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在死神周围有个与司法搏斗的角落,他们在为死的自由而争斗。他们的努力为后人的死的自由、死的安然、死的尊严奠下了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天下父母并不都像J35的母虎鲸那样舍不得放弃自己的儿女,在特殊的情境下,让儿女离世,不让其遭受痛苦,也是父母的爱子之心。
但是,他们的孩子有死的自由吗?
1994年,罗伯特·拉蒂默(Robert Latimer)被指控他把自己严重残疾的12岁女儿特雷西(Tracy)窒息致死,他被裁定为二级谋杀罪,判为无期徒刑,10年不得假释。
罗伯特·拉蒂默是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的农民。他的女儿特蕾西于1980年11月23日出生。特蕾西出生后,心脏曾停止跳动,呼吸也停止,经过抢救,她活了下来。由于缺氧,特蕾西的大脑严重受损,出现脑瘫,四肢无力,卧床不起,癫痫发作。在随后的日子里,医生使用了各种药物来控制她的癫痫,但药物只能使癫痫的发作次数减少到每天五到六次,而药物的副作用则严重损伤了特蕾西的呼吸和消化等功能,并使她整日昏昏欲睡。
特蕾西四岁时做了缓解左腿肌肉紧张的手术,九岁时又做了切断肌腱和延长肌肉组织的手术。1993年10月12日,医生通知特蕾西的父母罗伯特和劳拉,告诉他们特蕾西需要进一步的手术,必须切除右髋关节和股骨的一部分,并在胃中插入饲管。医生强调,即使手术成功,特蕾西的病情也会恶化。
1993年10月24日,当特蕾西的妈妈和其他三个孩子从教堂回到家时,她发现特蕾西死在床上,她以为这孩子在睡梦中死了。
然而验尸表明,特蕾西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当警察向罗伯特面呈证据时,罗伯特供认是他把女儿放在卡车的驾驶室里。他用一条软管从排气管连接到驾驶室,然后打开马达。特蕾西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离开了人世。罗伯特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罪,作为特蕾西的父亲,他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他认为不必要的酷刑。
那年,罗伯特40岁。
直到2008年,罗伯特·拉蒂默才获得限制性假释。2010年12月,他获得全面假释。
罗伯特·拉蒂默“谋杀女儿案”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人们的意见出现两极分化,引发了有关安乐死的法律和道德方面的争议。
怜悯还是谋杀?
罗伯特的支持者认为,他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免受更多的痛苦而帮她安乐死,是“慈悲的怜悯”。有民众提出,罗伯特并不是杀人犯,他对社会没有威胁,把他关压起来是可耻的。
而那些倡导残疾人权利的团体和宗教组织成员则强烈谴责拉蒂默的行为。他们认为,如果拉蒂默一案获得法律的宽大处理,那就有可能创下先例,将残疾人置于危险之中。
争论持久不息。
究竟谁有生死的主宰权?
思维偏狭的人,才会支持安乐死这种杀人手段,背离人伦还自觉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