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冰雪温柔》2-2 (原创)

(2009-03-20 01:00:48) 下一个
作品全本在http://www.kuaile99.com

八点多钟到那里,正是热火朝天的时候,前面人声鼎沸,后面盘碗叮当。因为是星期五,客人吃得不紧不慢,大多是在喝着餐后酒的美国人。
乍一见丁小蒙,以为是日本人。她穿一件织锦缎湖蓝色简易和服,拖一双夹脚木屐,端着托盘一路小跑,用那种木偶般夹着膝盖的小碎步。吴思迁上前打招呼,她笑了笑,指着吧台一角让我们坐,又随手从里面放了两杯可乐给我们。
丁小蒙笑起来很甜,浅浅的酒窝,眼睛大大的,不笑的时候有点忧郁。她个头不高,裹在那件大领子和服里更显得娇小瘦弱。湖蓝色很特别,只有皮肤白净的人穿了才映着更白更亮。
见她走开了,我对吴思迁说:“不错哎,看不出比你大八岁,清纯可爱。”
“人家是有老公的。知道今天为什么我要过来吗?”
“想看看人家而已?”
“什么而已,我才不学你,看人家上瘾,不好玩。”
说是有一个老外,餐厅常客,看上丁小蒙了,近来几乎每晚等着她下班,缠着邀她上酒吧。为了推托,丁小蒙说自己有男朋友,所以叫吴思迁来作陪,打发追求者。吴思迁指给我看窗口小桌旁一个黄头发白人男子,看上去仪表堂堂。
“丁小蒙的大眼睛白长了,怎么让你来当替身?你看看你哪一点比得上人家?”
“那也不能叫你来吧?”他揶揄着笑我。
我和吴思迁俩人,每天不互相损两句都哪里别扭。
正说笑,有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拿个菜单从后面拍他脑袋,吴思迁笑得眼睛眯成缝,大有左右逢源的得意劲。
“臭小子,有时间瞎混,明天来上班!”
听她教训人的口气,还挺亲切,果然是这儿的老板娘,吴思迁介绍她叫露西。看这里生意兴隆一团和气,想必她是个能干的角色。
从图书馆安静空寂的沉闷里出来,餐馆的热闹显得格外诱人,有种重回人间的感觉。难怪吴思迁急着想过来上班。
丁小蒙端出两盘工作餐,鱼香肉丝盖饭,说是露西吩咐给我们上的。
我和吴思迁吃饱喝足了,百无聊赖看着丁小蒙他们跑进跑出,看着料理台上的大师傅头顶大厨帽手拿大刀叉,切肉烤肉丢鸡蛋耍杂。不时传来阵阵喝彩声、碰杯声。
沉浸在新的氛围里,一时令我忘乎所以。吴思迁好像也没兴趣来问我和淑景又有何进展,我注意到他小眼滴溜溜跟着丁小蒙转,怕是动了心思。
又加了两次可乐,跑了趟厕所,我竟觉得头昏昏脚底发飘。回来问吴思迁怎么可乐比啤酒还厉害?三五罐啤酒未必让我头晕。吴思迁“嘿嘿”笑了,凑到耳边告诉我:可乐里让小蒙偷偷兑了“RUM”酒,在国内大概叫“朗姆”,一种甘蔗酿制的烈酒。
“我说呢,这里的可乐特别香。”
吴思迁举起杯子,“明天不用上课,你下午才上班,慢慢喝。我跟露西讲好了,明天就过来上全天。你到图书馆帮我到经理那儿请三天假吧,回头再看怎么排时间。”
喝到飘飘然最佳状态,丁小蒙下班了,开着她的旧本田,把我们分头送回家。


回家洗个热水澡,酒醒了大半,想起淑景今天送的通讯录,坐在写字台前我有些纳闷。有什么特别呢?同学间送个小礼物?又不像她的出手。
再次拿出来细看,封面有几个凹凸的韩国字,看不懂。翻翻里面,普普通通印着英文字,侧边有一栏二十四个字母依次排列的速查表。还是没什么特别,我把它放在桌上,想不出该如何回复,总不至于再送她一本练习册吧?
我静静看着桌上的通讯本,想想现在也没朋友往上记。
这时,我发现小本的侧面烫着金,平整精细,底部却有条缝隙。
我赶紧拿起来细翻到有缝的地方,顿时眼睛一亮!那一页的第一栏端端正正贴着一张标准一寸照,是淑景的。虽说是标准相,但清晰明亮,好过我为她照的任何一张。她微微翘着嘴角,目光恬静,有说不出来的矜持和秀丽。
相片下面,通讯栏里有几行工工整整的小字,英文写的住址和电话,还有一栏填着韩文,显然是她韩国家中的地址电话。
我抓着脑袋高兴不过来,最起码她愿意跟我友谊地久天长,连回韩国都能找到她。
明天是周末,有两天见不着她,可有电话号码了,我应该打给她表示看见了通讯录里的内容。再有,明天我也要买本通讯录,把自己的地址电话留给她。
并非缺乏勇气,实在掌握的英语太少,说了上句没下句,我在家里学困兽踱步,走了十几二十个来回才拨通淑景家电话。
“要不谁要?”一个小孩子声音,我确定他说的是韩语。
“淑景?”
淑景接过了电话,听出来是我。
没头没脑说了几句艰涩的问候,我谢她,她谢我,然后冷场,我想出一句结束语:“星期一学校见!”她“OK,OK”就说了拜拜。
我跌坐在床上,想想吴思迁说的对,这语言不通没法谈恋爱!
怎么又想着谈恋爱呢?人家有老公有孩子,跟我交个朋友,为什么我总往歪了想?
轻轻给自己两巴掌,别钻牛角尖了,乖乖去上班吧。


时间还早,我决定走着去图书馆,要穿过安娜堡西北角和大半个校园。
从一来这直到现在,冰雪覆盖的安娜堡遮遮掩掩已经美不胜收,却未曾见过它的真面目。出门向南,先经过一座小石桥,坐车的时候没觉得,这里是一条比小溪大一些的小河,河床上的冰雪努力攀附在草堆上,溪水缓缓,不屑一顾地流走了。
过了小桥,缓坡之上有一段铁路,顺轨道望出去,不远处有一幢古老的尖顶建筑物,石砌的主体,两侧是木结构的平顶框架屋,外带木栅栏,据说是从前的火车站,可以算历史遗迹了。
我继续往南走,左边几栋连体高楼,结实而保守的灰色墙面,楼顶盘旋着直升飞机,是密西根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因为学生物化学的妹妹常去的实验室也在那里面,我才了解。那些直升飞机都是接送危急病人的,可远远看着像拍好莱坞大片,和小城安谧的景象不大相符。
走完一条车道,穿过一个停车场,我进入了主校园。在一片尚未苏醒的大草坪上有个四四方方高耸的钟楼,是这所大学的标志物。围绕它的都是有历史有风格的伟大建筑。我大概知道里面有博物馆、礼堂、法学院……感叹自己只能走过路过了。
密西根大学在美国公立大学里的排名是数一数二的。如此高等学府在我这样一个小小过客眼里真是望而生畏。我还在学英语的简单会话,实在太卑微了。
所以,我竟然拿图书馆的工作来引以为荣。
没有吴思迁作伴,感觉孤单,不过我很安心地完成工作,搭最后一班巴士回家。
这一段在大学里的经历让我觉得自己虽然不能在此深造,却也受了不少熏陶。保持良好心态对一个人的精神面貌至关重要。不管混迹于上海的街头巷尾,还是出没于图书馆的书山学海,我都能悠然自得,找到自己的位置,注重现实,尊重知识。我是个快乐而真实的人。活着就是要对得起别人对得起自己。
我没有雄才大略,可至少还有点小聪明;我没有英俊挺拔,可至少还讨人喜欢;我没有侠肝义胆,可至少还无害人之心。总之,我这人,既会保持良好的自我感觉也会时刻懂得自知之明。
学业也罢,事业也罢,家庭也罢,爱情也罢,尽人事而听天命,一切顺其自然,包括我的性向。
自然而然发生的,什么都阻拦不了。

放学,我和吴思迁立在巴士站等车。我以为这小子还有点头脑,没为了挣钱放弃读书,原来餐馆只让他周末三天去上班。平日里他还是需要图书馆的工作。
淑景下课和我一起去喝咖啡,我也送她一本有我电话地址的通讯本,贴了张申请绿卡多出来的相片,四十五度侧面露右耳,她很喜欢还说我讲话的声音在电话里很好听。走在一起挨近了,我闻到她身上香水味,很熟悉,想起来在状元楼的露西身边闻到过,应该是某个名牌。有机会去打听出来。
我觉得吴思迁有心事,能猜得出几分但不急于了解,也不想跟他说淑景的事,没必要总是我津津乐道。
户外仍然很冷,风很大。我们两人抽着烟,难得沉默。


巴士晚点了没来,一辆白色的尼桑四门小轿开过来,靠着车站边停住了。我认识,是淑景的车。有几次放学见过她开着这辆车从校园停车场出来,神秘高贵的样子。我们初级班的,几乎都不会英文没驾照。像我们这样穷人家的孩子,有辆好车更不敢想了。
车窗自动摇下来,我和吴思迁探头去看,淑景正在对我们招手。
第一次坐进她车里,芳香四溢,像个充满女人味的密室。这时候觉得吴思迁多余了,重色轻友的本性在这种情况下难免暴露吧。
淑景问去哪里,我们说到校园图书馆。她驾车娴熟,一问才知道她十二岁就学开车了,父亲是高级将领,她在家最小,最得宠。
这说法和我判断差不多,淑景确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一个人的气质是从小养成的。
一路上说着磕磕巴巴的英文,淑景愿意每天让我们搭车,她问我住哪,看看顺不顺路,上学也许还能去接我。我答应明天带地图来查一查。吴思迁在后座抓耳挠腮,恨不得给我一捶,回头只见他点头如捣蒜,偷偷竖着大拇指。
在校园绕了点圈子,淑景找到了图书馆把我们放下,没时间客套,她赶着去接孩子。


到底兄弟一场,了解我,看着淑景的车倒出图书馆门前的空地,吴思迁手舞足蹈对我说:“哈,哈,哈,兄弟我不是有意要做你的电灯泡。爽啊,以后天天有美女相迎……”
我虚晃一脚踹过去,“臭小子!你不也沾光?”
“沾什么光啊,你沾沾自喜吧?淑景是挺有女人味的。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知道,你喜欢能陪你疯陪你玩的刁蛮小丫头。”
“也不一定哦,不过以前女朋友叫我靖哥哥。”
见他憨憨的样子,是有点像,可惜没有身怀绝技的本领。当然,我马上明白了他的“也不一定”的含意。要不怎么叫兄弟?
回味刚才的情景,我还没安全清醒过来,忽然离她那么近,反而什么感觉都不敢有了,诚惶诚恐的。和淑景关系进展太快,让我应接不暇。没想过下面还会怎样。
其实也是顺理成章,我问妹妹要了张安娜堡地图,带到学校。
课间,我拿出地图找到住的地方,做下记号,又找到学校的位置。淑景很有默契地走过来,和我一起看地图,头挨着头,她指给我看家在哪儿,走哪条路线上学。果然可以经过我家门口。她抬起头,柔情万种,帮我拉了拉衣领,说好明早来接我之前先给我打电话。我幸福得差不多呆住了。
朱丽叶凑上来看地图,也想搭车,可惜不顺路。我暗地里庆幸不已。
沙瑞走过来听见了我们的对话,很高兴,鼓励淑景要多练习说英语。然后又对班上其他同学宣传,不要一下课和自己国家的人扎堆说母语,最好像我们这样和别国的同学交朋友,尽量多用英语来表达。
我和淑景相视而笑。


我居然激动得睡不着觉。
挑好明天穿的衣服,想好明天说的话,确定闹钟开好了,我希望闭上眼睛就睡着,那么睁开眼天就亮了。但是,我在床上翻了七七四十九个身,打了三七二十一个哈欠,还没有一点点困的意思。妹妹从实验室回来已经十二点多了,看见我瞪着天花板,翘着二郎腿,以为我有了什么宏伟蓝图。
我问她什么时候教我开车,她让我攒够了买车的钱再说。房租还是她一个人在付呢。我叹口气,继续努力去睡觉。一直到妹妹都睡着了,我还在胡思乱想,越想越心烦,长夜漫漫无尽时,人生茫茫待何时?我发完了一通希奇古怪的感慨还是睡不着。原来,一根神经的兴奋会引发满脑子连锁反应,彻底破坏系统里的睡眠信号。
虽然折腾了大半夜,早上醒来,我立刻精神抖擞,因为今天不同寻常。
等我收拾好,打扮好,又照了无数回镜子,总算可以随时出门了,可一看手表比平时还早半个多小时。一再跟自己说,不过是同学让我搭个顺风车,别那么激动吧?偏偏这种心情难以形容。等淑景打电话来,我不敢提前出门,于是在家里坐立不安。
户外的阳光若隐若现,穿过东边稀薄的云彩,十分吝啬地扫过一片山林。天气也会应景,像极了此刻我的心情。按捺不住的激动似乎是不应该的,但是,如果淑景看穿了我的心思,她为什么不回避我?一次次足够热烈的目光和她接触,难道她没感觉?就算我不是男孩,不需要多加防备,淑景总不至于单纯到对我的性向没有一点怀疑吧?
穿着打扮,言行举止,我从来不掩饰自己的性向。根据以往经验,稀里糊涂被我追上手的女人不是没有,事后,她们都承认最开始是不设防,后来又出于好奇,不清楚我能对她们怎么样?等明白过来,发现感情与身体都已经接纳了我的存在。这个过程的长短就是我所经历的恋爱始末。往往随着感情的加深,现实同样也变得严峻,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纯粹的女人能经得起世事考验。
我任着性由着感觉,继续在人海里寻找所谓的另一半。找不到也不能怪别人,谁让我投胎时候弄丢了这一半的重要特征,以致于无人认领。
管她们怎么想的,喜欢她们是我的自由,喜不喜欢我是她们的自由。已然如此,我还非要试一试这语言不通,族类不同,能不能产生感情,迸发火花。
又看手表又对钟,已经过了我平时该出门的时间。从窗口能看见车站,每天我搭的那班大巴士来了,停着不走。那黑人老大爷司机早认识我了,想必他在纳闷是不是我逃课不坐他的车了。我拉起窗帘挥挥手,估计他也看不见,然后车门“扑”地关了,庞大的身躯悠哉悠哉开走了。
不敢跨出大门一步,淑景的电话随时可能打进来。我趴在窗台上眼巴巴看着大马路,惟恐哪辆白色的小车错过视线。又等了二十来分钟,我想这专车接送也要上课迟到了。不会是淑景把我给忘了吧?或者是哪儿没说清楚?要命的语言啊,捆绑舌头。
我决定放弃折磨人的等待,跳起来把妹妹摇醒了,告诉她万一有人打电话找我,就说我已经自己去学校了。她用英语嘀咕几句,拨开我的手,翻个身又睡了。没办法,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比我早几年来美国,居然连说梦话都是英文的。我们生活在一起基本上像陌生人,住同一片屋檐却很少见面,见了面也彼此看不顺眼。
我出门去搭下一班巴士。
我没精打采,还没走到车站,妹妹在窗口大叫有电话,掉头飞奔回去,果然是淑景。
她怯生生说对不起,要我在路边等十分钟,随即匆匆挂了,她急着往这边赶呢。
我反而不急了,这才觉得肚子有点饿,刚才连早饭都忘了吃。喝上一杯牛奶,我精神焕发再次出门,临走没忘了跟妹妹说声谢谢。被我这么一折腾,她算彻底醒了,躺在床上拿斜眼看着我。大概她看出我行为异常了。我顾不上理她。
外面的阳光明媚了许多,走到路边,我看见马路对面的花埔开着一扇小门。那里卖花。怎么就没想过要买花?估计时间来得及,我三步并两步跑过去。
迎面扑来植物的清香,所有的花花草草刚淋过水,有个头发花朵白的白人老先生正拎着水壶对着花架浇灌。一眼看过去绿油油的一片生机盎然,顿时令人神清气爽。沿着门边的墙壁排着一溜水桶,桶里插满了五颜六色的玫瑰、康乃馨、郁金香,还有我叫不出名字的鲜花朵朵。寒冬未尽,这里居然有个如此绚丽的花花世界!奇怪,之前我怎么没注意过这家花店?小小的门面,进来居然别有洞天。
我看见花桶上挂着标签,写着价格。老先生回过身来招呼我,花架后面又出来一位白人老太太,也是头发花白,穿着粉红色毛衣,抹着鲜艳的口红,看上去整洁而有风度。
这里的花可不便宜。我应了他们的招呼,不敢耽搁时间,俯身挑了一支最饱满的红玫瑰,新鲜的花瓣很均匀地半开半合。老太太笑容可掬,拿过那朵花套进一支细细的底部有装水小管子的塑料袋,然后交到我手上。她说的我没能完全听明白,有一个词人人听得懂:“LOVE”。我猜她是说红玫瑰代表“爱”啊什么的。先谢过她,我付了三块钱。
跑回到马路对面,我握着花的手出汗了,举着别扭,拿低了扎手,横着又怕水漏出来,只好半搂在怀里,样子一定怪怪的。我心血来潮,不知道淑景见了玫瑰花是何反应。当然她不会拒绝,出于礼貌她应该很高兴接受,但是这样一个细心的女人难道不会想一想我的用意?或者是某种暗示?
那辆白色尼桑终于从东边山脚下的车道拐过来,我下意识把花挪到了身后。
坐进车里,看到淑景脸上带着潮红,那是急着赶时间留下的,她还忙着向我解释要送儿子去学校所以来晚了……
“That’s OK. I don’t care.(没关系,我不在乎。)”我平静地打断她,把手上的花递到她面前。不愿意太肉麻太露骨,我马上扭开头说谢谢她来接我,今天是第一次。
她长长舒了口气,从一个早上紧张的妈妈情绪中放松下来,看着那朵花一时说不出话,接过去很小心地放在方向盘前面,轻轻说了声谢谢,然后开车上路。
她的脸更红了,从眉眼到嘴唇,她化着精致而细腻的淡妆,她的侧面线条完美。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而大胆仔细地看她,因为单独在一起,因为她目视前方。
她知道我在注视她,等红灯的时候,回头给我一个温婉的微笑。伸出手碰了碰花瓣,她迟疑片刻告诉我:很久没有收到鲜花了。
我什么都不用说了,打开车窗,让带着阳光的风吹进来。
空气里有了春天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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