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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湃《巴黎随想录》之
--也谈关于“中国菜暗藏杀手”的争论
正当中国大陆派出一流名厨师来巴黎献艺,宣传中国厨艺的时候,巴黎某华文报却在泼冷水,竟然以整版篇幅刊登纽约航讯,冠以斗大的标题,标出“中国菜暗藏杀手”。不管内容如何,单看这个标题就使人毛骨悚然。因而立刻在巴黎华人社会引起一片哗然,特别是激起了中餐行业的愤怒,纷纷提出抗议。
在群情鼎沸的情况下,某报终于在十二月四日,发表‘我们刊登“中国菜暗藏杀手”的严正立场’的声明。在该声明中说:“凡对海外华人有益的事务,总是竭尽所能加强报导,这也是本报刊登这篇航讯的用意。”言下之意是说他的出发点(动机)是好的。鄙人认为,刊登纽约航讯没有不对,可是在加强报导之下,惟恐天下不乱似的把中国菜加上一个大罪名,叫“杀手”。须知,巴黎有三千多家餐馆,都是靠中国菜为生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某报的动机是好的,但得到的效果却是影响极坏,这是铁的事实。难道办某一件事,只顾动机而不理效果吗?难道做事只要求出发点好就可以了吗?这是不容许的。例如一个父亲,出于教子心切,竟然动手打伤了他的孩子,而被诉诸法律行动,这个父亲能否对法官说,我打孩子是出于好心的。因而不用受法律束缚,不用对孩子的后果负责,这是错误的。因此,动机一定要和效果统一起来。有好的动机,一定要有好的效果才对。
办报纸是一项非常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偶有疏忽,亦在所难免。问题在于出了差错之后如何补救?是采取报纸一贯的做法,公开更正,还是采取“死鸡撑饭盖”的做法呢?这是对广大读者的一个态度问题。古云:“知过必改,善莫大焉!”这样做大家一定会谅解的。如果采取“知过不改”,那就“罪莫大焉”了,希望某报执事者三思。
1986年12月11日 原载《欧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