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章,我们谈到信徒灵命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作为一切属灵经历的起点,我们指出人对救赎计划的需要,然后我们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们沉睡、对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们唤醒,从而祂让我们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并叫我们为此深受责备,继而领我们踏入救恩之门。
来到这里也许就来到了一个重要关头,我们要来看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就是重新再生的教义。若对这一点弄清楚了,就等于为余下的教义铺顺了道路,相反,若在这一点上理解有误,就足以导致我们整个思想的偏差。
重生与福音
有史以来,对布道的理解,跟许多别的事情一样,是有好几个阶段的。有段时期强调的是重生的必须,有段时期是这新生命的本身,还有段时期则是重生的过程。还清楚记得,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难忘的遭遇。有人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说「是」;他又问我是不是一个「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说:「是,我希望是吧!」结果那人还不满意(大概认为我刚才的两个答案不可能是真的),于是他带着一种略为叫人恼火的语气继续问我是不是一个「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个年代,人们流行强调「人必须重生」这个教训。
从多方面来讲,在布道过程中,要是越来越少讲这一点可能是好事。怎么说呢?「你必须重生」这句话本身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圣经从来没有说过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说,保罗布道的时候,就分明没有成天把这个信息挂在口边到处跑。他传讲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钉、复活、升天和人必须悔改信主。所谓物极必反,当人在布道时过份强调了重生的必须,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另一个的极端。要是你听到有人说,在圣经里,实际上根本没有提到重生时,你不要感到太惊讶。「重生」这两个字在英文钦定本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在其他译本里,甚至只有一次(译者注:在中文圣经里则有多次)。
在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万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书3:5 所指的,也许是这新生命的个人经历,也许是洗礼对新生命的象征意义。从圣经的支持度来看,要说「重生是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好象有点说不过去。
但是,纵使我们承认「重生」二字在圣经里明显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义却是不可否认的。圣经中有多处提到这个概念,只不过用的是别的譬喻,别的类比,别的阐述。不过,在查阅这些经文之前,有一点关于「重生」这个词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传统上,提到重生就会联想到受洗,两者好象是紧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约翰福音3:5,以弗所书5:26,提多书3:5等,提到受洗带来重生,以及「重生」实际上就等于受洗的同义词。我们固然尊重这种观点,但「重生」这个概念必须得与其前文后理一并来理解。在圣经中不是每一次讲到重生都会讲到洗礼的,有些经文,对重生这个教导,则用了完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其上下文根本没有提到洗礼。
而另一个极端呢?有的福音派传统观点把「你必须重生」和「你必须信耶稣」划上了等号。是的,我们必须重生,但在新约里,新生命是上帝所赐的,「重生」这个词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时候,「重生」被视作是指从不信到相信的「整个过程」,是一个比较宽一点的含意。加尔文就是这样用这个词的。
在这本书里,我们所说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样将新生命从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里,也就是约翰壹书中所讲的,那赐人新生命种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义图解
「重生」这个词有「新的开始」的意思,综观整本新约,我们起码可以看到三幅画面:
(i) 被生下的图画
根据约翰福音1:12,成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于上帝的旨意。来到第三章,耶稣更告诉尼哥德慕,重生是见天国、进天国不可缺少的一环(约3:3,5)。约翰把信徒定义为从上帝生的(参约壹2:29;3:9;4:7;5:1,4),这一个主题乃贯穿了整卷约翰壹书。「生」的这个概念也不仅是约翰书信中所独有的。雅各书亦讲到上帝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们,使我们在万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里用的是一个妇产科用的医学名词。彼得前书中也两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领受者(彼前1:3,23)。在圣经其他地方,保罗也有类似的讲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婴孩」,他们要长大成人(西1:28;弗4:13-16);做牧者的,要为他们属灵婴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们,为了你们我再受生产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们里面成形。」(加4:19)
(ii) 再创造的图画
这第二幅图,把上帝起初创造世界的那个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里对我们的重新再造情形,并列在一起。把这两个景象合并到一块,我们就不难产生出「新的开始」这个概念了。这幅图画是极具震撼力的。保罗写加拉太书写到最后,正是他情绪最激昂、对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时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强调的只有这句话:别的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这个,其余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罗在往后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详细地展述这个意念:保罗提到那道直照入我们黑暗心灵里、把我们带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说是将人类历史上两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来,即上帝起初对世界的创造,和基督之复活对那要来的新天新地的预告(林后4:6-12)。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更作了一个荣耀的宣告,他说,如今我们在基督里就等于已经尝到了那将要再临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有人在基督里--新造的!」(林后5:17)。在这几节经文中也好,在其他地方也好,保罗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们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们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伟大的事工。如果我们能够好好思想这些话,从而体验这个丰盛的特权,我们就不难发现,上帝的荣耀会在我们生命的品格和素质里慢慢呈现。
(iii) 复活的图画
以上我们隐约提到,新生命的诞生相等于从无变有的创造。但这里还有更奇妙一层的意思。保罗曾感叹到这从空虚混沌中而创造出来的、有条不紊的生命之上,则有更大的势力--死亡的势力!但是,如今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连死亡也超越了,这就表明上帝在我们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并且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罗在罗马书6:13论到说:正因为我们是与一位复活的基督连合,分享到祂复活的大能,我们就应当活得像一个「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当我们死在罪中时,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里伸手把我们拉上来,且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基督徒是已经「出死入生」的人了(约壹3:14)。
无论「重生」是被描绘成什么样的图画,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我们人不是主动而是被动的。就好象我们不能叫一个瘸腿的人自己起来行走,一个瞎眼的人自己睁开眼睛看见,同样,我们怎么能叫一个死人自己活过来,一个没有属灵生命的人自动有生命,或者对人说:「你必须重生」呢?这不是极其荒唐的事吗?这就是福音的悖论(paradox):我们最需要的恰恰是我们能力所不及的。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详谈。
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这个词用得最多的是约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经文则是在约翰福音第三章耶稣与尼哥德慕的那段对话--主对以色列的大教师说:「你必须被重生」。尼哥德慕夜里来找耶稣,目的是要得着属天的福份。所以耶稣告诉他,他必须先得被重生才能进入他想要进的地方。主对他说的那番话,是要开他的心窍,纠正他思想中一些错误的观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师」,或者可以说是当时最出色的神学家,但他却连耶稣所讲的有关「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讲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个人被重生,否则他是无法看见上帝的国的;除非一个人被重生,否则他更是无法进上帝的国的(约3:3,5)。这一定律不只适用于尼哥德慕,凡是人都适用。为什么呢?主给了我们三个答案:
(i) 人是属肉体的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这句话最简单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没有能力产生出属灵的生命和实体,正如约翰在前一章第13节所暗示的一样。这里所讲的「属肉体」,跟保罗所讲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样的。但也不能说两者完全无关,约翰用这个词时是不可能没有想到为何人会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堕落,对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15:50)。这是个定律,约翰也好,保罗也好,都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圣灵才能将我们带进上帝的国。
(ii) 人是瞎眼的
人灵里的眼睛瞎了,因此「不能见上帝的国」(约3:3)这里所讲的「见」,是指「认得出」、「意识到」、「领略到」上帝国度的重要性。主在世的时候,人这种瞎眼情形就表现的很明显。主对他们用比喻讲有关天国的事,许多耳聪的人听了主话的声音,却听不见主召他们进天国;在他们的头脑里,比喻中描述的景象他们都看见了,却看不见救主透过比喻要他们看见的、要召他们跟随自己的图画(太13:13-15)。
尼哥德慕的眼瞎就是属这种的。对许多委身于宗教事业的人来说,盲目地渡过一生而不自知,这是很可悲的事。他们干、干、干,却看不见。我还记得我做学生的时候,有一次参加一个夏令会,而大会的讲员则是当时很有名的教牧人员。我和其他朋友硬被邀请到他家作客,我其中一个朋友和他太太谈起话来,谈话中,她很自然也很坦白地承认她不知道「重生」是怎么一回事。(当然,你或许会以为年青人讲起这个题目,多半会比较热烈,比较激动,以致于讲话时往往用词不当,冒犯了别人的尊严,所以别人在被质询后可能会以极端的语气回答说不知道何谓重生。不过在那次的交谈中,情况刚好相反,我那位朋友是一个相当圆滑,讲话非常得体的人!)那位女士的回答不过是她坦诚的告白罢了。同样地,尼哥德慕也是以这种虚心诚恳的态度来问耶稣:「怎样能有这事呢?」(约3:9)他看不见天国,他也看不到自己的需要,不觉得有必要先获得从天上来的生命才能进去。
人不止是瞎眼的,他更是被蒙蔽在黑暗中的。约翰福音三章后面特别强调,人处在黑暗里,喜爱黑暗,躲避光明。保罗说他们是黑暗的(弗5:8),并且爱作暗昧无益的事(弗5:11)、陷在黑暗的权势之下(西1:13)。但借着福音的荣耀,光要照射到黑暗中,并且上帝的呼召就是要我们出黑暗、进光明(彼前2:9)。但这一切,对尼哥德慕来说都是极模糊的。他和他的同僚其余的法利赛人一样,甚至和他们的祖宗一样,他一向有一种错觉,以为自己是眼明的,是行走在光中的。身在黑暗中,面对着这位世上的光,居然一点认不出祂来,正如主在约翰福音后几章的告诫:「我到这世上来是为了审判,使那看不见的能够看见,能看见的反而成了瞎眼的。」(约9:39)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身处黑暗里却自以为在光明中,把基督的光视为黑暗而要逃离祂。但这不正是我们对待上帝和祂国度的态度吗?
鲁益师(C.S.Lewis)对这一点认识得最透彻了。在他的儿童故事集里(Narnia Tale),《最后之役》(The Last Battle)中对这一点有非常生动的描写。故事说,到了世界末日的时候,有一群去过拿尼亚(Narnia)神秘王国的小朋友遇见了一群小矮人。拿尼亚国的救星、狮子王艾斯兰(Aslan)也来了。故事接下来讲的就是那些亲身经历过、看见过基督国度的人和那些在国度外面的人,两者间的差别是何等的大。故事讲到露丝 (Lucy) 流着眼泪对艾斯兰王子说:「艾斯兰王子,你能不能,你愿意不愿意救救这些可怜的小矮人呢?」艾斯兰王子回答说:「亲爱的,我给你看我所能做到的和我所不能做到的。」他走到小矮人那里,轻声地吼了一声,声音虽然不大,但四周都被震动了。但小矮人听见后,彼此问对方:「大家听到了吗?是农场另一边的那些土匪发出来的声音,是要吓唬我们的,那声音一定是用什么机器制造出来的。别理它,他们是吓不着我们的。」
艾斯兰王子抬起头来,抖了抖鬃发,即时,一顿丰富的大餐展现在小矮人跟前,有烘饼、有舌肉、有烤鸽子,还有各式冷热甜点,每个小矮人手中还有一大杯美酒。但这还是不管用。他们开始抢着吃,争着喝,连味道也来不及好好品尝,还以为桌上摆的不过是农场里可以找到的杂粮。一个小矮人说他吃的是干草,另一个说他找到了一根烂萝卜,还有一个说他找到一片花菜叶。他们把盛满红酒的杯子端到咀边,然后说:「吪,这些饮料是不是拿驴槽里的污水做成的?没想到我们居然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但很快,每一个小矮人都开始怀疑其他的小矮人找到的食物比自己的要好,于是他们就去抢别人手上的食物。接着,大家你吵我闹,你推我打,乱成一堆。不消片刻,所有的美食给糟跶尽了,有的给泼到脸上,有的溅到身上,有的踩在脚下。但当他们打闹完了,坐下来疗伤的时候,他们竟然说:「还好,总算我们当中没有人捣鬼,我们总算没有中敌人的什么诡计。我们小矮人之间还是同心合意的。」
艾斯兰王子说:「你看到了没有?他们根本不要我们的帮助,他们要用猜疑诡计彼此对待,就是不要彼此信任。他们的意念就是他们的监牢,而他们又把自己锁在这个监牢里,还生怕从这些密封的禁锢中被释放出来。」
(iii) 人是软弱无力的
人没有能力进上帝的国。耶稣说,除非人获得从上而来的生命,否则他是软弱的(参罗5:6)。如果人要有能力看见属灵层面的事,要有能力凭着信心进入天国。因此,上帝在他身上作工,叫他有这能力,则变成一件不可缺少的事了。其实,这是圣经里最常见的教导(林前2:14)。属肉体的意念与上帝为敌,它即不愿、也不能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罗8:6-7)。
我们对待这个教训向来不够认真,原因大概是由于这个教训把我们本性中自足自救之心态的残余,连根拔起了。这一个教导要突出的重点正是,救恩完全是恩典,我们获得救恩最关键的要素,正是我们自己无力提供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会唱:
两手空空无代价,
单单投靠你十架,
赤身,求主赐衣衫,
无助,求主恩扶搀,
罪身奔至活泉旁,
求主洁净免沦亡。
(杜普雷狄AugustusM.Tojulady《万古磐石》)
唯有上帝才能叫我们的灵重生,
求主拯救,唯有主能施拯救!
重生的性质
(i) 新生命是属天的
首先,新生命的源头是属天的。这一点,耶稣对尼哥德慕再三强调。尼哥德慕必须从水和「圣灵」生,因为只有圣灵才能生出灵来。风随着意思吹,「凡从圣灵生的」也是一样。重生这两个字就是要强调这个道理。约翰用到的「重」这个字,即可解作「再一次」,也可解作「从上而来」。这个字的重要性,很难把它教条化地来解释。尼哥德慕一方面好象听懂了耶稣讲的这个「重」的意思,即重新、第二次的意思,所以他会问人老了怎样能进母腹再被生一次。但是,在其他经文里,我们会发现约翰用这个字比较倾向「从上而来」这个意思。约翰福音3:31;19:11,23 都有从上至下的这个含意。如果我们接受这个讲法,我们仍然能够理解尼哥德慕的反应,就是说,当耶稣告诉尼哥德慕他需要一个从上而来的生命,尼哥德慕似懂非懂,心中纳闷人怎么可能还有另一次的诞生呢。
鲜有人会这样想,如果要成为天国一份子,首先就要有属天的生命嘛!这是很合理的事。换言之,如果我们成为基督徒,唯一的可能只能是,上帝奇妙地介入到我们当中,把新生命赐给了我们。每一位信徒必须花时间认真思想这事,因为,我们总是不免会有一股世俗的想法,以为某些人的信主比另一些人的信主更奇妙些。当我们得闻某某名人重生得救了,我们说:「这真是个神迹!」当然这话不错,但是,不论是约翰也好,珍妮史密斯也好,还是别的没人记载过的无名小卒也好,他们的重生经历没有不是神迹的,没有不是同样奇妙的,天上因此而欢呼快乐的理由,没有说是不一样的。因此,要是我们想真正享受到新生命所带来的喜乐,我们该做的不是去妒忌别人在得救传记中记载的,而是去看看圣经中所讲的,上帝倾泻在祂儿女身上的恩典是何等巨大。
(ii) 新生命是上帝所赐的
其次,重生是上帝以自己的主权所赐予人的。当主说:「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它的声音,却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灵生的也是这样。」(约3:8)祂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而尼哥德慕作为一个受教于崇尚行为宗教学派中的一员,只知要赢取,不知可接纳,难怪听了主的这番话,他会觉得金刚丈八高,摸不着头脑,他说:「怎能有这事呢?」(约3:9)这是一个僵化了的头脑所做出的必然反应。它用人的能力来看上帝工作的方式,这也就是新约圣经所说的「靠行律法称义」(加2:16;3:2,5,10)。但是,耶稣的首批门徒接受的教导是,上帝的恩典是白白得来的,他们知道救恩的喜乐始于上帝的作为。约翰有这个观念我们已经说了,另外还有彼得,他说:「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照着自己的大怜悯.....重生了我们,使我们有永活的盼望。」(彼前1:3)雅各也说过这样的话:「他凭着自己的旨意,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们,使我们作他所造的万物中初熟的果子。」(雅1:18)保罗也一样:「〔上帝〕使我们在基督耶稣里,与他一同复活...你们得救是借着恩典,借着信心。这不是出于自己,而是上帝所赐的...我们原是上帝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稣里创造的,为的是要我们行各样的善事,就是上帝预先所安排的。」(弗2:6-10)
或许有人会反对说,把一切都说成是上帝在作主动,莫非是为了推卸人的责任?这是一种误解。我们说重生始于上帝的主动,并不表示人就不必悔改信耶稣了。耶稣自己说重生是上帝主权的行动,但当有人对这种教义想不通,反问主说:「主啊,是不是只有很少的人得救呢?」主回答说:「你们应当竭力进窄门!」(路13:24)简而言之,不要把不同的东西混为一谈,你的责任是,你要确定自己正走在救恩的道路上。
(iii) 新生命是借着更新的大能而产生的
这是第三点。新约圣经指出这股更新的能力是全面性的,在我们灵命的每一点上都要产生效用。这并不是说重生即等于完全,但正如人完全的堕落已沾污了生命的每一个角落,上帝的恩典也同样能触及各个层面,凡罪所感染过的地方,上帝的恩典都能渗透得到。正是借着重生,上帝的形象好象胚胎一样在我们里面恢复了,这胚胎在信徒往后的灵命阶段中慢慢长大成熟。耶稣在与尼哥德慕的对话中,透露了几方面这种更新的范畴。
首先,头脑得到了光照,我们能够看见上帝的国了。你能够在与圣徒团契交通中,跟人分享你这一新的发现:「前我眼瞎,今得看见。」这岂不是巨大的荣幸吗?重生做上帝的儿女,这等于给你人生来了一个新的面向,你看自己,你看别人都会有一个新的角度。许多年青人都承认,当他们信主后,才开始发觉他们父母亲的需要,因而愿意爱他们,关心他们。我们能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世界,我们唱道:「万物之中,新气象现,不信之眼,未曾看见。」
重生后的人,心被洁净了。主说「要从水生」(约3:5)起码就带点这种洁净的意思。这句话曾经引来了许多种解释,但主用到「水」字,很可能是用以象征洁净。对一个法利赛人来说,这无疑是他们最容易联想的解释,并且那时他们在约但河所见到的,更容易叫他们有这种联想,(尼哥德慕也许到过约但河那里去,听施洗约翰讲当悔改受洗,洗去罪孽的道。)况且,这也是上帝给以西结先知有关新的约之应许:「我必用洁净的水洒在你身上,你就洁净了。我必洁净你们一切的污秽...」(结36:25)作为以色列的教师,尼哥德慕不可能记不起这些经句的。
但是,究竟一个洁净了的心是什么样子的呢?保罗对哥林多的信徒说「你们...都已经洁净了」(林前6:11)的时候,他是什么意思呢?保罗的意思是说,上帝给我们一个新的生命,而这赐新生命的能力,在我们里面产生了对合宜生活一种新倾向、新性情。祂把新的诫命写在我们心板上,以致我们能行在正道上来服事上帝、荣耀上帝的这个动机,不再是一股外在的压力,而是从内心发出的动力了。
重生之后,我们的欲望也重整了。从肉体生的是肉体,从圣灵生的是灵,且有圣灵的性情。这个品种的比喻,保罗在罗马书8:5-8描述得更为详细:属肉体的意念是敌视上帝的,也是不愿顺服律法的,它不能讨上帝的喜悦,且要引你步向灭亡。所有的欲望都是为己的,对属灵的事物没有知觉,也没有胃口,反倒厌之弃之,好象鲁益师童话中的小矮人一样。但上帝的新生婴儿就不一样了,他渴慕纯净的灵奶,好让他能健壮地成长。他尝到了主确是美好的,因此渴望能得到更多(彼前2:2-3)。重生叫我们渴望敬拜上帝,认识祂的真理,与属祂的人交往,委身于祂的国度,以及爱祂的儿子,荣耀祂的儿子。当然,有了这些志向并不表示我们已经完全了,我们还是会不时潮起潮落的。有的时候,我们甚至会为自己的软弱而哀哭。但是无论我们认为自己离开了那应有的状态有多远,我们和未重生以前的情形还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意念已经是会寻求天上的事了。(西3:1-2)
重生叫我们过一种新的生活。这一点就是讲重生讲得最详细的约翰壹书所要强调的主要信息。那里提到,凡行公义的就是从上帝生的(约壹2:29)。这种公义的生活可以从三方面表现出来:第一,从上帝生的会爱其他的信徒(约壹4:7),第二,他能够胜过世界(约壹5:4),第三,他不会不断地犯罪(约壹3:9)。信徒所处的世界是诱人犯罪的主要来源(约壹2:15-17),但信徒与世界的关系已截然改变了。当世界向他伸出诱惑的魔爪,他会觉悟到他的新生命已经使他成为一个新造的人,而一切诱惑对这个新造的人来说,已经无力征服了。同样的,这个新人与其他主内肢体的关系也会变得很美很美,他会用一种难以言喻的情义来爱他们。信徒联合交接,越过了任何一种人际关系的阻隔,这实在是新生命本质的最有力见证。但是,我们是否同意约翰的说法,重生后的人就不再会不断犯罪呢?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十三章时还会再谈。但在这里,有一点我们要注意,我们断不能以自己的经验来冲淡约翰的教导。如果基督是我们的救主,如果救恩的目的是来拯救人脱离罪的捆绑,那么约翰所讲的这番话,即使在表面字句上也应有它的合理性了。重生乃彻底地、完全地改变了我们与罪的关系。基督耶稣来成全我们,并且正在将所有的一切更新,这就是从天上而来「重生」的意义了。
主,我曾眼瞎看不见,
你凄苦面上爱无限;
如今你慈容清晰现,
荣耀光辉射我面。
主,我曾耳聋不能听,
不闻慈声唤我名,
今听主音心花放,
圣言常思倍温馨。
主,我曾哑口不能唱,
你奇妙圣名恩无量,
如今主爱燃我心,
我口终日乐颂扬。
主,我曾死在罪恶中,
无情无义无感动,
今你复苏我灵魂,
起身直奔你怀中。
主,你大爱实可敬,
叫瞎眼能见聋能听,
哑巴开口死复生,
锁炼俱落获新生。
William Tidd Matson
「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是应当称颂的。他照着自己的大怜悯,借着耶稣基督从死人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