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所谓浩然正气,就是正大刚直之气,也就是人世间的正气。正气源自于人的正信与正念。儒家的孟子认为,一个人如果具有了浩气长存的精神力量,即使面对外界一切巨大诱惑或威胁,也能处变不惊,镇定自若,达到"不动心"的崇高精神境界。那就是孟子曾经说过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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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医生真骗人,没吃药,病也好。看李永告医生

(2009-12-24 09:43:53) 下一个
虽然美国法制比较完善,但是精神科医生滥用权利甚至伪造病情强行关押病人的情况时有发生。最近,曾经状告雇主歧视的女工程师李永把麻省总医院的四个精神科医生告上法庭。李永说只告医生不告医院是为了让医生接受教训。

案情简介

李永由于状告雇主雷神公司歧视遭受司法不公,她为了抗议司法不公意外受伤。于是,她被麻省总医院的白人精神科医生们定性为有幻觉,强行治疗。这样,医院得到保险公司的巨额费用,也可以论证种族歧视和司法不公不存在。他们拒绝李要求请普通话医生做精神测试。他们自己测试,他们毫无根据地指责李对他人有危险,从而得到地区法院强行李住院的条令。之后,李扬言再不请普通话医生做测试就要告医院种族歧视,他们不得不请哈佛医学院的杨医生来。杨医生 (Alburt Yeung)证实李没有精神病不用住院,但是他们根本不采纳杨医生的观点。他们要李吃药为的是打消李上法庭的念头。李提出要求一个黑人护士进入治疗组,却反被指责歧视他人。事实上,李一粒药也没有吃进肚里(护士走后,李每次都把药悄悄吐出来),医生却自动说李的”病”治好了,出院。真他妈的荒唐!

– 台湾来的杨医生(Alburt Yeung)是美国华人最有名望的psychiatrist,他是哈佛医学院的教授。

google Yong Li v. Jeff C. Huffman and see the Compla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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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hlzds 回复 悄悄话 'Doctors' in the UK - ordered chronically sick ME patient Sophia Mirza to be removed from her home by force (breaking her front door down) and locked her in a mental asylum to 'treat her'. Days after returning home - she died. Those in power refused an autopsy and her death would thus have been covered up - had it not been for the intervention of her devoted and loving mother and a helpful MS (Multiple Sclerosis) specialist. No apology was given, no action was taken by the authorities towards those who did this to her. Her mother and family is left destroyed. The British Medical Association (BMA) who have the power to strike doctors off their lists for inhumane/damaging behaviour - did nothing. These 'Doctors'(by innapropriate medical intervention) effectively killed this woman in the name of a belief system. The 'belief' she was insane. Outside the medical profession, people who do this are called 'terrorists'. (Religion being a belief system). Despite the autopsy PROVING this young person died of an inflammatory immune disease - there is silence from the guilty and silence from those who can punish. Sophia Mirza's injust suffering is a prime example of the arrogance and ignorance of the British medical profession when it comes to this awful condition. Doctors to this day, STILL believe they are Gods - despite their privileged knowledge being increasingly opened up to the public. They are not Gods, but they are legally immune - hence their behaviour. This video post is in memory to her immense bravery her mother speaks of. May she rest in peace, and never be forgotten. For the TRUTH on what ME does to people, go to: http://www.meresearch.org.uk/ http://www.investinme.org http://www.cfsrf.com/ http://www.ahummingbirdsguide.com http://phoenix-cfs.org http://www.ahmf.org
hlzds 回复 悄悄话 关于李永告精神科医生的几点考量
送交者: rainbow 2009年12月26日15:53:17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对方可能提出以下质疑,有备无患。

1。李永以前说自己精神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由此,请精神科医生诊断,也算情理之中的事情吧?如果不吃药,就没事了。那么李永以前说的因精神受到伤害而不能正常工作,该如何解释?

2。假如一个人流鼻涕,去看医生。医生开了泰诺,此人没吃泰诺,好了。能否因此而断定医生误诊呢?

关键还是damage的问题。如果是误诊,而且误诊给你带来damage了,那么可以告。可是,如果没有damage的话,怎么告?从哪个角度去告呢?
 按那个华人医生话 恐怕有问题 李永告 应该有她的道理 /无内容 - 万系 12/26/09 (2)
告的目的是赢 - rainbow 12/26/09 (3)
把对手可能出的招术猜明白了,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否则,被对手打个措手不及就不好了。

起诉别人,当然要找个很好的起诉点,胜算一定要大。冷静下来才能捕捉对手的漏洞。据说李永的律师拿着“一个人冲李永瞪了八个月的眼睛”做文章,还在寻找突破口。不妨把以前上厅的录影/音资料翻看几遍,或许可以找到对方的漏洞呢

不和你说了,除了教训我,。。。。。。
hlzds 回复 悄悄话 关于李永告雷神案件
送交者: rainbow 2009年12月26日14:02:16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讨论,关注的人多了,或许可以产生一些好的主意。

个人感觉不算歧视。很理解李永遇到胡乱指挥的上司那种心情,遇事不够冷静,软件人员所特有的坚持与固执。整个事件或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1。上司让她写冗余程序的时候,或者听话(没几个写软件的受得了,毕竟不是一句两句,而是所有的程序。日后维护起来非常麻烦),显然她没有这样做。不听话,就要有不听话的技巧。比如说,李永可以说上司的建议非常非常合理,建议全公司的程序员都那样写。自然会有人反对的。如果别人都不用那样写,只有她一个人需要那样写,或许可以算歧视。

2。英语问题是个关键。听不懂别人的话,很吃亏。海外华人很多都受这个问题的困扰。

3。在发生冲突后,如果不是自己彻底错了,不要把问题揽在自己身上,不要主动示弱,不要主动给对方台阶。你示弱,别人会认为你理亏。(第二天,李心有余悸试图改善关系,她碰到Jen就说真没想到Belinda这样脆弱,真对不起Belinda,Jen反而又硬了,她说李把电邮发出去对Belinda不公平,她可从来也不想是否对李公平。)

4。在被指为有杀人或者自杀倾向的时候,表现有点太外向了。若是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好了。是个人都会愤怒,可是,那个时候无论如何都不能愤怒。只有让自己处于最冷静的状态,才有可能应对。

面对这个问题,或许可以说,“实际上,我很爱身边的每一个同事。所以,我不想让大家都写冗余代码,给日后的维护带来麻烦。我想让大家用聪明的办法写最聪明的软件。多重条件判断执行速度会慢,如果所有的软件都那样写,速度就会慢很多。导航系统执行速度慢,会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我爱所有的人,关心所有的人,所以,我认为我应该尽自己的义务,把更有效率的方法坚持到底。”或许还有更好的说法,最好别把自己作为矛盾的中心,把你坚持的东西提升到一个理论高度,让大家觉得那些挑战你所坚持的东西的人有多么地滑稽可笑,多么愚不可及,就好了。对事不对人。

感觉官司的胜负与起诉什么关系重大。若要告医生,而且不请律师。多看一些案例。争取让自己胜算大一些。

你的第一句话 就很不恰当 - 万系 12/26/09 (0)
你犯了一个中国人容易犯的错误 不要说大道理 /无内容 - 万系 12/26/09 (3)
除了答政治试题,我从来不讲任何大道理。 - rainbow 12/26/09 (4)
我完全理解李永。写这么多,只是怕她吃亏。从以前的经历中吸取一些教训,以后才能有进步。她既然要自己打官司,就必须克服自己性格中的弱项,因为她要面对的是久经沙场的律师。她现在需要的是把官司打赢,不是别的。

她处事不够灵活,有点硬碰硬。当然,这是性格问题,不算什么。但是,我指出的最后一点,对事不对人,肯定派得上用场。别把矛盾点放在人的身上,应该放在事情身上,道理身上。
她的牺牲 只会对你有好处 别太聪明了 /无内容 - 万系 12/26/09 (2)
连粉刺带挖苦,何必呢? - rainbow 12/26/09 (0)
她牺牲对我有什么好处?我怎么聪明了?

不看明白自己以前犯的小错误,以后还会再类似的事情上吃大亏的。

你除了说两句无关痛痒的话,帮什么实质性的忙了?这个案子以前已经讨论过N次了,别告诉我你才听说!

你仔细看过她的博克文章吗?你能看出她有些冲动吗?目前看来,任何冲动都是要不得的。劝她冷静下来,寻找突破口,有什么不对?
hlzds 回复 悄悄话 来源: 老鱼 于 09-12-25 17:38:48 [档案] [博客] [旧帖] [转至博客] [给我悄悄话]

精神病的帽子不能随便戴

回答: 老鱼是精神科专家,请发表高见 由 疑马甲 于 2009-12-25 15:07:54
鉴定一定要亲自和被鉴定人见面。诊断要有确切的;能系统归类的;持续一定时间的症状群(有时单一的症状都不够达到诊断标准)。主要围绕思维,情感和行为三大部分检查,特别要注意文化差异及宗教色彩。比如思维方法都不一样的人来看对方的思维正确与否,会出现什么呢?有的中国人信玉皇大帝;有的美国人信耶酥,彼此双方可能会相互指责对方有问题。所以,是不是有问题最好要同文同种的精神科医师鉴定。另外,一过性的症状也不能诊断为疾病。如血压升高原因有很多,量一次血压发现升高不能确定是否有高血压。行为就更不好说,我们看到怪异的事情,别人认为很正常;同样,我们认为很正常的事别人认为有问题。(例子我想大家会比我举得出还多一些)。
有关本案件的情况,我得到的信息太少,并且,我是第一次听说,所以也只能说个原则。
hlzds 回复 悄悄话
来源: justfohelp 于 09-12-24 15:54:57

精神疾病的诊断非常tricky。不同的医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果语言交流障碍,结果更加不可靠。

一旦被诊断,医生必须给病人药物,否则是耽误治疗,属于malpractice。

即使是正宗美国人,也有大量正常人被误诊误治,看看周围有多少人患有焦虑,抑郁而终生用药就知道了。要知道,许多药物本身就可以引起这些症状,一旦停药则出现更多复杂症状,总之这些正常人已经被“治疗”为患者了。

愿天下人都健康。
hlzds 回复 悄悄话 这个案例非常可信。美国精神病医生的权力太大了。



回答: 精神科医生真骗人,没吃药,病也好。看李永告医生 由 hlzds 于 2009-12-23 21:09:45
一旦被诊断成有精神病,精神病医生决定一切。家属没有任何权力。精神病医生可以拒绝向家属提供任何治疗方案等信息。除非走法律程序。
hlzds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其实何止是医生?
来源: 请问单身老猫 于 09-12-24 10:46:06

回答: 精神科医生真骗人,没吃药,病也好。看李永告医生 由 hlzds 于 2009-12-23 21:09:45

若干年以前,我曾经对美国的一切都佩服的五体投地(现在看是盲目的),在美国生活了十年,遇到的事情打破了我的梦,举几个例子:一、我曾经工作过的一家私人公司,老板娘和当地警察局一位小头目关系很熟。一日,老板娘的弟弟在学生放学的时间内,在校门口超速驾驶,被警察给了一张罚单,必须要上法庭,老板娘给当警察小头目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小头目说:“没关系了,法庭开庭的时间,让你弟弟准时去,我让那个警察当天不去法庭就行了。”结果老板娘弟弟的案子被撤销了。二、某日,老板娘发现公司里有一技术员偷电脑零件,于是找到这个警察小头目,小头目二话不说,打电话叫来一名制服警察,于当天半夜三更,直捣某技术员家中,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把所有电脑及配件直接搬回老板娘的公司,临走时警告这位技术员,你要敢说出去,就让你滚回中国去,吊销你的绿卡。三、近期有人遇到一起车祸,该人当场昏迷不醒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急救,车祸的原因是一拖车司机追尾所致,但因为拖车司机当时拖着一警察的车,警察就坐在拖车里,事故发生后,那警察冲到被撞车辆前,威胁恐吓被撞毁车辆的司机和乘客,因司机当时不省人事,前车的乘客被吓得要命。按照美国法律,拖车司机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要受到刑事起诉,但在刑事案件开庭的当天,受害司机在刑事法庭发现,警察只给当时昏迷不醒他一个人发了传票,而那位警察和受害人车上的证人都没有收到传票。当时在法庭的对话是这样的:
检方问受害司机,你把当时的情景描述一下?司机说,当时我死了,什么都不知道了!检方:对不起!这样的话这个案件就要被撤销了!司机说:当时我车上有一名证人,拖车上有一名警察证人,他们都能说清楚当时发生的事情,为什么不叫他们来呢?检方:对不起,我没有他们的名字。大家可依自己判断这中间的猫腻了吧?
虽然美国有许多地方的确比中国要好,但是绝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比中国强。司法腐败一样存在,并且是以法律的名义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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