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主流”一词,在华语世界里十分流行。“主流社会”,“主流精英”,“主流文化”,“主流话语”等等,响彻海内外。查“主流” 一词,乃“main stream”之意译,犹如以“迷你裙”之译“mini-skirt”一样精确。但什么是“主流”呢?海外华人无论在哪里,一旦站稳脚跟后就都会大谈如何融入主流社会,其实如果“主流”真的代表大多数,那么大家已经在里面,只是华人去赌场的比例远高于去投票的比例;如果讲的是上流社会,那么这种议论背后的心理则恐怕进取心,势利眼和酸葡萄心兼而有之,不多分析也罢。所以去年李安的获奖,正是令全球华人雀跃的“征服主流文化”的胜利了。
我们自己的主流文化传统之一是,学而优则仕,做人上人衣锦还乡。所以我们有对主流社会(实在该称为上流社会)的艳羡,有当所谓主流精英的冲动。还有一个不那么广为人留意的传统是思想的一元化和思维的两分法。所以主流文化,主流话语有很强的排他性,你要么浸淫其中顶礼讴歌,在有意无意间同化;要么徘徊其外感受巨大压迫与孤独,以批判抗争来保卫自己。
如果运用一下两分法的话,那么我们的上流社会是极少数人压在绝大多数人背上,我们的主流文化则覆盖了绝大多数人并压在极少数拒绝融入的人的背上。加上我们自古人口众多,相斥性忒高;社会结构紧密,挤压性尤强;所以主流文化决不宽容非主流的存在。事实上,非主流在某种意义上也因此并不存在:从李卓吾到周树人,他们更多是作为反主流而存在。
主流文化的不宽容和非正即负的思维方式既然是几千年的遗产,也就只有接受它们的存在。其实历史本来就是经常来回转圈的。所谓进步,是你今天至少可以貌似选择非主流,可以力图具有关于个人的概念,至少有可能去想所谓个人价值不一定要在一个社会里实现。你可以选择讴歌也可以选择说自己的话。虽然可能得不到机会发表,但你至少可以自言自语地说。非主流本来就应该听者寥寥无几。
我们其实经历着巨大的变化,即使只从一个细节旁观主流文化的变迁,便感到沧海桑田:1972年流行的歌曲是《毛主席走遍祖国大地》,1979年是《月亮代表我的心》,1989年是《血染的风采》,1998年是《心太软》,2005年是《老鼠爱大米》。唯一不变的,是多数人对主流的执著追求。由于追求主流,所以七十年代要当兵入党,八十年代要上大学出国,九十年代要做生意当官;所以出了国的要找组织去教堂,要和政商名流握手感受主流社会的气息。我们因为身处其中,就觉得这一切都很正常,老鼠总是爱大米的么。
一个和主流没关系的人,意味着一生在找自己爱唱的歌。
主流=中流;主流=/=上流。
这“断想”的满有道理。
按中文报纸和电视的观点,当大官,发大财,就进入美国“主流社会“了。我想,那是把“主”和“上”能混了。当大官,发大财,进入的是美国“上流社会“。
“主流“, “主流“, 主要的潮流。“上流社会“人不可多,中流才是“主流“。 这“主流“, 要朝九暮五,一个房子,两辆车。喝啤酒,看球,剪草,栽花。想象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