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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十八相送

(2008-08-10 16:50:52) 下一个
   
             
           十八相送


  若干年前,还是上大学的时候。我有一位叫凌的女同学,那时正在北京一个著名的学府读书。女孩每个寒假回来时,都裹着粗厚的冬衣,脸上红扑扑的,让人看了,身上忍不住瑟瑟发抖。

  凌跟我在小学五年级时是同桌。那时我们在课桌之间划了一道线:倘若谁的手臂越过那道线,则另一方便可以打击对方的手肘。她经常向班主任汇报我的不轨行为,我因此成了班上最不受欢迎的人物之一。

  上高中时,鬼使神差,她又坐在了我的前面。我心下叫了声苦,不知高低。

  不过,这时她似乎已经洗心革面了,她也有顶撞班主任的时候。有一次午课时,她迟到了,班主任要她站在门口,她扭身就走了。

  凌喜欢在上课时偷偷画些画,然后悄悄传递下来给我。这使她看上去更象个淘气的男孩。有一次,正当我跟同桌在津津有味地欣赏着她绘的一幅美女画的时候,老师过来了。他高举着美女图象,朝全班抖了抖说:“看看,大家看看,这就是反面教材。”

  中学毕业后,大家做鸟兽散,为了前程,各自奔向四面八方。凌去了北京,我则滞留于南方。于是每年寒暑假的两次聚会,对我们来说,便显得很重要。那时大家天南地北地瞎扯,希望通过语言的运作,将津津有味的唾沫,传送到异性的心坎里。那时,将唾液直接传送到对方的口舌,被视为不端之举。

  有一年暑假,我获得了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的生日到了,我邀请了十来个同学到我家,其中包括三、四位我平时梦寐以求的女孩,比如凌。

  那天我摩拳擦掌的,酒量惊人。不过出乎我的意外,凌跟我吵起来了。原因是我们谈到了《巨人传》。凌是学法文的,她说《巨》的作者是拉伯雷,而我则醉醺醺地说是萨克雷。我们打了个赌,后来证明是我输了。

  那一天,人去楼空时,凌忘了带走她的手帕跟雨伞。我匆忙间把雨伞送还给她,却别有用心留下了手帕。临走时,我问凌想要什么赌注?凌笑着说:“这笔帐先记着。”

  后来,我将手帕装在信封中寄还给她。凌回信把我嘲笑了一通,说她可能是第一个从信封中取出手绢的人。这话让我欢欣鼓舞。

  此后我们每周都会收到对方一封信,我们无所不谈。我告诉她我长胡子了,她对我表示祝贺之后,也告诉我她第一次来那个纯洁的红色时的羞怯。我们没有谈论爱情。也许我们心底有个默契:不成熟的爱情会破坏很多美妙的东西。

  又是一个夏天到了。这时大家都要毕业了,凌去了中社科院,在柳先生的研究所,钻研了一段时间的梅里美,萨特等。在我眼里,梅里美是十九世纪法国最好的短篇小说家,其手笔还在大胡子莫泊桑之上。可惜凌对考古学知之甚少,虽然她内心里很想到远方去漫游。后来她又研究起了萨特,她跟我说:“存在主义给了我这样一个定义:人生选择只有一次。当你跨出了这个门槛,你就再也不能后退了。”

  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是在那个夏末。

  夏天使爱情大踏步向我们走来。凌回来了,浑身上下汗津津的。我们在一起游山玩水,都故意装作不在乎爱情的样子。后来凌忍不住说:“‘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应如是。’这话什么意思啊?”

  我呆了半晌,对辛弃疾的这句词,一时解释不出来。其实我一直是把凌当假小子看的,她直到上高中的时候还是头发凌乱,眼神凄迷,但这些松散的外表,似乎都遮掩不住她的美丽。

  凌回北京之后,跟一个同乡谈起了恋爱。那男的比我们高两届,毕业后在团中央混口饭吃,他除了脸上有几个疙瘩外,其它无可挑剔。凌与我的来信中断了一年多时间。看来她是真的爱上了那男孩。

  那男孩热爱游泳,篮球。一年多后,他溺死于北京十三陵水库。据我的另一位同学后来告诉我说,凌当时哭得两眼跟水蜜桃似的,就像宝玉被贾政暴揍一顿后,写了《题帕三绝》的林黛玉。

  爱情在阔绰地付出之后,当事人便要委顿不堪了。我跟凌又继续了书信来往,凌一直在鼓励我,一定要好好活下去。我想她在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是在鼓励她自己。人生多是无奈,爱过一次便足够了。

  一年后,我再一次见到凌的时候,她憔悴了很多,她的笑容让我闻到了时间潮湿了的味道。她的脸上布满了青春痘。天哪,她的脸上布满了青春痘!凌去看望了那男孩的母亲。男孩的母亲至今仍然相信,她的儿子还生活在遥远的地方,忽然有那么一天,他将怯生生地回到她的身前。

  这是我最难以容忍的一种人生假设!

  凌后来嫁给了我在国家教委混饭吃的一位中学同桌。我的同桌是个吝啬鬼,小时候我每次上学,都要路过他的家,他家的门口有一颗高大的龙眼树,让我垂涎欲滴。我的同桌安慰我说:“夏天时候,你寻一根竹竿来,咱们一起敲击果实。”

  漫长的春天终于过去,我在耐着性子等待着结实的夏天。终于有一天,我发现树上的龙眼不翼而飞,我的泪水夺眶而出,但是我的口水却在喉间鼓涌。

  我有几个星期不跟我的同桌说话,但他至今仍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现在我经常去想象小时跟我一起被老师叫唤到黑板下肃立的小伙伴们,真是忍俊不禁。其实,友情与爱情的意义,都是无法估量的。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天吧,凌与我的同桌结婚了。婚礼开始的时候,凌的双手还攥着一只鸡爪。我们都慌了,因为按照当地的习俗,鞭炮鸣放的时候,新娘是须出去绕桌谢礼的。这时,新娘用餐巾随意擦了擦手,站了起来,端了一杯酒就喝光了,向众宾客深深鞠了一躬,然后又回到座位上啃起了鸡爪子。全场几百位宾客全都呆住了!

  爆竹劈呖啪拉响了起来。凌真的出嫁了!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我的中学同桌后来去了枫叶之国,在那里生根发芽。95年夏天的时候,凌也要出走了。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到了惹是生非的中学。又是一个暑假,操场上一片空白。凌出嫁后,显得话语繁絮,她说了一大堆空白、但我却听得稀里糊涂的话。我总结了一下,她的意思可能是人生如梦、要珍惜自己等等。

  回去的时候,经过一条细细的小巷。我知道,我将要失去她了。

  那时,我情不自禁地将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凌没有什么反应。我赶紧趴在旁边的一口古井

  是的,那时我的确是有些成熟了,这是人生的一个必经过程。但是成熟也意味着,我们不得不跟旧时的天真诀别了!因为这又是一种责任。

  后来我想,失去也许并不意味着空白,它只是另一次漫长的旅途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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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路得 回复 悄悄话 还能指望林妹妹们吗,从小就被教育堂而皇之造假的一代?
fargo_me 回复 悄悄话 Agree
laojie 回复 悄悄话 等轮到上海时,民工决不会被赶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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