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的一个晚上,巴塞罗那警察局的报警中心接到一名中国人的报警电话,报警人称他被劫匪打劫,人也处在受伤的状态中,请报警中心协助相救。
报警中心接到电话求援后即刻通知巡警并在5分钟之内赶到了现场。
被劫现场是一个地处郊外的批发仓库,仓库有一千平米左右,批发的货物均是日用品。
警察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了头部受伤的被害人华商秦泰和他12岁的女儿秦琴。
秦泰向警方叙说了被劫的经过:一般我们在晚上9点就关门打烊走人,但是今天因为女儿要上高速网,所以我就让员工先走,自己陪女儿在办公室内上网。
大概到了9点40分,女儿说上网聊天已经结束,我们就关机离开仓库。
此时大概已经是9点45分,巴塞罗那的郊外已经变得很黑,仓库外面的马路已经变得非常静寂,不说没有人走过,就连车子也看不见一辆驶过。
我带上手提包并横跨在肩上,因为手提包内有五千多欧元的营业现金。
我在出口处将电闸拉下然后拧开门把手出门……
就在我刚要把脚跨出铁门的时候,突然被一只很有力的大手推了进来,随后跟进了二个人。
进来的两个人都穿着西班牙的工作服,颜色为藏青色,是很一般西班牙工人制服,因此不会被人注意。
二人头上都套着黑色的面罩。他们进门后拔出手枪对准我的头和我的女儿,
然后就把我们按倒在地上,我和女儿都是胸口贴地趴在地上。
紧接着他们就动手解下我的挎包,然后很熟练地走到放置收银机的小房间里,他们没有问我拿钥匙而是举起收银机就往地上砸,然后又从收银机里拿走一些另找的现金。估计劫匪已经知道收银机的位置。
接着一个人拿着手枪对着我,在我的视线里可以很清楚看见他的手枪,他蹲着,
始终让我看见他的手枪,但抢劫者始终没有开过口。
另一个走出仓库门,进入汽车,拿枪对准我的人用枪柄狠狠地在我头上敲了一下。
然后迅速逃离。
等我爬起,他们的汽车已经驶得很远。
警察问:有没有发现其他的特征?
秦泰回答说:由于室内的灯光是用于晚间的紧急照明灯,亮度很低,我人又是趴在地上,因此没有注意到什么。
警察:那你一定看见他们穿的是什么鞋子?还有什么颜色?
警察的提问倒是提醒了秦泰。
“对,对”我看见二人穿的都是紫红色的耐克牌运动鞋。
巡警听后立即用步话机向总部汇报,在巴塞罗那市内抓捕穿紫红色耐克牌运动鞋的中国人,年龄估计在25至30左右,男性。
抓捕命令发出后,所有在巴塞罗那巡逻的警察都把视线放在下面,注意每一个人的鞋子颜色,牌子,性别。
一有类似嫌疑人马上拦下盘查或请进警察局协查。
晚上11点20分。
两个中国男性进入西班牙警察的视线。
两人分别为27,8岁左右,身高1,7米,男性,最重要的是,最令警察聚焦的是两人穿的都是耐克牌的紫红运动鞋。
两人出现的地点在距离案发现场一公里左右的一家酒吧里。
便衣警察向总部汇报两人的状态时这样描述:一人在喝着啤酒,一人在打老虎机。喝啤酒的人时不时地在玩手机游戏,看神态很自若……
巴塞罗那警局刑警总署古斯曼警司决定先扣留这两个穿红鞋的中国人。
警司一声令下,三辆警车载着十几名警察将这个酒吧的大门紧紧围住。
几分钟后这两个中国人就被塞进了警车。
深夜一时许。
警方调集了几名中国翻译马上对两名中国嫌疑人进行突审。
警方第一个要搞清的问题就是二人在9点45分至10点之间他们在哪里?证明人是谁?
但是两名中国人坚持说,他们一直在酒吧里喝酒和打老虎机,证明人就是酒吧的跑堂。
深夜的突审并没有得到任何有利于警方的线索。
对于警方而言,他们的最大的疑虑就是两双红鞋。
警方侦破组部份人认为,尽管红鞋是很大的疑点,无论是颜色还是牌子都是和被抢劫者提供的线索吻合,但是再冷静思考一下,假设果真是这两人在10点左右实施了抢劫,按人的常理,也按犯罪心理逻辑推断,他们不可能在作案附近的酒吧里笃悠悠地喝酒打老虎机。
尽管他们现在的服装不是藏青色的工作服,但是鞋子并没有换,这是犯罪嫌疑人的疏忽?还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做过案,两双红鞋纯属极其偶然的巧合?在他们的身上也没有发现大量现金。
另一部分的警员认为,也许是中国人的习惯,只要没被当场逮住他们认为就没事了,因此将现金藏匿以后就出来喝酒,但是无论如何两双红鞋就是最好的证据。
翌日清晨,警方侦探一组赶去酒吧确认两名中国人在酒吧喝酒的详细时间,另一组去把受害人从医院里接到警局让其对嫌疑人进行形象上的辨认。
警方探员从酒吧里得到的消息证实,两名中国人进入酒吧的时间已经超过晚上10点30分,根本不是,从9点多就在酒吧里。
这一消息让警方感到兴奋不已,显然嫌疑人的口供是谎言。
另一方警员将被抢人秦泰从医院接到警局并在玻璃窗外认犯罪嫌疑人。
但是秦泰根本没有见过抢劫者的脸,而且也没有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因此辨认工作十分艰巨,但是两双红鞋让秦泰认定就是这两人作的案,秦泰的另外一个理由是,两人的身高和作案人极其相似。
当探员将这些线索汇总高层之后,警局马上做出收押两名中国人的决定。
接着警方对两人的身份进行了确认。
警方的资料显示出如下的信息:
陆茫茫,男,中国S省出生,28岁,来西班牙三年,没有犯罪前科。
李千人,男,中国S省出生,27岁,来西班牙二年。没有犯罪前科。
两名在押中国人均有妻子和小孩。
居住地为巴塞罗那的卫星城桑堡伊的市内。
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请求法院批准签发搜查令。
警方认为必须在48小时内对犯罪嫌疑人的居所进行搜查,一旦查到藏有大量现金那破案就在眼前。
法院得到警局的搜查请求后也即刻签发了搜查令。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警方的搜查却是无功而返,在中国人的家里没有搜到丁点的有价值线索,更遑论有大量现金。
但是警方还是认为收押的两名中国人就是抢劫者,警方将材料备齐后即刻进检察院,请求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院将材料过目后也认同警方的观点,因为在西班牙的犯罪史上,劫匪将现金藏匿后便死活不承认,在西班牙的判例案件中也有许多并没有查到赃款也被判罪的先例。
检方也明白,许多人就是将现金去换牢狱,一旦忍过牢狱的岁月,出来就是百万富翁。
警方依法通知了陆茫茫和李千人本人和家属,二人即将被起诉,他们可以自找律师或者由法院指定律师在法庭上为其辩护。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