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叫人想起 1999来了,继续看:zt 1-22:网络媒体协会会长:中国互联网上的交流是活跃的
(2010-01-22 16:24:53)
下一个
中国的反应接着来,1-22,
网络媒体协会会长:中国互联网上的交流是活跃的zt
1-22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 闵大洪
美国务卿希拉里1月21日发表演讲,影射中国没有信息自由,没有言论自由,这是不尊重事实的,也是站不住脚的。
就在几天前,CNNIC发布了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3.84亿人,网站数量达到323 万个,互联网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短短15年间互联网发展达到如此规模和水平,对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绩。这充分说明,中国的互联网发展环境是好的。试想,如果中国的互联网环境不好,怎么可能成长出新浪、搜狐、百度这样的知名互联网企业?如果中国的互联网环境不好,微软、雅虎、思科等境外互联网大公司又怎能从中国市场获得可观的利润呢?
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大幅提高的同时,网上交流也十分活跃。就拿网络互动空间来说,中国现在有论坛上百万个、博客2亿多个,每6个中国人就拥有1个博客,网民每天新发布的博文超过400万篇,各类论坛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难以计数。如此规模庞大的互动,说明中国互联网上的信息交流是开放的、充分的,也是自由的。
中国从来不反对网络信息的畅通自由流动,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也没有绝对的所谓信息自由。信息自由的前提是必须遵守法律,必须在法律框架下有序流动。在中国境内的网上信息,必须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在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这些最起码的规矩,在中国如此,在美国也如此。对那些违反法律、损害公众利益、危害社会秩序的网上信息,应该而且必须依法进行管理,这已经是被公认的常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也都是这么做的。难道美国能容许那些宣扬恐怖主义、推翻政府的信息在网上泛滥?政府能容许网上随意发布这些信息视而不见?将心比心,中国对于互联网的管理理应得到尊重和理解,而不是指责。
再说,中国的互联网要怎么发展,怎么管理,那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得中国人说了算。任何无端的指责都是别有用心的,也是绝不能接受的。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有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己的做事原则,对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这些攸关国家民族利益的问题,中国绝不可能接受任何条件,不可能做出任何让步。说到底,在互联网的问题上,中国不需要美国教我们怎么做,做什么。
我来说两句(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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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志鹏 (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