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09-6-12 成都公交事故遇难者家属称最高获赔42万
(2009-06-11 2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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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 (四川新闻网)昨日早上7时半,成都军医学院站。一辆9路公交车徐徐驶向站台,25岁的张姣手持刚买的一根玉米,一路狂奔,从后门挤上了车。
车上早就满满当当,没有了座位。张姣只好扶住后门把手,把玉米塞进了包里。
8时许,车辆经过川陕立交。透过玻璃窗,几位中年男女跪在地上,在烧纸钱祭奠亲人。
这一天,6·5公交车燃烧事故已经过去5天。官方尚未公布这一导致27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的遇难者名单。谁持汽油上车,其动机是什么,均还不得而知。
这一天,这个城市的公交车依旧超载,出租车还是难打,地铁至少要年底才通车。公共交通的安全如何保障,也依旧还在考验政府。
昨日多名遇难者家属说,事故安抚小组提出了最初的赔偿方案,最高赔偿标准是42万元。但这一数字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昨日,记者致电多名遇难者家属。他们说,这两天事故安抚小组的工作人员已分别找他们谈话,提出了最初的赔偿方案。按照方案,每个遇难者家属的赔偿数目不一样,但统一的最高赔偿标准是42万元。赔偿方为9路公交车所属的成都公交集团北星巴士有限公司。
一名家属说,42万元的赔偿里包括了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所有赔偿项目。
另一名家属说,协议里最大的一笔赔偿是死亡赔偿金。按法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他们拿到的协议标准是以去年四川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核算,而非根据成都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算。
去年,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633元,成都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43元,以20年计算,前者为25 .266万,后者为33.886万,相差8.62万。
至少7名遇难者的家属说,目前尚未同意这一赔偿协议。
上月发生在湖南株洲的高架桥坍塌事故中,有9名人员遇难。最后的赔偿标准为:不论城乡、不论年龄,统一赔偿40万元/人。
新增一名危重伤员
昨晚,四川省卫生厅通报,成都“6·5”公交车燃烧事件新增出院1人,新增危重伤员1人。8名极危重伤员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6月10日,无死亡病例。截至6月10日18时,累计出院15人,住院治疗伤员共59人。
6月10日,成都市二医院新增1名危重伤员,省人民医院2名危重伤员伤情好转解除危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