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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的智慧

(2014-01-07 02:59:31) 下一个


说起本杰明*富兰克林,无论是喜欢百元美钞的,热爱科学的,还是对美国历史有兴趣的,都不陌生。

他有一大堆显赫的头衔,这个“家”,那个“父”,什么“精神代表”,乃至“圣人”等等。任何人有其中一个,就足以光宗耀祖,人前人后,风光无限。可是他在墓志铭上黑不提,白不提,只钟情一个最不起眼的身份:
PRINTER。对这个词,华人大多翻译成“印刷工”,给人一种谦卑,不忘本的印象,就像名满华夏的齐白石仍用“木人”“木居士”自称以示出身木匠。这大概是以老中的思维想当然了,粗看不错,细想可能有些问题。这个词,现在多指打印机,也有印刷工和印刷商或印刷业者的意思。富兰克林出身印刷工,做过印刷商。从《自传》中可以看出,他不满普通工人的无知状态,追求读书、思想对工人的精神提升,对市长、企业家等社会上层人士因他喜欢读书且有一定见解而另眼相看不无得意。因此,不可能自我标榜平凡的“印刷工”,而应翻译成“印刷商”,或者同时包含“印刷工”与“印刷商”两种身份的“印刷业者”。也许这样比较接近富兰克林的本意。何况他毫不隐讳对精神和财富的同等重视,甚至曾经设想集合世界各国善良、温和、聪明的人,组织一个“自由与富人协会”。译成“印刷工”,恐怕老富不认为是对他谦逊品德的赞美,而是对他经过勤勉努力获得的社会地位的贬低。

好了,闲话少说。大概不会有人否认富兰克林聪明过人。而他的智慧才是留给后人的真正财富。

智慧不是高深莫测,故弄玄虚,恍兮惚兮,没几个人能整明白。老子说的“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其实是最早的知识分子——巫师的传统。神秘性是保持知识解释专利、权威的必要条件,是控制话语权的秘密所在,是原始思维倾向的标识。智慧应该是透彻的参悟,是朴素清晰的宣示,是开拓多种可能的启迪,是化解,是融合。

富兰克林的智慧,在我看来,可以集中到一点:不自以为是。这一点是从少年时遭到兄长粗暴专横对待后感悟的。他在《自传》中说,“我想,哥哥对我的粗暴专横,也许是我在以后一生中对独断专横的权力强烈反感的原因之一。”有人在家长制压迫下顺从,有人反感却要转为拥有家长权力,富兰克林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真正的反感,彻底的觉悟。他不仅告诫人们“切勿采取独断的、自以为是的态度”,而且身体力行,把这一原则贯彻一生。比如,最初他希望维持一种在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北美自治,然而当英国与北美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激烈时,他顺应了民心,毅然投入到革命与独立建国的历史大潮中,并在其中发挥了举世公认的重要作用。当美国制宪会议出现各执己见,相持不下的僵局,可能导致崩溃失败的危险时,他颤巍巍地站出来,语重心长地说,大多数人总以为自己正确,凡是不同意见,一律斥为谬论。但是到了有把年纪才知道,这个世界没有完美,没有人一贯正确。活得的越久,越不敢自以为是,越尊重别人的判断。因此,他希望各位代表略微怀疑一下自己的见解是否恰当,不要指望制定出最好的,也不要认定是最不好的,为了公众利益,牺牲一己之见。这是智者的经验之谈,是八十岁老人的智慧结晶。毫无高深的包装,至简至朴,却是理性的巅峰。(说起来,谁都懂,真正能做到的只有少数人。只要看看历史,看看周围,看看网络,就知道实行有多难。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是被许多人视而不见、否定、拒绝的智慧。)几乎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充分肯定富兰克林在繁杂纷乱、矛盾丛生、各怀拳经的制宪会议上,以其高瞻远瞩的智慧起到的调和推动作用,是催生美国宪法的功臣之一。正是在不自以为是的智慧启迪下,多数代表求同存异,共同签署了《联邦宪法》;正是在不自以为是的智慧指引下,才有了《权利法案》等补充完善宪法的后续行动。富兰克林的智慧让人肃然起敬。尤其是把他与同时的法国革命家们相比,与后世的专制者相比,更让人高山仰止。

把不自以为是当作人生智慧,是因为会由此引向开放与宽容,会促进交流与理解,而不是尖锐对抗与残酷斗争。不自以为是,才会柔化僵硬身段,改变固执态度,仅仅把说的话,写的文章视为供人参考,看看是否能有另外可行的途径,而不是指示、命令、法规。富兰克林发明的避雷针也是这种思路,它不阻、断、封、灭,而是引导、交流、化解。一放下,便是包罗万象的大世界。

自以为是与坚定不移、坚持原则、捍卫真理同出而殊归。它唯我独尊、唯我正确,过于强调自我,完全无视或排斥他人意见,由此出发,必然产生独断、专横、一意孤行、刚愎自用。一咬紧,便是固步自封的小格局。

不自以为是,与“不争论”、“不折腾”全然两样。“不争论”是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不折腾”是光让上层“嘿咻”,下层干受,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既得利益集团的长治久安。

富兰克林的不自以为是与老子的“不争”,“不尚贤,使民不争”有异曲同工之妙。不争不是“贤的是他,愚的是我,争什么?”把人弄得“葫芦提一向装呆”。而是不争高,不比硬,不自吹自擂。不自以为是更进一步争取破除自以为是的蒙昧,争得人对自身局限不足的清醒认识。这是真正的大智慧。

我之所以对富兰克林一贯强调的不自以为是感兴趣,觉得亲切,也是因为仲尼先生在两千多年前已经悟到这点。他著名的“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就是不自以为是,不固执,看到另外的发展可能。在中国,反孔的捧孔的,坚持的往往是老先生不要的东西。光抓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愿望,却罔顾“无可无不可”的不自以为是的审慎。富兰克林没有看过《论语》,属于自己感悟的智慧。很可惜,这一点没有成为美国精神的永久基础,或者说把它看作大智慧的人不多,特别在对外关系上完全抛弃了富兰克林的忠告,诚为美国的一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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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ilverbug 回复 悄悄话 George Washington在1789年被推举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当年, Franklin已经83岁, 次年即离世。
大坐家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MY99' 的评论 : 题目有点难,我没有深入研究过。据说与任公职期间有以权谋私嫌疑,和在印花税问题上发表过错误看法,以致民望下跌有关。
MY99 回复 悄悄话 好文章。能否说说富兰克林为什么没有成为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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