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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常务副省长王明义辞职

(2006-01-24 16:57:49) 下一个

根据《大河报》1月19日报道:昨日上午,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明义、贾连朝、李新民三位同志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草案,顾志平辞去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草案,戴羌平辞去河南省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记者 李敬欣 余勇)。 相关的报道说,王明义、贾连朝辞职后,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香港文汇报的评论说,王明义的辞职,属于已到退休年限,因为省委党委和政府副省级官员任职年限为60岁,而人大和政协副省级官员的任职年限一般为65岁。而1951年11月出生的李新民,之所以辞去河南副省长,是因不久前他已升为省委常委。

对这个王明义,我曾有一面之交,因为我的一个朋友,是他的一个哥们。当时王明义还是河南省一个贫困地区的市委书记,做事雷厉风行,但用人唯亲。据说他那个村子里所有姓王的人,只要是初中毕业以上的,不管能力大小,都给予提拔,并委以重职。没听说王明义有什么后台,一级一级,脚踏实地从从最基层干起,不成想才几年的功夫,就羽翼丰满,成为名副其实的河南王。

不过这王明义毕竟是地方武装,不管你再能蹦哒,到卸磨杀驴的时候,就得走人。

资料图:河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王明义

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经济、计划、财政、
税务、体制改革、金融证券、粮食、审计、统计、监察、劳
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王明义,男,1945年7月生,汉族,河南鹿邑人,大学毕业,196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7月参加工作。

1963年9月~1968年7月,河南焦作矿业学校采掘机械化专业学生。1968年7月~1979年12月,先后在观音堂矿务局曹窑煤矿劳动锻炼、任观音堂煤矿政工组、办事组组长。1979年12月~1983年11月,河南省鹿邑县委组织部干事,驻队四年。1983年11月~1986年9月,河南省周口地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科长,河南省太康县委副书记、县长;河南省扶沟县委书记,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1986年9月~1990年9月,河南省周口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河南省周口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90年9月~1994年10月, 河南省周口地委书记、地区行署专员、军分区党委书记。1994年10月~1998年1月,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组第一书记。1998年1月~200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武警河南总队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2001年10月~至今,河南省省委常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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