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中流行着一种“先进文明”可以武力改造“落后文明”的理论,所谓殖民几百年就“文明”了的说法,但要注意这并不是什么正经的理论,它只是流传范围广,拥趸多,但根本就没有历史证据的支持,拥趸再多也是精神病理论。
以中国人熟悉的鸦片战争为例,固然中国在鸦片战争中有故步自封、盲目自大、官僚主义的错误,但英军在鸦片战争中烧杀掳掠、欺凌妇孺,是有明文记载的。这是因为人是现实历史中的人,不是意识形态和理论中的人,当时的英国人是来追逐利益的,不是来传播文明的。
中国人确实应该学习西方的很多成功经验,应该反对极端民族主义,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西方神圣化,说西方做什么都是对的。在以色列的事情上一些人又开始扯这套鬼淡,但这种“理论”本身就是一种伪科学。“人权高于主权”在这件事上也不适用。严格来讲国际法里并没有“人权高于主权”的这种说法,正确的术语是保护责任(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意思是当一国国内出现极严重的暴力和迫害行为时,国际社会应当给予保护。
从这个原则里并不能推出“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不再重要”的结论。发展中国家的主权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巴勒斯坦只有维护好主权,才能保障巴勒斯坦人民的人权不被以色列侵犯。其实如果要把responsibility to protect这个原则应用于巴以冲突,应该说国际社会有责任制止以色列长期的侵犯人权行为才是更应该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