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一种病,法律警察是一种药
这本来是一种很简单的事情,打人不对嘛,同时又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事情,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我是一直都对这种讨论冷嘲热讽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有人说我恶毒,至少我没说别人是杀人犯举起杀人的屠刀啥了的,虽然我以为这比我恶毒多了,大家就见仁见智吧。
对于家暴这种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情本来只能是以日常心态处理,可是由于有些个别的极端情况发生,有些人就上纲上线把所有“家暴”都等同看待了。个别毕竟是个别,极端毕竟是极端,不可以用处理个别和极端的方法处理非个别非极端的情况。
后来有晓青的反家暴,任重而道远(5)苦口婆心,还有我欲因之的因之喜欢凑热闹提纲携领,虽然我本来是说了写个帖子也就只需要说一点点了。
家暴是一种病,个人的病,家庭的病,社会的病,法律警察是一种药。
家暴这本来是一个存在了几千年的事情,跟小偷和杀人一样,我个人以为是解决不了的,几乎可以说会永远存在。
先说说我个人,我最早知道的家暴是小时候挨父母的打,不过那时候我也确实是该打,我经常给父母惹事。
有一次就连我外公都命令我爸打我说:“揍他!”那一次我爸打我最狠,把我耳朵打骨折了。当然了,耳朵是软骨,没多长时间就好了。
所以,我从小一直都认为大人打孩子是大人无能的表现,虽然这样想,我也觉得父母打我是应该的,因为那时大院里的大人们都说我早晚会被判死刑的。
后来,我能记得起来的知道家暴是来美国以后,一个邻居跟我说有一次他吓唬儿子,结果儿子早就在学校接受了家暴教育,马上回答他打电话找警察,就是老美的911了,他跟我说的时候还很气愤。
这里的道理就是家务事一旦引入外力就会产生其它的附加连带效应,如果警察的介入从此制止了丈夫的家暴问题,其实丈夫的变化不只是不再家暴了,还有别的,夫妻关系也不只是没有了家暴这个变化,也还有别的变化。
我个人以为最可怕的家暴是大人打小孩,不是丈夫打妻子,因为虽然男人比女人强壮,毕竟妻子是成人,而且特别是西方社会还可以拥有枪支,妻子保护自己的方法很多,反正孩子跟父母的矛盾需要外力帮忙的理由比妻子需要外力帮忙的理由强的多得多。
人都可能杀人,但是有的人就几乎没有杀人的能力,即便是自卫都做不到杀人。当然了,男人杀人和打人的可能性比女人大,谁让人也是一种动物呢,雄性比雌性筋骨肌肉强壮是自然。即便是这样,有杀人的能力的人还是不多见的。如果某个女人嫁了一个有杀人能力的男人的话,家暴收容所、离婚、法律和警察恐怕都解决不了问题。
在美国,几乎所有罪都是男人犯的比女人多,但是有两种罪男女是一样的:一是小偷小摸;二是杀自己的孩子。我想大家一定都看到过美国新闻报道母亲杀孩子的故事,最近就有几个。但是,我保证大家没看到过美国新闻报道父亲杀孩子的故事,或非常少,反正我不记得。为什么新闻不报道呢?大家琢磨去吧。
顺便说几句,看美国新闻报道大家就会产生美国犯罪的基本上都是黑人,其实黑人犯罪再多,黑人也是少数,美国犯罪的多数还是白人,只是黑人的犯罪率比白人高,黑人住监狱率大概是白人的一倍。黑人占美国人口百分之十几,住监狱大约30%,白人大约60%,其他族裔大约10%。为什么新闻不报道白人犯罪呢?大家琢磨去吧。
大家可能还经常听到黑人犯罪都是黑人对黑人的犯罪这个说法,其实白人也是一样,白人犯罪也是主要对白人,大家住一起嘛。这也跟家暴差不多,有人总喜欢说这么能对自己爱的人动手呢?因为成天在一起就难免磕碰,跟旁人见个面打个招呼没瓜葛嘛。
病,就像感冒发烧,也像肿瘤癌症,药虽然很多也不可能解决。家暴也是一种病,跟任何一种病一样,吃药治病都是会有副作用的,即便是癌症也不能总是上放射性或手术。
家暴还有一种是兄弟相斗或家族斗争,这种家暴往往是残酷的,但是外力介入也未必就是良药,因为人家斗完了还是兄弟。
问题是对于家暴这种病,很多人倾向于法律和警察,因为他们有家暴经历还往往拿家暴会杀人来证明。但是,杀人和伤人毕竟是比较严重的家暴,因此家暴用法律和警察实在是应该三思而后行。
总之,有的肿瘤是癌症,但不是所有肿瘤都是癌症,不能因为有的肿瘤是癌症就把所有肿瘤都当癌症来治,即便是癌症也不能总是上最强有力的方法,比如说一提起家暴就用法律和警察对付丈夫或妻子。
虽然家暴是非常严重的,这个我承认,但是有人为了强调家暴的严重性把“孩子不是为老公生的,也是为自己生的。”说成是“孩子不是为老公生的,是为自己生的。”然后批判一番就没法说是为了什么目的了。
谁那么傻啊?
谁不知道打人不对呢?
谁不知道孩子是夫妻共同的呢?
难怪盈袖2006说:欣赏你这样的讨论态度.我的想法是大原则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走极端.懂得保护自
也难怪粗枝大叶说:男女战士们,你们还是去家坛讨论吧
就是嘛,萨达姆有萨达姆该死的地方,可是引入美军也有引入美军的问题。
家暴是一种病,法律警察是一种药,而且是一种重药,不对症下药用重药有时会带来比病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