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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查证,定罪不能混为一谈。

(2015-01-16 11:23:31) 下一个

中国人在非法社会生活的太久,所以骨子里没有非法合法的观念,只有有权没权的意识。

在法制社会,举报者不必也不可能也不应该完全确定被举报者是否有罪,只要有可疑就有责任举报。比如有人开车在你的小区转来转去,可能只是想买房的,也可能是想偷窃的。你怀疑就可以举报,但是你不能去盘查确定他是否真有问题,只有被赋予权力的部门和人员按照相关程序的允许范围内实行权力,包括暴力。而且查证方也没有权利决定如何惩罚,如果查证属实的话。

同样,学校里的举报也是如此。举报方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力去查核是否真正作弊,有怀疑就可以。确定是否作弊是相关老师的责任和权力。说白了,那个女孩甚至任何学生都有看这个男孩或者任何男生不顺眼的权利,天经地义。但是确定是否作弊是老师的事。所以所有推测和贬低女孩的人都是扯淡。老师确认了男孩作弊,他就是做了。事实你怎么推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按程序结果就是如此。好比判选择题,为什么选这个不重要,选了就错了。

而非法社会的法是随权力者漂移的,举报不意味这维护社会公德,而是维护强权。因为规则是权力着强加的,而且是随意实施的。举报为虎作伥的意思很浓。但是中国人又是懦弱的,他们从来缺乏维护自己权利,更不说维护他人权利的勇气,他们不敢挑战强权,改变不合理的规则,他们只敢蔑视一下举报的,试图把自己更隐藏在权贵的视线之外。

这就是真正的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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