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线空间

吾生也有牙,而雉也无牙,以有牙碎无牙,耶~!但是要记得刷牙,否则会有蛀牙,蛀牙导致无牙,无牙则置身碎于有牙之险境。。。
个人资料
正文

我对艳照门的看法

(2008-02-21 17:04:51) 下一个

  艳照门首先是一起侵犯隐私和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陈冠希有没有犯法?虽然陈冠希与数位女星发生性关系,并把其中一些性行为拍摄下来,但至今还没有一位当事人表态是在非自愿情况下被拍的。那么,他们之间的性行为和拍摄活动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陈冠希及其女友们并没有将这些影像资料以任何方式公之于众,或展示给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因此他们没有犯法。犯法的是那些窃取、公布这些资料的人。他们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并可能导致一些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接触到不适合他们看的东西。如果是幕后策划的炒作,性质就更恶劣了。

  但陈冠希是有过失的。他没有妥善处理涉及别人隐私的影像资料,导致其落到别人手中并被公开,使若干女星及其家属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此,他应当为这个过失向他们道歉,甚至赔偿。

  陈冠希及其女友们该不该向公众道歉?他们可以选择道歉,也可以选择不道歉。他们既没有违法,也没有损害公共利益,而且还是部分舆论的受害者。有人说,陈冠希和克林顿都是公众人物,克林顿向公众道歉了,陈冠希也应该向公众道歉。但克林顿属于政界,陈冠希属于娱乐圈,对二人公众形象的期望值应有不同。公众形象破灭了,当事人自然要付出代价。在政界就付出政界的代价,在娱乐圈就付出娱乐圈的代价,两种代价是不同的。说谎的明星要为自己的谎言付出代价,粉丝们也要为自己的轻信付出代价。明星们向不向公众道歉,在什么问题上道歉,怎么道歉,都只是付出代价的方式。娱乐明星不需要为自己的私生活向公众道歉,公众对此也无权干涉,但公众可以通过言论和市场行为表达对娱乐明星的看法。经纪公司对娱乐明星的包装是商业行为,如果在这方面欺骗公众,自然也要付出商业和舆论代价。

  娱乐明星需要奉行什么样的道德标准,应该由市场决定。明星们为了自身利益,会很自然地在形象上迎合公众口味。但明星生活中的压力远远大于常人,所受的诱惑也远远大于常人,能表里如一的毕竟是少数。对多数明星来讲,如能在公众面前隐藏真实的自我就算是成功了。所以,公众没有必要在道德标准上对娱乐明星有过高的期望。明星也是正常人,有正常人的需要和行为,况且娱乐行业的特殊性,也导致了艺人生活方式与常人的不同。

  艳照门中的人物是否很下流,很变态?迄今为止,网上公布的照片并没有显示出任何病态的性行为。由于性行为本身是一种私下里的活动,怎样算是下流,其实是每个人自己的事。一些人觉得下流的姿势和动作,也许对另一些人来说是美满性生活所必需的。只要不在公共场合有不雅的姿势、动作和言论,就谈不到下流的问题。所以,照片里人物的行为并不能算作下流。侵犯别人隐私,未经授权公布别人的私人影像资料(无论是否色情)才是下流的。

  是否应该拍摄性行为,是个人生活方式问题,只要是自愿的,且没有妨碍他人,就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因为别人的生活方式与自己有差异,就把别人说成是下流、变态、道德沦丧。生活在社会里的人是各不相同的,有种族、地域、性别、贫富、受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生活方式不同的人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这样的社会才是成熟的社会。



[ 打印 ]
[ 编辑 ]
[ 删除 ]
阅读 ()评论 (13)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