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柳宗元的《封建论》究竟错在哪里?
作者:郭知熠
唐朝柳宗元先生在《封建论》中讨论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优劣,他推崇郡县制,反对分封制。这篇文章是如此地有名,如此地受到世代文人雅士,甚至于政治家们的亲睐,让郭知熠先生大跌眼镜。因为这篇文章其观点是错误的,其论证也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而一个如此错误的东西却在学术界没有人能够作有效的反驳,而至于流毒千年,非要郭知熠对此做出有效的反驳不可,更是让郭知熠大跌眼镜。
毫无疑问,要清除柳宗元这篇文章的流毒,是一件非常艰巨的工作。因为柳宗元的这个观点(其实不是什么新观点,哪怕在唐朝的时候也不是什么新观点,甚至于在秦朝时就不是什么新观点)已经深入人心,郭知熠恐怕还需要在不同的场合继续批判之。
我们先来看看柳宗元这篇文章的影响:
宋苏轼在《东坡志林》中说:“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可惜柳宗元之论竟然不值得一驳, 谈什么圣人复起?!这篇文章究竟有什么不简单之处,真是让郭知熠困惑,困惑,还加上迷茫。这篇文章非常平庸,其平庸的第一点在于其观点并不是新的,不是他柳宗元所独创的,其平庸的第二点在于他的论证也完全经不起一驳。
据说现在《封建论》已经上了中学生的课文了,自然,这是作为历史上论说文的典范而被选入中学生的课文的。可见中国人愚昧之深,也可见这篇文章的影响之广。中国人的愚昧,无理性,而且是上千年的无理性,从这篇文章的广泛传播,广泛被推崇可见一斑。
我们也来看看百度对于柳宗元这篇文章(引自百度关于《封建论》的词条解释)的评价,作为一个参考吧。
“由此可以看出,柳宗元在这篇文章中所表达的历史观,是反对复古与倒退。这是一种进步的历史观。他的政治观则更为敏锐,把问题看得透彻,透过历史的迷雾,揭去笼罩在古圣王和今圣王头上的至高无上、大公无私的光环,还原他们以私情私利建立专制统治制度的真相。韩愈称柳宗元,‘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子百家,踔厉风发’,大概也包括这篇文章在内。”
什么韩愈,什么苏轼,都是些统统的蠢才, 大大的笨蛋。哈哈。
郭知熠先生下面就不用原文,只是就其白话文译文进行讨论和批驳。其译文来自于百度关于《封建论》的词条解释。我们一段一段地来看,一段一段地“品”, 一段一段地“批”。
原译文:“自然界果真没有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原始阶段吗?我也没法知道。那么,(有或没有原始阶段)哪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怎么知道这一点呢?从‘封国土、建诸侯’的封建制就可以明白。那种封建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没有谁能把它废除掉。不是不想把它废除掉,而是事物发展的趋势不允许,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没有可能产生封建制。实行封建制,并不是古代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他的原始阶段跟万物一起生存,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像禽兽那样抓扑啃咬,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够光靠自身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荀卿说过:‘人类一定要借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借用外物来求生的必然会相争,争个不停,一定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那些相争的人,不肯改悔的,必然要惩罚他,使他受痛苦之后感到惧怕,于是君长、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附近的人就聚结成群,分成许多群以后,相互间争斗的规模一定会大,相争的规模大了就会产生军队和威望。这样,又出现了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部属。于是产生了一大批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一类诸侯领袖,他们相争的规模还要大。这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来安定自己的老百姓,这以后天下便统一于天子一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那些对人民有恩德的人死了,人们一定会尊奉他们的子孙为首领。所以说封建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郭知熠点评:
这一段是讨论古代分封制之由来的,郭知熠认为没有什么需要批判的。
仅仅一点,仅仅一点:柳宗元认为分封制是“古圣人”为“势”所逼,并非“古圣人”的本意,郭知熠不敢苟同。什么是这些“古圣人”的本意呢?柳宗元没有给出答案。凭上下文,这个“本意”应该是郡县制了。难道这些“古圣人”已经在心里“钟情”于郡县制了,只是因为被“逼”才不得不采用分封制?
柳宗元先生也太异想天开了一点。郡县制这个想法直到战国后期才出现,它早就出现在比春秋战国几百年前,几千年前,甚至几万年前的那些“古圣人”的脑海里?即使真的如此,柳宗元又如何能够得知?!
原译文:“尧、舜、禹、汤的事离我们很远了,到了周代记载就很详备了。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像剖瓜一样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像繁星似地罗列,四面遍布在大地上,集结在周天子的周围,就像车轮围绕着中心运转,就像辐条集中于车毂;诸侯聚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分散开来就是守卫疆土的臣子、朝廷的捍卫者。但是往下传到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尊严,天子只得亲自下堂去迎接朝见的诸侯。传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倚仗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终究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日渐衰败下去,直到周幽王、周厉王,后来周平王把国都向东迁移到洛邑,把自己排列在诸侯同等地位上去了。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用箭射伤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讨伐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大乱,再没有把天子看作天子的了。我认为周王朝丧失统治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势力太强大而指挥不动,就像尾巴太大以至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强国,王朝的权力分散到陪臣掌政的国家,最后被很晚才封为诸侯的秦国灭掉。周朝败亡的原因,大概就在这里了。”
郭知熠点评:
周朝败亡的原因,也同商朝败亡的原因一样,是因为诸侯之强大。这个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所以,柳宗元在这里毫无新意可言。
这个结论是可以更进一步推广的。在一般情形下,一个分封制的王朝之灭亡是因为诸侯的原因。而且,所建立的新王朝的新天子也必然是其中的某个诸侯。譬如周朝是周文王,而秦朝就是秦始皇。
无论是实行分封制,还是实行郡县制,一个王朝最终都会灭亡(除了郭知熠所设计的“完美家族分封制”以外)。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一个王朝是否会灭亡,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个王朝何时灭亡。是经过了一万年,还是经过了仅仅一百天?!在什么样的制度下一个王朝可能会很快灭亡?!在什么样的制度下一个王朝很难被灭亡?!
周朝实质上是很难被灭亡的,我们看到,在出现了甚至象周幽王这样的昏君之后,周朝也没有很快灭亡。这个王朝之生命力之强由此可见, 是没有办法被否定的。
原译文:“秦朝统一了全国后,不分诸侯国而设置郡县,废除诸侯而委派郡县长官。秦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控制着全国,把局势掌握在手里,这是它做得对的地方。但没过几年便天下大乱,那是有原因的。它多次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服役,使刑法越来越残酷,耗尽了财力。于是那些扛着锄木棍被责罚防守边境的人们,彼此递个眼色就联合起来,怒吼着汇合成群,奋起反秦。那时有造反的老百牲而没有反叛的官吏,老百姓在下怨恨秦王朝;官吏在上惧怕朝廷。全国四面八方互相配合,杀郡守劫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激起了人民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的过失。”
郭知熠点评:
秦朝为什么会这么快地灭亡?
柳宗元在这里只看到了秦朝被灭亡的表面原因,他没有看到那个更深层的原因。
是的,秦朝被灭亡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激起了人民的怨恨。但这并不是秦朝被灭亡的主要原因。秦朝被灭亡的第一位的原因是因为秦朝实行了郡县制。正是这个郡县制,使得秦始皇希望他的江山万代相传的想法成了一场春梦,成了一个永久的笑话。
江山的倾覆可以在几年间完成,这就是郡县制留给我们的无情的现实。我们试想,如果是实现了分封制,秦始皇的江山会只有这么短的寿命吗?如果实现了分封制,无论皇帝如何作为,秦始皇的江山会在二世就玩完吗?
(对于这个问题的更清晰的解答,我们将在后面讨论王朝寿命的时候完成。)
我们先在这里作一个比喻, 也许可以更好地帮助人们思考这个问题。
一个新生的婴儿,如果他不打预防针,他可能传染上某种疾病而夭亡。但如果他打了预防针,他绝对不会早夭,他可能有一天会老死。
实现分封制就如同给这个新生的婴儿(新生的朝廷)打了所有的预防针;所以,这个新生的朝廷绝不可能会在几年中夭亡,它可能会老死,就像周朝一样,活了整整八百年而死;
而实现郡县制就如同给这个新生的婴儿(新生的朝廷)不打预防针,这个新生的朝廷如果运气好,就不会夭折,就像唐朝和宋朝一样。即使如此,它的寿命也远远没有给它打预防针的寿命长;但如果运气不好,譬如新皇上昏昧,就会很快夭折, 如同秦朝和隋朝那样。
难道有谁愿意不给一个新生的孩子打预防针吗?难道有谁愿意让一个新生儿去冒完全没有必要的风险吗?
说到这里,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什么郭知熠要将秦始皇实现郡县制作为他一生的最大错误,这是因为他没有给这个王朝“打预防针”。中国的历史把他实行了郡县制作为他一生的主要功绩,是完全颠倒黑白的。
搞历史研究的这帮蠢才们,郭知熠怎么骂都不过分。
我们在后面还要具体地讨论和分析为什么郡县制在保护江山社稷方面有着明显的劣势。很多人反而认为郡县制在这个方面是有优势的,就如同柳宗元那样,这是因为他们想当然的结果。
原译文:“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纠正秦朝的错误,沿袭周朝的封建制,分割天下,分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但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汉高祖刘邦被围困在平城,被飞箭射伤,如此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郭知熠点评:
汉刘邦是一个伟大的君主。他能够看到秦灭亡之教训,并且能够加以有效地防范,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
在汉朝建立之初,因为历史的原因,刘邦不得不分封一些异姓王。但他在内心是极其不情愿的。所以,他在江山稳固之后,将这些有威胁的异姓王一个一个地消灭,并分封同姓王。这正是刘邦的大智慧所在,他没有把这些累赘留给他的子孙。
刘邦的分封制是最接近于郭知熠的“完美家族分封制”的,可惜仅仅一步之遥,其结果就相差十万八千里。
我们再来看柳宗元的讨论。
柳说,“没有几年,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便闻命奔赴镇压,以至连救死扶伤都来不及。”我们说过,刘邦在内心深处要消灭这些异姓王,他不想把这些累赘留给他身体虚弱的太子。因此,我们今天来看这些平叛,就不要仅仅考虑到这些诸侯想叛乱。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不过是刘邦想制造事端而消灭他们,说他们叛乱只是消灭他们的借口。事实上,有了世袭的封国,谁都知道珍惜,谁也不会无聊地制造事端被别人消灭。郭知熠绝不相信,这些异姓王一个一个地都想叛乱。除了长沙王(长沙王的实力以及封地都太小,对于大汉不可能构成任何威胁)以外,这些异姓王都被刘邦以叛乱之名完全地剿除了。你怎么能够解释这个事实?!
因此,这些异姓王的叛乱是刘邦“制造”出来的,而根本不可能是实情。
柳说,“后来由于谋臣献策,才分散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并由朝廷命官管理诸侯国。” 削弱同姓诸侯王的势力,使得他们最后完全没有统治其属国的实权,这是刘邦子孙自作聪明的“杰作”。柳宗元以为这保护了刘家江山,刘邦的愚蠢子孙们也以为如此保护了刘家江山,实质上是在最大的限度上毁灭了刘家江山。刘家江山后来被王莽所篡,正是间接地得益于这个“杰作”。
柳说,“但是汉朝开始恢复封建制的时候,诸侯国和郡县各占一半疆域,那时只有反叛的诸侯国而没有反叛的郡县,秦朝郡县制的正确性也已经明白清楚了。继汉朝而称帝的,就是再过一百代,郡县制比封建制优越,也是可以知道的。”
我们已经说过,这些叛乱并不是真的叛乱,只不过是刘邦的安国之计而已。另外,为什么没有叛乱的郡县(指反叛的人民)?正是因为诸侯国的存在使得郡县不可能叛乱(完整的理由我们在后面再论及到)。后来的汉朝,没有了诸侯国,这些郡县不是照样叛乱吗? 所以,由此而推出郡县制的优越性,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了。
原译文:“唐朝建立以后,设置州县,任命州县的长官,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但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起来叛乱、侵州夺县的情况出现,过失不在于设置州县而在于藩镇拥有重兵,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郭知熠点评:
唐朝虽然没有实现分封制,但它却设置藩镇,并派节度使。 只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郡县,同样是因为藩镇的存在,这个理由几乎等同于分封制的情形。即使有反叛的郡县,那些藩镇会极力镇压,那样这些反叛会被平息下去。
实行藩镇,而不是分封制, 是有严重缺陷的。因为藩镇不是世袭,所以,一旦这些藩镇首领有机会争取到世袭的权力,朝廷就已经无能为力了。这个道理是这样的:世袭的封国的国君会因为拥有(世袭的权利)而有所顾忌,而非世袭的藩镇因为没有(世袭的权利),在特定的时候就无所顾忌,而他们一旦突破了规定的底线,就表示朝廷已经没有力量控制他们了。朝廷的土崩瓦解,也就指日可待了。唐朝的灭亡,大致就在于此了。东汉的灭亡,也是基于类似的道理。
原译文:“有的人说:‘封建制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把他管辖的老百姓当作自己的儿女悉心爱护,使那里的风俗变好,把那里的政治治理好,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一心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毫无疑问地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致是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治理得好的国家少。诸侯的霸主不能改变乱国的政治措施,天子无法撤换不称职的诸侯国的君主,真正爱惜土地爱护人民的诸侯,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封建制,不在于政治方面。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完全可以看清楚了:朝廷有治理百姓的制度,而不让郡县专权,这是正确的;中央有管理政务的大臣,不让地方官自行其是,这也是正确的。但是郡县不能正确发挥郡县制的作用,郡守、县令不能很好地治理人民。残酷的刑罚、繁重的劳役,使万民怨恨。这种过失在于政治方面,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秦朝的情况便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在郡县推行,不能在诸侯国推行;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尽管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撤换他们;侯王国的百姓尽管深受祸害,朝廷却无法解除他们的痛苦。只是等到诸侯王叛乱造反,才把他们逮捕、流放或率兵讨伐、以至灭掉他们。当他们的罪恶尚未充分暴露的时候,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严重的伤害,朝廷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至于郡县,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了。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察审慎,汉武帝看到汲黯为政简约清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任职,委任他只凭威望去安抚一个地区。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孟舒、魏尚的治理方法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无法推行。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这些侯王,他们当面接受,但转过身去就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遍及侯王各国之间,那么大家都怒眼圆睁,气势汹汹地反叛朝廷。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把诸侯王完全废除掉来保全那里的人民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郡县长官,这种情况是肯定不能改变了。只要好好地控制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政局就会安定了。”
郭知熠点评:
在官吏治民方面,究竟是郡县制优越,还是分封制优越?或者,说到底,究竟是中央集权制优越,还是地方分权制优越?郭知熠认为还是地方分权制优越。
中央集权制的最大弊端就是有可能皇帝是一个昏君,或者暴君,或者皇帝不停地劳民,在这样的时候,世上没有权力来制约他们。秦朝,还有隋朝就是这样灭亡的。
简单地说,如果皇帝是一个浑蛋,整个国家都不会安宁。而在分封制的国家里,如果皇帝是一个浑蛋,其影响就有了很大的限制。而在一个分封国,如果其国君不贤明,其影响也只局限于该诸侯国。
至于柳宗元提到,“官吏犯了罪可以罢免,有才干可以奖赏。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行正道,晚上就可以撤了他;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第二天早上就可以罢免他。假使汉王朝把城邑全部都分割给侯王,即使他们危害人民,也只好对它发愁罢了。”
这个说法似乎有理。但我们试想,如果是一个正直的官员,或者因为皇上昏庸,或者因为该官员触犯了皇家的利益,皇上不是也可以在一个早上就免掉他,甚至杀了他吗?所以,官员的任意升免是好事,还是坏事,是我们无法凭表面现象来论断的。
原译文: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封建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久,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现在唐朝纠正魏晋的过失改变了制度,享国已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更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郭知熠点评:
我们在这一节里讨论由分封制所建立的国家以及由郡县制所建立的国家的寿命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寿命的长短不仅是一个制度之优劣的重要的标志,而且是一个朝代之开创者所真正关心的问题。
在这里,柳宗元是大错特错的。非常明显的事实是:一个由分封制所建立的国家之寿命比一个由郡县制所建立的国家之寿命要长得多。我们不举别的例子,就以周朝为例,在周之后的朝代哪一个的寿命能够与周朝相比?!哪一个朝代能够象周朝那样延续达八百年之久?!
柳宗元说,不对!“魏继承汉朝,分封贵族的爵位仍然实行封建制;西晋继承魏,因袭旧制不加改变,但魏和晋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有国运长久的。”
但郭知熠说,柳宗元啊!你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你糊涂啊!魏实行了真正的分封制吗?!晋实行了真正的分封制吗?!魏和晋的那些分封的王他们有周朝的诸侯们的权利吗?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在自己的封国内拥有自己的军队吗?!他们连自己的军队都没有,那么,这个所谓的分封制还能算着分封制吗?!
为什么诸侯们拥有自己的军队非常非常重要?!我们在下面的讨论将揭示这一点。
郭知熠在这里将运用他的关于分封制以及郡县制的层次理论来讨论。这个理论首次出现在郭知熠的《超级厚黑学》关于秦始皇的讨论中。
在分封制的王国里,王国被分成了三个不同的层次,而在一个由实行了郡县制的王国里,王国仅仅只有两层。
在分封制的王国里,最上的一层自然是天子(因为周朝最高的是王,而不是皇帝,所以,我们就用天子以避免混淆)。中间的一层是各个诸侯(当然,还有其他的爵位,我们忽略不计),他们拥有对其封地的统治权,而且,他们拥有自己的军队。而最下面的一层是“小民”。
而在一个实行了郡县制的王国里,王国却仅仅只有两层。最上的一层依然是天子,而下面的一层直接是“小民”。作为缓冲的中间的一层,即诸侯层,被抽掉了。我们来看看这个“保护”层被抽掉后王国所面临的直接风险。
郭知熠认为,在一个实行郡县制的国家里,王朝所面临的风险至少有6种:
第一种:掌权的大臣。如果一个或者几个臣子的权力太重,他们有可能成为威胁王朝的直接力量。
第二种:外戚。皇后,皇太后,或者皇后以及皇太后的亲戚。他们很容易成为威胁王朝的力量。
第三种:太监。有时候皇帝过度地宠爱太监,将给太监控制权力造成方便,以至于成为威胁王朝的重要力量。
第四种:在外拥有重兵的大臣。这些大臣在适当的时候将成为威胁王朝的重要力量。
第五种:外患。外国的入侵有时候将成为威胁王朝的重要力量。
第六种:小民的起义(或者说是暴动)。
在这六种风险中,任何一种风险都可能造成王朝的覆亡,甚至是很快地覆亡。我们再来看看在一个实行了分封制的王朝里它所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在一个实行了分封制的王朝里,它面临着第一种风险吗?没有。因为诸侯国的存在将有效地防止权臣控制所有的权力。一个权臣想篡位,他首先要考虑到这些诸侯国是否会答应。因为这些诸侯国拥有军队,他的顾忌就必然是实实在在的。
至于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风险,和第一种风险非常类似,因为诸侯国之实力的存在(拥有军队),就使得其他人篡位成为几乎不可能。
对于第五种风险,即外患的风险。实行了分封制的王朝也同样面临着这个风险。但郭知熠认为,这个风险也是得到了相当改善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造成对于王朝的根本威胁的。 首先是直接面临着外患的诸侯会极力, 甚至是拼死抵抗,自然,王朝也不会袖手旁观。它会动员它的军队,还有其它诸侯的军队来共同抗敌。这一点比起郡县制要更为优越。因为即使王朝有丧胆的天子,有丧胆的大臣,但诸侯国里可能有不丧胆的诸侯,有不丧胆的大将。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没有任何实行了分封制的王朝是被外敌所消灭的。无论是夏朝,商朝,还是周朝,都不是被外敌所灭的。
对于第六种风险,即小民暴动的风险。这个在分封制的国家里根本不存在。因为小民的暴动首先会被该诸侯国的诸侯所镇压。如果小民暴动之势力太大,而该诸侯国无法剿灭,其它的诸侯国有可能伸出援手。自然,王朝也会派军队镇压。 由此可知,小民的暴动很难达到全国性的程度,很难形成对于王朝的真正威胁。
综上所述,在一个实行了郡县制的国家里,王朝面临着六种危险,这六种危险都可能造成王朝的覆亡。而在一个实行了分封制的国家里,王朝却没有这六种危险。难道实行分封制的王朝就再没有任何危险吗?
答案是否定的。在实行了分封制的国家里,王朝面临着一个新的危险:这个危险就是某一个诸侯过于强大,以至于最后灭掉王朝的危险。周朝就是这样灭亡的,商朝也是这样灭亡的。但郭知熠认为一个诸侯过于强大以至于灭掉王朝,这并不是很容易办到的。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王朝必须失势;第二个条件是某一个诸侯必须足够强大。
这两个条件要被满足并非易事。这也是为什么实行分封制的王朝很难灭亡的真实理由。在王朝建立的初始,那些被分封的诸侯要么是王朝的功臣,要么是天子的亲属,并且王朝控制着比任何一个诸侯多得多的领土。所以,在王朝建立伊始,任何诸侯都没有这个实力与王朝抗衡。 何况,其它的诸侯也决不容许别人夺走天子的天下,他们是仍然忠于王朝的。
这就是郭知熠在前面所打过的比喻:实行了分封制的王朝就如同一个打了所有的免疫针的孩子,它是不可能被夭折的。而实行了郡县制的王朝就如同一个完全没有打任何免疫针的孩子,它面临着六种传染病菌的威胁,稍不留意就会夭折。秦朝就是这样夭折的。
如果我们运用柳宗元在这一段的例子,魏国以及大晋也是这样夭折的。因此,柳宗元在这里的例子非但不能帮助柳宗元证明实行郡县制更加优越,反而正好证明了实行郡县制是很容易被夭折的。
我想,到了这里,我们已经完全证明了分封制远远地优于郡县制。任何反驳都必将是苍白无力的(郭知熠的断语)。
原译文:“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明的君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封建制,那么,本来就不应当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大大的不对。
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封建制,是不得已的。因为当时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就不能废除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凭借他们的力量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也不能废弃他们。沿用它来求得安定,因袭它来作为习俗,这就是商汤、周武王不得不这样做的原因。他们是不得已的,并不是什么大公无私的美德,而是有私心,是要使诸侯为自己出力,并保卫自己的子孙。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至于天下的常理,是治理得好、政局安定,这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才会清明安定。封建制的君长,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这种世袭的统治者,居上位的果真贤明吗?居下位的真的不肖吗?这样,人民究竟是得到太平还是遭遇祸乱,就无法知道了。如果想要对国家有利而统一人民的思想,而同时又有世袭大夫世世代代统治他们的封地,占尽了诸侯国的全部国土,即使有圣人贤人生在那个时代,也会没有立足之地,这种后果就是封建制造成的。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使事情坏到这种地步吗?所以我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结果。’”
郭知熠点评:
这是最后一段。这一段在本质上没有什么新意。柳宗元不过是再一次强调实行分封制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被形势所逼的结果。郭知熠在前面已经对此批判过了。郭知熠认为实行分封制并不是什么被逼的结果,因为在那些“古圣人”的头脑里,恐怕根本就没有什么郡县制的影子。不过,我还要在这里加上一点:即使是被逼的结果,难道被逼的制度就一定不是好的制度?!这根本就不是逻辑上的必然啊!
但很多人对于柳宗元在这一段中的一段话非常推崇。“秦朝用废除分封诸侯的办法来作为制度,是最大的公;它的动机是为私的,是皇帝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但是废除分封,以天下为公,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说实话,我觉得这一段话毫无意义。为什么实行郡县制是最大的“公”,而实行分封制就是“私”了?刘宗元根本就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在什么意义下是最大的“公”,柳宗元也没有解释。那么,郭知熠就只能说这一段话是毫无意义的了。我还真不明白那些为这一段毫无意义的话喝彩的人究竟是为了什么?!
糊涂啊!天下苍生!!!糊涂啊!几千年的中国史!!!
写于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