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思考是由语言构成,怀疑是从对词语的反思开始。很多常用的词语,其实相当可疑,可是它们已经似乎不言自明,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思考。“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个词语,据说,中国有一个十分漫长的封建社会。大多数历史学者这么说,教科书更是这么说,说了半个多世纪后,好象就是这么回事了。
“封建”一词,始见于《左传》,专指西周天子裂土封侯,诸侯一面服从中央,一面又仍是一个小国家,掌握封土内政治全权。在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是仅存于周的国家制度,随着秦始皇一统天下而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做为中央集权政治基础的郡县制度。“封建社会”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个“feudal society”的翻译,大约和许多译语一样,是从日文转口进来的,说的大体是西欧中世纪时期的社会形态,应该说翻译得还是准确的。西欧的封建社会神权与王权鼎立,贵族世袭,中央对地方政治没有绝对的影响力;这些和中国的皇权独大,文官制度,中央集权截然相反。西欧的封建制度特征之一,就是中央对地方政治权力的互相制约,也是近代往地方自治,代议制的演变的来源之一。
即使只从字面上讲,“封建”的涵义实在与中央集权是反向的。中国确实有一个十分漫长的中央集权专制社会,这比称之为封建社会更精确。这一中央集权社会的特色是,一,皇权和中央权力越来越大。世族和割据势力到宋朝都被消灭,科举制度和郡县制度巩固确立,可以说是完成了中央集权政治的制度化。从制度史的角度看,科举制度和郡县制度的影响深远,绵延至今。二,权力制度与意识形态的结合越来越紧密。思想统一的历史进程也是到宋朝告一段落,程朱理学将儒学“现代化”,通俗化,起到了重建道德,规范世俗伦理的历史影响,这正是当代新儒家想做又做不到的。
世俗政治与意识形态的高度结合,发展到近现代就成了政治制度的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化到了极端,就是文革这样的暗黑年代。
值得思考的是,“新文化运动”以来,“主义”之争远盛于对宋以降社会结构,国家制度的思考。以“民主”来反对“漫长的封建社会”,结果“民主”也往往被尊崇为意识形态,其涵义和“封建”一样模糊不清。批判的“主义化”,很难不走向试图以新的意识形态取代原有的意识形态,其背后的批判方法其实了无新意。近代思想史上的贫瘠,不在于有没有真知灼见,而在于思考方法大多仍然承袭了一元独断论的传统。
在我看来,历史学是一门描述性的学科,不是一门解释性的科学。固然,历史真相如赫拉克利特的河水,逝去的时空终不可复现;然而,历史学的目的,正在于从历史遗迹里寻找并构筑历史图景,尽可能接近历史真相。固然,每代人所看到的历史,是他们眼中的历史,有他们所处时代的痕迹,从这个意义而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然而,历史学一旦服务于某种当代目的,就难免罔顾史实,甚至成为愚民的道具。在谎言成为习惯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以为,历史不过是一个任人梳妆打扮的小姑娘,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其实,胡适先生当年说这话不过是有感于官修史学的片面,提倡怀疑精神,别忘了他更强调的是“小心求证,大胆假设”;而忽悠历史就如同说谎者,往往在欺骗别人时自己也信以为真了。研究史实,追溯当年是一个严谨的过程;它应该为历史而历史,而不是为其他功利目的;它发生于当代,却应该超越当代的时空。
历史学既是对细节的追求,也是对全景的关注。后者就是所谓史识或通识,对于史料的切入点和把握细节的能力有关键性的影响。所以,关于历史时空的大局概念,比如中国历史分期,是需要探索的。半个多世纪来,“五个社会”的分期法已经浸透到思维的潜意识层面里,往往批判者也在不知不觉中受其影响。在我看来,这一分期法不仅削足适履,更以历史学是科学为不言自明的前提;而想要科学地解释历史,很难不走入以论代史,因为大前提已经给出,不往那里套就难免离经叛道了。
1929年由郭沫若首先提出的社会分期,随意识形态统治的确立,成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虽然关于古代史分期的争论从未停息,但这些争论对划出几个社会这一方法本身不曾也不敢存半点怀疑。1957年,北大历史系向达先生不过调侃了史学界仅仅只开包括古代史分期等“五朵金花”,就被打成右派(文革里,向先生被强迫收集革命小将们扔得满校园的西瓜皮,晕倒在地,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死)。文革后三十年来,具体的历史研究早已走出意识形态可的窠臼,取得许多成果。然而,对于流行了半个多世纪的正统史学理论,却是避道而行多于质疑。
我如今久已非学校中人,读过的史学理论早已忘却。不过,我一直以为,史学虽然不可避免地有其自己的话语,却不必有其完整的系统理论。史学理论往往是历史叙述实践的结果,虽然其意义在于通过范例提供视角与方法,但其运用并不是为了印证自身,而是为了梳理出新的脉络,呈现另一种景观。新文化运动以来,中国已经分期分批引进了大量舶来理论,而引经据典又是我们几千年来的传统;尽管汉语并非很合适思辩的语言,传统思想里也相对缺少道德规范以外的理论系统,学人却大多投入了某些主义的怀抱以找到话语的权威性。事实上,只有科学与宗教需要系统理论的支撑,而人文现象,经常是无法系统诠释的。至少就历史而言,回到八十多年前胡适先生主张的“少谈些主义”,让历史回到历史,似乎仍然是一个必要的过程。胡适先生深受杜威影响,而杜威的起点之一,是美国文化里对常识的尊重。历史的叙述,是自史料开始的多元索隐求真,在很多时候需要诉诸常识。历史学的所谓常识,我以为包括对不同时空的世事人心的感悟与洞察力。就如同需要诉诸怀疑精神,诉诸理性逻辑一样,历史还需要诉诸内心;在这个意义上,想象开始于史料终结的地方。
我以为,中国历史分期如果诉诸常识,则不难分得简单平实;虽然无甚高见,但也通俗易懂。事实上,二十世纪前半的历史家以至一般教科书,大多采用基于时间与常识的分期。后来,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历史常识被否定了。直到今天,中国通史叙述的框架,仍然只有一种。框架的单一,不仅导致历史教育的单一,更束缚历史学者的思路。近年来,颇多有影响的历史著作出自非历史学者之手。这些著作或不够规范,这些作者或缺少史学训练,却往往有独到的创见。多少由于现实的禁忌,当代思想界有一种回归历史的倾向,这一现象本身也是一道令人深思的历史风景。
由于条件所拘,学力疏浅,这篇文章只能是关于历史的随笔。从历史分期谈起,着眼于中国的中世纪时期。我纵然有陈述史识的愿望,却绝无提出通识的野心,那是需要深厚的底蕴,广博的证引才有可能的。继续日前所撰小文《中国有过“漫长的封建社会”吗?》,我想说的只是个人对于历史线索的管见,是早年读书与近年省思的一点感想,来自中外先贤,构成个人思索的起点,在此就教于方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