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我如果夸下海口,说我迄今为止已经喝下了Yard里的一个Pool
规模的酒,人家肯定会以为我疯了。让我们来计算一下,假设一个游泳池长5米,宽3米,深1米,5×3×1=15立方米,也就是15吨,相当于15000公
斤,以这个数字再除以7000多天(20年),相当于平均每天2公斤。这个容量如果是水的话倒也罢了,但是它是酒。古人云亡国之君酒池肉林什么的,是有出
处的。这就不能不说一下了。
我的喝酒生涯是从17岁的时候开始的,那时正在上大学,稀里糊涂地就喝上了酒,抽上了烟。但那时只是偶尔地
喝。记得有一次喝了半瓶多杭州产的劣质“武林”白酒,喝大了,内急去洗手间,回来的时候几乎是爬着走的。后来酒喝的多了,酒量也上来了,我估计主要是因为
肝脏开始慢慢地适应了酒精,它就像一个青春少女极不情愿地嫁给了一个半老头,日子长了,也就那么顺理成章地过下去了。所以我以为贤淑的女人就像肝脏一样,
一辈子都在遭受男人的折磨。
而后来的“
失恋”,使我体内的酒精潜力迅速发酵。我为什么要将失恋这个最有诗意的词打个“”号呢?那是因为长大之后,才忽然发现可能人家根本就没爱过你,算是自作多
情。可能是因为我们把爱情看的过于庄重的缘故,因此“失恋”就成了一个极大的心理负担。它不但意味着你的荷尔蒙分泌得不到有效的回报,还深重地影响到你的
人格与自尊。我的初恋是失败的,败在一个现在看起来并不是很出色的女孩手下。对此我耿耿于怀。我曾经以寒山子与拾得的语录进行自慰。寒山子曰:世间有人,
打我,骂我,辱我,吓我,骗我,谤我,轻我,凌虐我,非笑我,以及不堪我,如何处治乎?拾得对曰:只是忍他,教他畏他,避他让他,谦逊他,莫睬他,一味由
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我那时居然对这套退缩的哲学深信不疑。与这套哲学配套的便是酒精。我靠酒精打发着日子,三年后忽然发现,酒精已经像鬼祟一样缠上我了。而那个女人呢,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就成了一堆酒糟。
我
喜欢喝酒,但是很少喝醉。我能记得起来的喝酒失态的情景有三次。第一次是失恋之后不久,深夜喝醉了后独自坐在大桥边上,跟偊偊独行的路人们握手致意,大声
喧哗,路人们跟我握手的时候都咧着嘴巴,因为我太用劲了,那时武侠小说正在畅销,书中的侠客大都与酒有关,因此不排除路人们将我视为侠客的可能。
第
二次是我的师兄结婚的时候。我的师兄和师嫂都长得美仑美奂的。那时我再度失恋,我当过老师,不过我觉得我的这个老师改成“老失”,似乎更确切一点。那天在
婚宴上我喝了估计有两斤多的烈性白酒,以及数目不详的红酒与啤酒,散席的时候,我还拉着一个女方的亲戚要跟他拼酒。结果回宿舍的时候,我从20舍的一楼,
一直爬到了六楼。敲(疑是撞)开门的时候,我哗啦一下就瘫倒在了地上。此后三天,我的痛苦的呻吟声就像日本的***一样绵绵不绝,没有人来安慰我,因为失
恋者跟酒鬼是不值得安慰的,这是一个残酷的道理。第三天我颤巍巍地起床了,到楼下吃了一碗面条,想起几天前的事,恍如隔世。于此之后,便不再为爱情喝酒埋
单了。
第三次是在电视台工作的时候,因处境不佳,经常受到上司的欺压,大有怀才不遇之感。有一次一连喝了三天的酒,喝的昏天黑地的,然后
站在大楼前,借酒行凶,把上司骂得狗头喷血还是狗血喷头也搞不清楚了。几天后,上司就分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给我住,见了我还陪笑脸,他用肥胖的手指数着
钱交给我,让我喜出望外。然而我酒醒之后,反而有点糊涂了:难道这年头酒精也会让权力望而生畏?
我在国内上学的时候,喝的多是烈性白酒,
白酒容易醉人,价钱也便宜,这比较适合像我这样懒惰的酒鬼。我喝的最多的白酒可能是淮北产的“分金亭”和“双沟大曲”,就着南大门口汉口路上黑灯瞎火的小
摊子出卖的干巴巴的螺蛳或茶鸡蛋,也算是苦中作乐。汉口路现在灯火辉煌,前年回去看了一下,觉得自己本来是想来找村里的那个姑娘小芳的,可定睛一看,却是
个西班牙裔的女郎,满嘴的酒气。呜呼!
后来到电视台工作了,阮囊中颇有几个铜板,便什么酒都喝,反而有点烂了。这就跟嫖妓并没有本质上的
区别,逮住一个就上床,图的就是人家的生殖部位跟你不一样。然而一觉醒来,连干没干过都稀里糊涂的。我那时最青睐的酒是绍兴花雕,每天喝三瓶,酒用电炉烫
了,再泡上几颗杨梅干,味道极其爽口,冬天的时候,它比我隔壁的丰腴的女播音员更吸引人。那些名酒,平时喝不起,只有在酒宴上蹭公家的钱的时候喝。至于啤
酒,我是把它当作饮料的,夏天的时候每天喝上七、八瓶是常事。
在喝酒上,我是不太重视质量,而是重视数量的,所以自觉这辈子顶多只能称得
上一个酒鬼,而成不了酒“精”。朋友们见面,酒来从来不推托,一口即干。从前曾经有个算命的跟我说,我如果到军旅中去,将来必将大贵,可以做“老爹”(福
州话“官”)。意思是我南人北相,将一刀一枪博得封妻荫子。可惜我失去了几次机会,第一次是高考的时候体检,医生建议我去报考空军学校,因为我视力超常。
可惜没报,不然说不定也就神六、神七了。第二次是大学毕业时,五大三粗的军校长官来招兵买马,也没去。第三次是研究生毕业,国防科技大,总参N部等来招揽
刺客,也没去。想起来,都怨自己的懒惰习性,也怨酒。不然的话,现在也该弄个师长、旅长干干了。
在国内时,我是烟酒双管齐下。到美国后,
我就把烟戒了。没人看得出我从前曾经是个大烟鬼,一天一包多。但是酒老是戒不掉,这让我很痛苦。于是就专门改喝啤酒。刚到美国时,买酒的时候
Cashier都要看我的ID,看看是不是over
21岁,现在已经不看了,这多少让我有点失落。对你年龄的肯定,即意味着对你青春的否定。在南方的时候,有一次,当我拎着一打啤酒兴致勃勃地走出商场的时
候,一个黑人女孩就这么跟我说:You’ re totally dangerous。
我尝试着戒酒,可总是不太成功,往往半途而废。戒
酒是需要环境的。最长的一次我戒了三个月,后来狐朋狗友聚会时,没有人怂恿,我情不自禁地又端起了酒杯,而且一发不可收拾。我很感激我的朋友们对我的关
照,有一次我的一个哥们看到我日日病酒,在餐桌上跟我说,你吃一口菜,我陪你一杯酒。酒精也是友谊的一个纽带。
人到不惑之年,很多事都想开了,酒精已经不再是一种依赖。回首往事,觉得这辈子喝的多是苦酒。我想,倘若能把杯中之物当作美酒来喝,今后似乎也就没必要戒酒了。俗云:
醉里乾坤大,杯中日月长。
秦无衣
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