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罪”这个词的翻译正确吗?
(2007-03-20 16: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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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圣经是用古希腊文写的,其中被翻译成英文的sin和中文的“罪”的词原文是hamartia(αμαρτιαν),其字面的意思是“不中靶心”。旧约是希伯来文写的,与harmartia相当的字有几个,指不同程度的罪,但在基督徒看来,它们在本质上都是偏离了神的道,所以英文仍然翻译作sin,中文翻译作罪。
“罪”这个字,据说文解字,本来是捕鱼罗网的意思,诗经中有“天降罪罟(gu)”,意思是天网恢恢降下来,意思就延伸到“从上面来的责怪”的意思。“得罪人”,意思就是“得到别人的责怪”。从这里又延指会让人责怪的错,比如死罪、活罪、罪过等等。“罪”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不是任何一件过失都叫罪,但它仍然有一个很宽泛的内涵,不是特指宵小强盗这种可鄙的行为。像马谡那样虽然忠心,但由于他的骄傲,最后仍然“死罪难逃”。大的罪要另外加字界定,比如“罪恶”。佛教中讲“罪业”,这与基督教的“罪”可以做很多比较研究,有一点它们是相同的,都不是专指“罪犯”的罪。
现在提到“罪”,大家往往首先想到“罪犯”,其实“罪犯”这个现在很通行的词以前是没有或者很少用的,以前称为“盗贼”、“人犯”、“囚犯”等等。“罪人”这个词在中国近几十年的政治生活中通行起来(比如“民族的罪人!”),染上了强烈的被鄙夷的意思。字的这些感情色彩的变迁是圣经翻译者没有预料到也没法控制的。神爱世人,定意要拯救我们这些“罪人”,他有时为我们的罪发怒,但他从来不鄙夷我们,从来不放弃我们。我们如果望文生义就会产生很多误解,我们需要回到圣经去正确地理解圣经中的“罪”的意思。
圣经中的“罪”指原罪,是以神为标准,与神的标准不符合的一切行为,并非是违反世上的法律或者不道德的才叫罪。比如骄傲是人的一个很根深蒂固的罪,但这并不是作奸犯科,有成就的人骄傲一点还是很多人羡慕的事。
圣经中有的地方“罪”翻译作“罪恶”,这也是指原罪,不是以人的标准来看“罪大恶极”的“罪恶”:
“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We have already made the charge that Jews and Gentiles alike are all under sin.
(罗马书3:9)
罪的行为有的地方翻作“犯罪”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罗马书3:23)
有的地方翻译成“得罪”。“得罪”在中文中一般是作为一个比较轻微的词,但在这里与别处译作“罪恶”、“犯罪”的罪其实是一样的,比如大卫犯了奸淫杀人的罪,当先知拿单来提醒了他之后,
大卫对拿单说:“我得罪耶和华了”
Then David said to Nathan, "I have sinned against the LORD."
(撒母耳记下12:13)
“罪”是一个很好的翻译,很清楚地表明人的罪是得罪神的,同时很精当地表达出律法与“罪”的关系: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through the law we become conscious of sin
(罗马书3:20)
从hamartia的字面意思来看,翻成“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过”好像也不错。或者可以叫”罪过”?不过那又容易与佛教中的概念相混。怎么翻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管怎么翻,我们不可以望文生义。被翻译成“罪”对中文“罪”这个字的原意有所演化。我们要回到圣经和神的启示才能正确理解。要理解基督教中“罪”这个概念,至少有这么几点应该知道:
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3:23)
罪的工价乃是死(罗马书6:23)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翰福音3:16-17)
言语是有限的,神的道是无限的,愿神祝福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