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就是指老百姓,生活在地球上普遍的一群人。毛泽东让“人民”的概念在中国首次显得很伟大,理论上从“黎民百姓”上升到了“国家的主人”。“为人民服务”;“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人民万岁”等等,将“人民”抬到了历史上最新的、最高的位置。一切都冠以人民,好像都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政府、人民警察、人民军队、人民法院、人民财产……。
有谁真正将人民放到了主人的位置了?除了借用概念和强奸民意外,没有其他。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讲的不错:人民是真正的无名英雄(就一个名——人民),是真正的事后英雄。
“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基实是中国共产党从此站起来了,是中国共产党从此在人民的身上站起来了。如果说老毛及老毛的一代人还多少有点理想主义色彩的话,从邓小平开始就荡然无存了,中国向功利社会急转而去,既得利益集团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和无所不及的手段,瓜分、抢夺着国有资产——人民的财富和血汗。
共产党应该是工人和农民的政党。可今天工人和农民成了“改革”的牺牲品。生活在最底层,最没有保障的底层。贪官和官僚资本主义已将这个国家引向了功利社会,而他们是既得利益者。
被捧上天的中国人民,国家的主人,是否可以同代表人民的中国共产党(执政党)政府算算什么是自己的财富呢?改革前全是社会主义的,所有的资产都是国家的,也可以讲理论上都是人民的,除了一点点可怜的个人生活用品之外(个人几乎没有资产、土地、房子、存款等等)。改革开放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随后走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引入市场经济的概念和规则。在此之后,国有资产被卖了,卖给了部分中国老百姓,也卖给了外国人。卖的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从大工厂到银行。卖的钱理应分给其主人,中国人民,至少分一部分,而不应由执政党决策如何用,更不应由执政党用,尤其是用于党的建设什么的与国家没有直接关系的事情。有三个概念一定要分清:
1、人民的国家,在其资产被私有化以后,如何体现人民的主权?
2、执政党自己的事情和执政所做的事情要分开,执政党的党务工作≠政府的工作;所有党务开支不应由国家,即不应由纳税人付,更不应出自于人民的财产和人民的收入,应来自于党费和党产的经营;第三,执政党的的党产≠国家资产,不管是一党执政还是多党执政,从根本上讲、理论上讲是一致的、一样的。只不过一党执政不好监督而已,故而中国现在要做的是下面一点:
3、中国现在急需明确的、建立的和完善的是:人民对自己财产的监督,即人民对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监督,而不是共产党自己对自己的监督(这种监督也需要,但有掩耳盗铃之嫌)。这样的监督机构从建立开始,就不能受控于执政党,更不能由执政党来领导。要表达的是人民是主人的权益——权力和利益,是对自己财产的监督和保护。比如讲,若将自己的财产分了,一个人可以分到多少钱、多少东西?这些钱现在在哪里?由谁经营?经营的结果如何?
由此引出的一个问题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需向自己的党员和全国人民交待一下自己的家底:有多少党产?如何经营的?一年的党务工作需花费多少?这些开的来源?
世界日报2007年1月19日报导也许对我们有些启发:
马主席薪水该是多少?
党部伤脑筋:会比秘书长19万多一点
【本报台北二十日电】从去年12月25日卸下台北市长后,马英九专任国民党主席也快满一个月了,但马主席的“薪”事依旧不定,行管会至今仍在为马英九“一个月究竟该领多少薪水?”大伤脑筋。
行管会主委张哲琛指出,国民党专职秘书长的月薪目前是19万元,党主席薪水标准,“应该会比秘书长多一点。”但究竟多多少?有没有特别费?行管会还在作业中,张哲琛强调,党务经费拮据,党主席的月薪,绝对不会如外传超过30万元。
新任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仍是立委,依规定只能支领一份薪水,吴敦义上任后,继续支领立委的薪水。
在连战之前,国民党执政时代,总统兼国民党主席,党主席都不支薪,曾任副总统、行政院长的连战,因为有18%优存的退职金,所以担任党主席时,也不支薪。马英九在市政、党务两头烧阶段,同样只领台北市长薪水,卸下台北市长,行管会就必须为这位专任党主席,制订一套给薪标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党主席薪水,不会再循党内往例,比照政府首长敘薪。在国民党执政时期,党秘书长比照五院院长给薪标准,副秘书长与各工作会主任,则享有与部会首长同等的薪资待遇。政权轮替后,国民党在2001年大减薪,平均减薪幅度达1/4,秘书长月薪由原本的25万元,减为19万元,各工作会主委(原各工作会主任)每个月薪水,由18万元减为13万元。去年初,国民党进行人事精简,回聘人员不论职务,一律以原薪四成敘薪,但最高月薪不得超过4万元。
年终奖金,民进党发1.5个月
【本报台北二十日电】民进党财务捉襟见肘,继去年财务缺口高达6000万后,今年新通过的预算,更短少1亿元。面对预算吃紧状况,党中央提出精简党工20%的人力计划。中央党部一级主管也减薪10%。
尽管财务缺口愈来愈大,但民进党依然咬紧牙根,比照公家机构标准,发给党工每人1.5个月的年终奖金,在各政党中,算是相当不错的。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称呼应该改一下,国家领导人即可以了,二者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将党的领导人放在国家领导人之前。
※召开党代会,不应该再免费使用人民大会堂,应付费使用。人民的财产,不能免费使用。各级党代会也不能免费再使用了。共产党的专职会和专职干部,不应用和拿国家的钱财物。
※党纪国法,提法不妥。对不是中国共产党员的人来讲,不存在党纪问题。而大多数中国人不是中国共产党员,不需要遵守什么党纪。此外,将党纪放到国法前面,是党凌架于法的表面,处处体现的是党在先,国在后,法在后。
※党政分开,不是形式上的和表面上的,从根本上要分开,这个根本就是财产。国家的财产(人民的财产)和党产要分开,使用也要分开。从理论上讲,党政分开的概念就不确切,应该是党和国家分开,执政党和由执政党管理的国家要分开,如同股东和CEO要分开一样。当然,每个党员也是国家的主人,最多是股东的代表而已。但不是全部股东,也不可以代全部股东决策。
※2007年2月13日在某省卫视上省委书记讲:“我代表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这在大陆是常见的官方开头语,这种说法足体现在共产党的领导中根本就不分什么党政和人大政协,绝对地一人说了算。不仅这样,而且是完全倒过来的,人大、政协、政府、司法服从他的领导,接受他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