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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幸福的极限状态 -- 郭知熠的“超幸福”理论

(2010-01-08 15:55:54) 下一个

   
   
   
   
   作者:郭知熠

   
   
   我们今天来讨论一个也许会有争议的理论:郭知熠的“超幸福”理论。毫无疑问,这个理论是郭知熠先生的幸福理论的一个闪光点(难怪郭知熠先生说,他的幸福理论是世界上最好的关于幸福的理论)。
   
   按照笔者的人生理论:在我们人生的各个阶段,我们有主要的“存在”,也有次要的“存在”。而有些人的主要“存在”能够使得他产生一种神圣感。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以一个人的人生事业作为我们的讨论对象。
   
   有些人对于他所从事的事业有一种神圣的感觉,有一种伟大的感觉。这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在郭知熠先生看来,是主体神圣感的需要向他所从事的事业渗透的结果(主体的神圣感的需要有一个满足的渠道,在这里它的渠道就是主体所从事的事业)。
   
   如果主体对于他所从事的事业有一种神圣感,主体在本质上就会产生某种特殊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是主体比较的结果,尽管这种比较有可能不是在主体的有意识的状态下完成的(当然,绝不排除主体的有意识之比较的可能性)。这种比较就使得主体将自己与世上绝大多数的人们分开。尼采说:“人们既不相信我的话,也不了解我,这是一个事实。这个事实将我事业的伟大性和我同时代人的渺小性之间的悬殊,明白地表现出来了。”
   
   由此可见,主体的这种对其事业的神圣感会在其心中产生幸福感。但要产生“超幸福”的感觉,主体还需要在其事业这样一个领域中,产生那种独一无二的感觉,产生那种不可替代的感觉。当然,这个感觉的产生也是基于某种比较,或者是有意识的,或者是无意识的。
   
   因此,“超幸福”状态的产生基于两个条件(以主体的事业为例):其一是主体对于他所从事的事业的伟大性或者神圣性的肯定,其二是主体在他的事业的领域里,所感觉到的自己的独一无二,所感觉到的无法被替代。
   
   笔者以为,尼采是有过这种“超幸福”的感觉状态的。尼采既肯定他所从事事业的伟大性,又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工作归为“独一无二”的。所以,尼采无疑是产生过这种“超幸福”的感觉的。
   
   当然,这种“超幸福”的感觉并不仅仅局限于主体所从事的事业。它还可能在另一个领域出现。这就是人类的爱情领域。如果主体的神圣感向爱情这个领域渗透(请参考郭知熠先生的《爱情渗透理论》),并且主体对于他的恋爱对象通过了所谓的唯一性验证(也就是说,他觉得他的恋爱对象对于他是唯一的,是不可被替代的), 爱情因此而产生。那么,这种状态下的爱情就是所谓的“超幸福”状态的一个例子。
   
   除了主体所从事的事业,以及爱情这两个领域,“超幸福”的状态还可能在人类的宗教领域产生。
   
   至于郭知熠先生为什么将这种特殊的幸福状态定义为“超幸福”,是与我的某种习惯有关的。我总喜欢加一个“超”字,来命名自己的某种理论,某种概念。譬如说,我曾经命名我的关于历史的理论为“超级厚黑学”,在我的人生哲学中有所谓的“超存在”,在关于幸福的理论中有所谓的“超幸福”。至于我的人生哲学体系,我一直还没有想好一个名字,也许会命名为“超存在主义”。因为这个哲学强调主体的感觉,与存在主义息息相关,但却又有本质的区别。
   
   虽然有些人会偶尔产生“超幸福”的感觉,但却很少有人能够经常产生这种“超幸福”的感觉。郭知熠先生把那种经常产生“超幸福”的感觉的人称为“超幸福”的人。
   
   一个能够产生“超幸福”的感觉的人如何成为一个“超幸福”的人呢?
   
   很明显,他所需要做的是能够经常有这种“超幸福”的感觉。笔者以为,要经常产生这种“超幸福”的感觉,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这需要主体的“主动干预”。
   
   谈到主体的“主动干预”,郭知熠先生也觉得这是他对于人类的幸福理论的一个贡献。我们很多人认为幸福的感觉是被动的。是的,我们在很多时候的幸福感觉都是在被动的状态下产生的,或者说,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产生的。 但这种幸福的感觉却是很难长久的。这也是为什么人类的幸福感非常稀缺的原因。
   
   有鉴于此,郭知熠先生提出了他的济世药方:那就是“主动干预”。这个“主动干预”也就是“向下比较”。
   
   如何“向下比较”?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主体的“体会”过程。笔者曾经提出一个口号:“到医院去,到老人院去,到贫民窟去”。如果我们仅仅去那里,我们是不会产生幸福感的。因为你只有感官刺激,而没有“体会”。你必须在你的心里有一个“体会”的过程,有一个用心比较的过程,你才能够生出幸福感来。
   
   所以,一个“超幸福”的人必须在他的心中有一个经常的“主动干预”,有一个经常的“体会”过程。
   
   说到“体会”,郭知熠先生也请读者诸君仔细地“体会”笔者的幸福理论的美妙性。郭知熠说过,他对于他所提出的任何命题都经过了仔细的思考(郭知熠是在提出理论,不是在哗众取宠!当他哗众取宠的时候,绝不是在提出理论!),不要认为笔者没有考察别人的观点,不要认为笔者甚至不知道其他人关于幸福的定义。
   
   当然,郭知熠的幸福理论并不是艰深的,并不是无法理解的,却毫无疑问,这个幸福理论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关于幸福的理论。如果你认为郭知熠大言不惭的话,请你举出一个比郭知熠幸福理论更好的理论来, 或者举出一个郭知熠的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来。不过,最好请你写成文章,因为当你写成文章的时候,你就会更深地体会郭知熠的理论的美妙性,因而你可能会发现你原先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再回到关于“超幸福”的讨论上来。也许有人会说,一个有“超幸福”的感觉的人是否不会痛苦呢?
   
   回答是否定的。我们在这里再引进所谓的“完美超幸福”的概念。
   
   所谓“完美超幸福”状态,是指一个产生了“超幸福”状态的人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当然,这是一个很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郭知熠先生在这里多扯几句以防患于未然。“社会的承认”在这里是一个极端相对的概念。它是与主体的期望密切相关的。可以这么说,这个所谓的“社会承认”是在主体眼中的“社会承认”。
   
   我们来看爱情中的例子。当一对恋人处于热恋的时候,我们假定他们达到了“超幸福”的状态,但如果他们双方的父母拼命反对,而他们不得不因此而殉情的话,那么,他们就没有达到“完美超幸福”的状态。但如果尽管他们的父母拼命地反对,他们仍然能够冲破阻力,结合到一起,并且感受到幸福的话,那么,他们就达到了“完美超幸福”的状态。我们看到,同样是父母的反对,而他们或者达到了“完美超幸福”状态,或者没有达到。
   
   我们再来看尼采的例子。从尼采的自我评价,我们发现他是产生了“超幸福”之感觉的。但尼采一直在追求社会的承认,他对于这个社会的承认之渴望是如此地强烈,以至于当没有得到他所想象的承认时,他对于所有的人们破口大骂。所以,尼采终生没有达到“完美超幸福”的状态。
   
   也许有人会说,尼采最后不是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吗?!并且这个社会承认是发生在尼采的有生之年啊!但是,按照我们的提醒,尼采是没有达到“完美超幸福”的状态的。因为他在得到社会承认之前就已经疯了。尼采处于疯癫的状态,即使他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他已经不知道了。
   
   郭知熠先生一直认为尼采的疯癫与他没有得到社会的承认有很大的关系。而且,我在最初考虑这个“超幸福”的理论的时候是一直将尼采作为例子的。因此,一个非常自然的问题是,如果你是一个产生过“超幸福”之感觉的人,你应该如何才能避免尼采的误区(或悲剧)呢?
   
   郭知熠觉得,我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经常进行“主动干预”,使得你成为一个“超幸福”的人;另一种方法是压缩你的期望。这种压缩你的期望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真压缩,不再期望你能得到社会的承认。一种是假压缩,也就是使得你自己坚信,你的伟大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够懂得,你的同时代的人都过于渺小,过于愚蠢,根本无法达到你的境界。因而,你把你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或者更远。
   
   
   
   
   
   
   
   
   
   
   写于201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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