到霍乱天下的目的。
口说无凭, 举例来说。比如人们一度要消灭经济活动中“剥削”这个“现象”,结果呢?当“剥削”消灭了,“有”没了,经济这个根本“无”也死了。人们的高尚追求,换来的是挨冻受饿。原因就是经济的根本(即这里的 无)在于流动,流动就得允许差别,有差别才有阴阳,才能“冲和”,才能生出万千种产品。没有“无”的剥削,就生不出“有”的产品市场。反过来,剥削过重,人们没有了生产“有”的意愿,经济也要完蛋。
看到一个现象“有”,你不能轻易下判断,需要详察其背后的根源“无”。比如说失联的马航飞机,为什么一时间全世界其它的灾难都不见,没有成千矿难?没有百万灾民?为什么各国纷纷出动,却没有多少人重视第一时间的线索,一会儿东西,一会儿南北?
说到“有”,比如香港“小孩撒尿事件”,还必须看其是普遍的“有”,还是个体的“有”。看不到这些,就只能是人云亦云,被人家牵着鼻子走。
我们知道“无”是“道”,很容易忘记“有无相生”,“有”也是道。后面 这个“有”就是个体的集合。比如一个人或一贯不懂装懂,或欺骗撒谎成自然,或一贯以攻击他人为乐,那么这些“有”就是其“道”,就是其本质。什么别的借口,都是扯淡。
判断人和事物是如此,判断一个政府亦然。
自然法则,超越一切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