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文史通义》卷五)
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史学受西方实证主义的影响甚大,几乎没有人懂得《春秋》的深刻涵义了。但陈寅恪先生在1964年中说:
欧阳永叔少学韩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记》,作“义儿”、“冯道”诸传,贬斥势利,尊崇气节,遂一匡五代之浇漓,返之淳正。(《寒柳堂集》)
陈先生中岁以前,治史也极尽客观实证之能事,但晚经患难,终于回到《春秋》的传说,于欧阳修仿《春秋》而写成的《新五代史》特致推重如此。《春秋》之义在今天仍在史学上表现出生命的跃动,于此可见。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但他又在中引董仲舒的话,说《春秋》之旨在于“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这是公羊家口传的孔子“大义”,可以说明《春秋》批判对象并不限于“乱臣贼子”,“无道”的“天子”也同样在孔子“口诛笔伐”的范围之内。历代皇帝对于史官的畏惮便是《春秋》确曾为中国人维护正义的显证。所以近代史学大家柳贻征先生也十分重视史官直笔,而迳以“史权”两字称之。(见柳贻征《述实录例》,《国史馆馆刊》第二卷第一期,1949年,页1-9。)虽然过去有人怀疑过《春秋》究竟能不能发挥“乱臣贼子惧”的功用,但史实俱在,是无法否认的。让我举一个后世的例子为证。《晋书》卷82云:
《晋阳秋》(按“阳”字即“春”字,因避讳而改)词直而理正,咸称良史焉。既而桓温见之,怒谓盛子曰: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说!若此史遂行,自是关君门户事。
可见桓温多么怕《晋阳秋》的“词直而理正”,以至要通过孙盛的儿子,以灭其一门为威胁。这个桓温不是别人,他留下了一句名言:“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晋书》卷98桓温传)可见他嘴上虽说“遗臭万载”也足以自豪,心里还是怕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作者为了维护《春秋》的褒贬传统,曾对黄仁宇先生的观点反复质疑。黄先生早年在密西根大学写明代运河的博士论文时,我恰好赶上做他的论文指导人。论文完成后,我又介绍他到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继续作研究,写成了《明代的税制》一书。甚至他在纽约州立大学的教职,也是由我一力推荐的。我和他的关系很深,不能不说几句话。黄先生比我年长十几岁,他是军人出身,三十对岁才在美国上大学,勤苦奋斗,著述不辍,是一位极可敬佩的学人。他深受中国文化传统影响,最初坚持以“师礼”待我,但我坚决拒绝,因为在西方担任论文指导的名义只是一形式,即使有所商榷,也是彼此都有进益。我引戴震不肯接受段玉裁、姚鼐为弟子的话,主张不妨“交相师”。他不得已而让步,但仍引傅君剑赠胡适句:“文章风义友兼师”。因此我和他的关系可以说是“在师友之间”。但是他对中国史的看法和我颇有不同。这在西方是十分正常的事,我们之间也并未因之而减少互相间的尊重,一直到他逝世前都是如此。
黄先生是研究经济史出身,他的《明代的税制》引用了《明实录》中大量的统计数字。这是他“数目字管理”说的来源。他大概又受到法国《年鉴》派的社会经济史的影响,重视长期性的结构,这样便形成了“历史的长期合理性”的观点。所以他的看法是有坚强根据的,绝非兴到乱说。这一点我必须为他辩护。但西方史学早已进入多元化的阶段,不再有统一的史观。多元并存是正常的现象,而且恰恰显出史学界的活力。经济史家与传统派史家的争论更是屡见不鲜。十几年前美国著名的经济计量史学家(cliometrician)佛格尔(Robert W. Fogel)和英国传统巨擘厄尔顿(G.R.Elton)的激烈辩论曾经轰动一时。佛格尔引用大量统计数字研究美国南方黑奴,其结论曾引起不断的争议,他并因此而获得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佛氏是反对在史学中表达个人观点和价值判断的,厄氏则持相反的意见。但理性争论的结果则是双方都作出必要的让步,也更理解对方持论的根据。(可看他们两人合著的《Which Road to the Past?》,YaleUni-veristyPress,1983)黄仁宇的论点接近佛格尔,这是由于他们研究的对象相同所致。
最后,我愿意指出,西方虽然没有《春秋》褒贬的史学传统,但西方史学史上所谓“道德判断”(“moraljudgement”)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史学主流在实证主义、甚至科学主义的笼罩之下,依照自然科学的模式处理人文现象,各式各样的决定论主导著史学家的思路,不承认个人有真正的“自由”,个人与“物质分子”(molecule)完全相等。在这种认知之下,道德判断自然无从谈起。但另一方面,在二十世纪的史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想把史学变作自然科学同类的东西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西方史学家,特别是犹太籍的,写到希特勒统治下的纳粹德国,使用的语言恰恰符合《春秋》笔法。五十年代以来,不少有慧
见的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已突破了决定论的牢笼,坦率地指出:在历史寻找所谓“规律”或“因果律”是徒劳无功的。这种努力过去不曾成功,现在没有成功,将来也不会成功。伯林(Isaiah Berlin)在五十年代初所写的(“Historical Inevitability”)那篇长文,尤有划时代的意义。西
方史学传统的褒贬(“praiseandblame”)语言又在他的笔下复活了。由于诠释派人类学进入了史学领域,以及新马克思主义者放弃了所谓“下层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荒谬划分,许多史学家今天已从追寻“规律”转为追寻“意义”。孔子所谓“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的话于是又获得了现代的诠释。
1993年哈佛大学俄国史大家派普斯(RichardPipes)刊行了《布尔什维克政权下的俄国》(《RussiaundertheBolshevikRegime》)一书,他在书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著这一场空前的灾难,史学家是不是应该还是保持冷静,像科学家面对著自然现象一样,不动一丝感情?他所给予的答案是彻底否定的。他先引一位19世纪德国史学家的话:“我认为写史必须带著愤怒和热情”;再引亚里斯多德《伦理学》上的话:“对于应该愤怒的事情而不发怒的人,我们只能以愚人视之”。派普斯最后更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面论证:拒绝对历史事件下判断其实也是根据一套道德价值的系统。沉默等于承认一切发生过的事情是自然的,因而也是对的。这
是为历史上所以胜利者做辩解的一种说辞。(页509-510)毛泽东和斯大林第一次见面时,有下面这一段有趣的对话:
斯大林非常激动,对毛主席赞不绝口,说:“伟大,真伟大!你对中国人民的贡献很大,你是中国人民的好儿子!我们祝你健康!”毛主席回答说:“我是长期受打击排挤的人,有话无处说……”毛主席言犹未竟,斯大林却把话接了过去:“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不能谴责胜利者,这是一般的公理”。(见师哲,收在《毛泽东轶事》,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页336)
斯大林最后一句话是所有共产党人都接受的“公理”。这条“公理”在西方可以追溯到黑格尔的名言:“凡存在,即合理”(“Whateverisisright”);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陈亮(1143-1194)的观点也可以与之相印证:“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试问:如果我们真的拥抱这一“公理”,真、善、美一切价值还能在人间找得到一隙存在的余地吗?
我特别引派普斯《布尔什维克政权下的俄国》和单先生《毛泽东执政春秋》相印证,因为这两部书恰好遥相呼应。无论就政权的性质、历史过程的悲惨、或主要人物的残忍而言,这两部书都是处处相称的。派氏全书终于这段历史的“道德涵义”(“moralimplications”)正相当于单先生的“春秋”。派氏引康德“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经典之论,又引波普尔(KarlR.Popper)的名言:“每一个人只有为自己可选择的志业而牺牲的权利,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鼓励别人为一个理想而牺牲。”康德和波普尔不也是单先生最欣赏的哲人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于此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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