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忘不了那一年的感恩节,那家奥兰多郊外名叫BONES的浪漫的餐厅,那柔和温馨的烛光,绿色的香槟,那首名字叫“黑眼睛女孩”的乐曲,女侍应羡慕的目光,单膝跪在我面前依旧年轻英俊的男人,那托在他手中闪着魔鬼般光芒的钻石戒指。我不知道我的下巴是否象我先生后来说的,掉到了晚餐盘上,我知道我的眼睛绝对亮过那颗一克拉重的钻石。我不记得我是怎样答应他的求婚的,也许是太多的香槟,我那一晚是踩著云头过来的,我的心融化在那魔鬼一样的光芒里。
那时的我,一介一文不名的穷学生,对钻石并没有任何知识或兴趣,因为那东西对我太遥远。我爱那钻戒,只因为它太美了,尤其在若明若暗的烛光下。
直到我戴著它去上班,去上课,从美国女人那毫不掩饰的嫉妒的目光里,我才认识到它的价值。于是我也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不怀好意的同僚问我是否被他要求在婚前财产分割书(PRENUP)上签字,我竟然还傻乎乎地反问:“PRENUP是什么?”当然我没有得到答案。
他后来告诉我,他在买这颗钻石之前,曾做过很多调查研究,据珠宝店SHANE CO老板告诉他,即使富如美国,也只有20%的女人订婚能得到一克拉或一克拉以上重的钻石。他本来可以买更大一些的钻石,但品级就不会太好。他说我在他心目中是完美的,应该配最好的钻石,于是他挑了这品级最高的一克拉。天然钻石都是有瑕疵的,这颗是SHANE所有的最少瑕疵的一颗,最亮,最洁,最完满的一克拉。而且他还选了正方形的公主切割(PRINCESS CUT),这种切割也是最贵的切割,因为技术要求高于圆形或梭形切割。他说他喜欢这名字,我就是他心目中的公主。至于价钱,我不敢问,问了他也不会说。无怪乎玛丽莲梦露说过:“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她原来寓意于此,我猜。
那时的他,正处于事业的低谷,经济上有些捉襟见肘,他哪来的那许多钱呢?后来从他的税单上我才发现,他是用他的401K里的积蓄,为此他还付了税务局一大笔罚款。我问他:“你怎么不顾你的将来呢?”他目光闪闪:“你就是我最重要的将来。” 于是我报以泪光闪闪。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为一件首饰而落泪。
第一次是在我大学毕业离家赴美的那一年。那是个夏末的早上,我拉著行李要去飞机场,却不见母亲的影子。父亲在埋怨:“这个人怎么回事?什么时候了?”我心里一阵凉,我害怕这一去连和母亲道别的机会都没有了。在我前腿就要迈进汽车的那一刻,母亲气喘嘘嘘地回来了。她塞给我一个一寸见方的小红包说:“我去了趟王府井,花了今天刚领的奖金。你也知道,今年花销大,你们姊妹一起上大学,我也就有这点儿钱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也没时间问,司机和父亲都在催,留在我眼底的是母亲在风中飞舞的胡椒盐一样颜色的短发。
直到坐在飞往美国的漫漫无止,昏昏欲睡的飞机上,我打开了那红色丝绸包,我的眼睛便被泪水泡了一路,母亲的椒盐短发也在那咸水里飘飞了一路。
那是一条细得象头发丝一样的18K 水波项链,细得戴在脖子上都看不到,扭动肩膀能闪出那一点点光泽,与其说是珠光宝气,其实倒更容易被误会成细汗;细得吹弹得破。我从来没有戴过它,一来它是母亲倾其所有买给我的,我舍不得戴;二来它太纤弱,我不敢蹂躏它。这是我生命中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首饰,也是我所保留的最不值钱却最让我心痛的一件首饰。
有很多年,母亲的这条项链是我的唯一。学生时代,念书,打工,买清仓时装。微薄的进项哪敢问津珠宝,不爱红妆皆因不能,于是便也不懂。好在那时青春在握,风华正茂,年轻是最珍贵的珠宝。一件便宜的少女装,素面朝天也使我光彩照人。直到那一克拉钻戒戴到左手无名指上,我爱珠宝首饰的历史才真正开幕。这一克拉也是我至此生命中最贵的一件首饰。
我在那个感恩节后的来年复活节当上了我生命中的一日皇后。那不是一个很大的婚礼,客人不到五十,多数是他的体己朋友。美国传统,婚礼是女方父母的嫁妆,所以婚礼大小是女方的体面。我无可炫耀我家的体面,那条细得我从没有戴过的金项链就是所有的嫁妆,虽然它在我心目中远远比任何珠宝首饰都贵重。别说我那时的父母家道清贫,即便有些家底,折合成美金又能值几何。我对他苦笑:“我们ELOPE(私奔)吧!”
我的高贵而善良的婆婆挺身而出承办了这个小巧精致的婚礼,她不愿意她的小儿子把ELOPE这个字弄进她的家史。因为婚礼前一晚的婚礼预习晚餐(REHEARSAL DINNER)是男方父母的礼物,这顿晚餐确实表现了婆婆的家族在当地的实力,我敢说全城的头脸都齐聚在那家豪华的乡村俱乐部了,把来日的婚礼比得十二分寒酸。
不要误会我对婆婆的感情,我对她有著发自心底的感激和敬重。虽然我不喜欢跟她学正式晚餐桌上各种餐具的摆法,也不愿苟同她的那套烦琐的家政学,但没有她,我也许永远体会不了那“一日皇后”的滋味,永远不能了解为什么美国女人从孩提时代就在憧憬和期待著这一天。我也许会为缺少这份人生阅历而后悔一辈子,因为那确实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骄傲最快乐的一天。
在REHEARSAL DINNER上,有数不清的来宾“呜--啊--”和啧啧于我的订婚戒指,其中不乏戴著两克拉甚至三克拉钻石的女人,她们称赞的是那独特的公主切割。为什么叫公主切割,我曾在网上征求答案,至今无所得。先生免不了得意一番。
当我盛装出现在海家面前,项上一根细细的金链,手上一颗烁烁的钻石,婆婆拉著我的手,哽咽了:“噢,你真美!”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婆婆落泪,作为女人的幸福感象潮水一样淹没了我。在这一天,在主婚牧师面前,先生把一枚结婚戒指又套在了我的左手无名指上。这只是一枚普通的14K金指环,是一种刚开始流行的舒适的椭圆形。指环浑圆一体,没有开始和结束,所以象征著永远。而钻石,因为硬度最高,也象钻石直销商DEBEER的广告里说的:“钻石是永远。” 两个“永远” 套在我的无名指上。左手无名指又是西方人认为唯一通往心的手指。永远通心,永远套住心,这就是人类婚姻的理想吧。我看着我手上的两个“永远”,祈祷著这一日成永恒。
在婚礼结束后的RECEIPTION宴会上,他的好朋友瑞克有些醉意,他捧著我的左手不停地吻,嘴里念叨:“海太太的手指这么修长优美,只有海太太的手指才配得上这么漂亮的钻石。”而先生却在旁边不温不火地傻笑。我心下的一丝不快里又夹杂著对他的溢美之词的快意。先生事后说:“瑞克的话不错,你的手指很漂亮,我真不相信你从没戴过戒指。”那钻石的光华让我的手也似乎熠熠生辉,这就是珠宝的作用。
那一年的生日,先生给我的生日礼物又是一枚戒指,这是一枚戴在右手的时装戒指。它的造型很特别,先生说是他自己设计的,14K金的花心中间一颗小小的碧绿宝石,叫EMERALD,是我的生日宝石。这是我第一次听说生日宝石。这碧绿象征著我的青春吧,我对自己说。
新婚的热烈很快被聚少离多所代替。先生好忙,忙他的生意,他的车,他的工作。他经常在美东一带飞来飞去,一去就是一两周,丢下我孤伶伶独守宅院。昔日的女朋友也七零八落,我寂寞难耐。
我迷上了QVC和HSN,美国最大的两个电视购物频道。我在电视上买的最多的就是珠宝首饰,从此我的信用卡也月月在燃烧。后来我从一则新闻中得知,QVC的七千六百万顾客中,98%是女人,而60%的QVC利润来自珠宝首饰。我只不过是个典型的女人,是千万个QVC女人中的一个。我这样安慰自己,来减轻对先生的愧疚。
激动地等信箱的滋味是酸甜参半的,但确实填补了一些空虚。有一次不小心上了电视,主持人问我为什么SHOPPING QVC,我只有一句话:“我爱珠宝首饰(I LOVE JEWELRY)。”答非所问,让我自己都忍俊不禁。
QVC和HSN对我来说也是个珠宝首饰基础教育的大课堂,尽管我付了不菲的学费。从电视上,我懂得了各种宝石的颜色,质地,硬度,历史,认识了很多有名的设计师和他们的设计,了解了一些著名设计的来源和文化背景。
进入珠宝首饰的世界,我更体会到做女人的乐趣,那是一种男人无法理解或享受的乐趣。想想,男人好可伶。古语说:“宝剑送烈士,红粉赠佳人”,宝剑早已退隐,红粉却与佳人永存。男人怎不可伶?
曾有朋友问我12种生日宝石,它们是:一月,石榴石(GARNET);二月,紫水晶(AMETHYST);三月,兰晶(AQUAMARINE);四月,钻石(DIAMOND);五月,祖母绿(EMERALD);六月,珍珠(PEARL);七月,红宝石(RUBY); 八月,绿色橄榄石(PERIDOT);九月,兰宝石(SAPPHIRE);十月,蛋白石(OPAL);十一月,黄玉(TOPAZ);十二月,锆石(ZIRCON)。
我买的最多的是德银(925)饰品。墨西哥和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银产地,意大利是最大的银首饰出口国。美国的银首饰既便宜又新颖,也是我圣诞节礼物的首选。
每次回国,我的首饰总是被一掠而空。国内发展至今,首饰设计还是很贫乏。我最喜欢的一种叫LEVERBACK的耳环设计,戴上既舒服又安全。98年开始流行美国,时至今日,在国内的市场上还找不到。
在众多的宝石中,我最钟情红宝石和绿宝石。红宝石是先生的生日宝石,硬度仅次于钻石,适合做戒指。绿宝石是我的生日宝石,绿色是青春的颜色,而且绿宝石很象玉石,中国文化气息很浓。
在许多设计者中,我很喜欢两位好莱坞明星,SUZANNE SOMERS和JOAN RIVERS的风格。人说“文如其人”,珠宝设计更如其人。两人的设计都很大胆,华丽,且都青睐于CUSTOM(非贵重金属)首饰,但气质却截然不同。JOAN 以俄国彩蛋起家,设计雍容典雅,魅力四射。她经常戴著自己的设计出入好莱坞的红地毯活动,穿插于价值百万千万的珠宝钻石之中,毫不逊色。JOAN是犹太人,她自嘲犹太女人都爱珠宝首饰,因为她们的男人只会做珠宝首饰(JEWELER源于JEWESH)。而SUZANNE著名于三角形切割的假钻设计,她的作品非常平民化,更适合少女,牛仔装和除夕之夜的狂欢。
珠宝首饰是很讲究品味的。有品味的首饰让平庸的装束平添光彩。一般来讲,大号的饰物显魄力,但不宜戴多。银制品最适合牛仔装,金色首饰则要视大小而定。珍珠太正式,最好穿正式礼服时佩戴。我经常在杂货店看到售货员满手金光耀眼,都有些不忍卒睹,这也许是最简单最低档的夸富方式了。
金银首饰以西方传统设计为多,项链里的绳状(ROPE),盒子状(BOX),网状(MESH),项圈(OMEGA),水波链都很常见。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水波链在英文中叫新加坡链。我最欣赏的是古罗马拜占廷(BYZANTINE)式项链,因为有著悠远的历史渊源,非常古色古香。
在美国很少有哪一种时装风靡一时(在国内很普遍),所以任何衣服都可以上街。但首饰却不同,当初电影《TIN CUP》中女主角的浮动珍珠项链曾流行一时,颇有人项一条的趋势,现在已难得一见了。而那环状链(ROLO)下坠心形银片的手链更是遍地开花,如今也昨日黄花了。首饰式样真是后浪推前浪。
我的珠宝收藏和我的首饰知识一起成长。才两三年的工夫,我的半人高,有十来个抽屉的首饰柜(ARMOIRE)已经满腹珠玑了,我想也只有杜十娘的百宝箱和薛湘灵的锁麟囊可以一比了。同事和朋友们的赞美使我有一种作为女人的满足。
经济萧条,战火又起,先生终于不得不退出了生意场而赋闲,生活的担子落在了我的肩上。先生一脸的惭愧:“对不起!”“对不起!”我也说,“为什么?”我的眼睛落在了我的首饰柜上:“你东山再起的资本。”“这个,”先生目光炯炯, “只要你喜欢。再说,这也是一种投资呀!”我泪水涟涟。我开始努力而快乐地工作,为了我的女人收藏,更为了比那份收藏还要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先生的爱与理解。
我已不再买太多的珠宝首饰,也许我已有足够的用来佩戴和观赏。我喜欢展览我的收藏。有个年纪大的女同胞直接表示她的不屑与鄙夷:“你就是这么花掉你老公的钱的!我不喜欢珠宝首饰。”我只好一耸肩。对于这个守著家徒四壁的大房子,用免费的购物袋当垃圾袋来省钱的大嫂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送她JOAN RIVERS的一句话:“LIFE IS SHORT!”
我很善于改装首饰,把我拥有的已不流行的式样改成流行的或我喜欢的样式。我觉得设计珠宝首饰是件娱乐自己也造福别人的活动,我已经开始了这项新的人生使命。天晓得,如果有一天你看到MACYS或RICHES在卖“七成珠宝首饰”系列,那就是我的创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