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食言史+党主立宪与鸠母立贞
共产党的党民关系史是一部食言史
张三一言
一,共产党有没有承诺人民有权实行民主制度?
有,而且是白纸黑字的承诺。毛泽东和共产党曾白纸黑字地对中国人民作民主选举执权人的承诺;白纸黑字被人收集成书:《民主的先声》。
香港人也是中国人,所以共产党的确无误地对香港人作了民主的承诺。
即使到最后,在基法法上也承诺香港人实行与大陆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相应的是政治民主制度,所以,基本法承诺香港人实行与大陆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言而喻,就是对香港人的民主承诺。
二,民主是由皇帝承诺恩赐的吗?
中国人,包括台湾香港的中国人的民主要共产党恩赐(承诺给予)才有的吗?
香港人的自由与民主权利是天赋的,也是中国人包括香港人自赋的。
作为人,尤其是现代人都有民主权利,香港人也是人,当然有民主权利。
三,退一步说,要皇帝党魁恩赐才有民主。共产中国和香港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即使按照专制极权的理解,这个签署在逻辑上可以证明共产党承诺了恩赐民主予港人。怎么能说共产党中国和香港政府没有承诺香港民主。
四,问题出在共产党作出承诺后不断食言。
所有在香港被接收后共产党发表的对香港政治制度和政治作为的声明之类的东西都是对自己承诺的食言。共产党控制不到时,会作出甜蜜美味的承诺,一旦落入它的控制,就必定食言自肥。食言是其特有本色;共产党的党民关系史,是一部食言史。
现在一大堆奴才、御用文人、五毛、五分不断咶噪,力图把共产党的食言变成正理。
五,现代民主制度普适认同的是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
否认一人一票选举制度就是否认民主制度。
20141008 HK
党主立宪与鸠母立贞
张三一言
【御用学者提倡党主立宪,与鸠母立贞、流氓立德、强盗立善一样荒唐可笑。】
一,有党主就没有立宪
这里的宪是指宪政,不是指宪法。现今世界极权党主、皇帝、大大小小独专制独裁者大都会搞个宪法的。但是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
甚么是宪政?
宪政有两个互补且不可分离核心内容:一是宪法保障人权、基本权利;二是宪法限制权力。
党主,是特指中国一党专政共产党这个主,是极端的专制独裁的主,世称极权。极权一党专政的特点:一是侵犯人权、权利;二是党大于法,宪为党用,法为权用,确保用权力谋私利的特权。极权党一旦立宪,就消失极权本性,也失去了专政特权,即失去了以权谋私的特权;这一来,保民权限党权,一党专政就不成其为一党专政而成为民主政党了;也就是它们常说的亡党了。你以为共产党是大笨蛋,会做这种自我灭亡的大蠢事?
御用学者提倡党主立宪,与鸠母立贞、流氓立德、强盗立善一样荒唐可笑。
二,极权党没有党内民主
通观人类政治史,没有见到帝皇民主、极权共产党民主的先例;有的只是先被推翻打倒,然后民主的事实。
甚么是极权?
极权就是绝对极端、绝对独占之权力,这是权力全能、极尽全力控制全社会、公众、私人的一切方面的政治制度。极权实指的是两种曾存在的政治制度:法西斯纳粹制度和共产党一党专政制度;也指一些极端的帝制,但是,在今天来说,这不是重要部分,可忽略不计。众所周知无可质疑,中共就是极权党,它的极权特色表现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
请问,极端、绝对独占之权力、全能、极尽全力控制全社会、公众、私人的权力者内部可以实行与其本质相反相抵的民主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按同样的逻辑,也可以有倡妓内贞节、流氓内慈悲、强盗内善业。你们见过吗?正如共产党内部民主一样:没有。
三,某类少数人不可能先民主起来
按常理常识讲,先让某些人先民主起来是可能的,事实上也有这类民主存在;例如读书小组,行山队内部事务,都可以由内部人以民主原则决定和行事。这就是让少数人先民主起来的事实。
但是,现在讲的让少数人先民主起来,这个少数人指的是共产党人,指的是共产党的决策集团中的少数人,尤其是指最高决策集团中的少数人,就目前政治现实而言,就是让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七长尾先民主起来,你觉得是可能的事还是可笑的事?
我见到的是有民主制度下的专制极权政党,没有见过极权社会下的统治集团内部民主。
结论是共产党决策层这一类少数人绝不可能先民主起来。
彰彰明显的是,你要民主,首先就要消除共产党的一党专政、消除共产党的极权社会主义制度。按照目前看来,唯有革命一途可实现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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