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起来后,我们晚回家的几个同学忙忙碌碌地帮一拨又一拨的先走的同学们把行李送到校门口,因为出租车不让进校。真要分别了,很多女孩子都哭成了泪人,真比昨天晚上酒会上还更让人难受。她们上了车,眼睛里都满是泪水,深情地望着校门口的我们,还有校门和那综合楼,就这样被出租车带走了。
忙了一上午,都快累坏了。匆匆吃完中饭,我回到了宿舍。还有几个晚走的同学的留言册我还没写完,我得抓紧时间,可别耽误他们明天离校回家了。我先翻开了自己的留言册,看着签名页的金瑶的名字,又是鼻子一酸,喉咙发紧。慢慢地翻到她留言的那一页,拿起那两张照片,我开始仔细端详。上面那张就是昨天看到的白衬衣和蓝西裤跨骑摩托车的造型,显得英姿飒爽,洒脱大气,这个背景的台阶看着很眼熟,也是在八一桥头的那个“心悦”照相馆照的。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去的,要是知道她也去的话,我真该挑那个时间去照我的照片的。这样,我甚至可以提议和她来张合影。哎,我被自己又在做的白日梦给惊到了,想得可真美!
下一张照片是站着的她。白裙飘飘,宛若女神,和我记忆中的她一模一样。看来,不仅我喜欢她的这个样子,她自己也对这个样子比较满意。这个照片倒是新近照的,因为那个裙子就是昨天我见她穿的那一条,背景也是在校园的综合楼脚下的那个有棵大雪松的花圃边。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找谁借的相机照的。
放下照片,我开始重温着她的留言,一遍遍的感受着她的真诚。接着,我看到了她留下的生日,果然是上次给我回信的那个时间段,但是,她居然比我小一岁!我简直不敢相信,她的气度和能力,怎么会比我还小一岁!也许,她的美和优雅,那是与生俱来的吧!我还看到她的个性一栏写着“内+外”,这个倒是和我挺像的,和不认识的人,我会比较拘谨,和关系密切的人,我会比较主动健谈。我会想起最后和她的几次见面,她都一直言笑晏晏,应该也是把我当成了关系亲近的人了吧?
她的爱好栏只写了“听音乐”,但是我相信她也是爱好文学的。可能,音乐对她有无可比拟的重要性吧?不管怎么说,我很感激她对我的音乐方面的点拨。她的人生信条那一栏写着“不放弃,永远不放弃”,这个倒是很对我胃口,因为我给其他同学留下的信条是“人生难得几回搏,此时不搏待何时”,看来在对目标的坚持上我和她是一类人。最后,她还留下了她在星子的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发现,虽然我并没有问她很多个人方面的东西,但是我的直觉还真的很准:她家里果然在县城工作,她是城里人的儿女。不过我对这个已经毫不在意了,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身份差距了。她的电话,我是会打的,但是我更喜欢给她写信。我会继续给她写信的。一定会。
我拿起剩下的几本留言册,开始在同学们的留言册上挥笔疾书,写下我对过往共同时光的怀念和对他们未来的热烈祝福。很快,桌上没写完的留言册只有红玫的了。回想这三年,红玫是我最要好的女性同学和朋友。提起笔来,我特别感慨,认识她这么久,我还真从来没认真想过她的性别。她这么漂亮,去追求她的事情居然一秒钟都没有在脑海里出现过,事情就是这么奇妙。和她这样的好朋友分开,让我有些难舍难分。我提起笔来,有很多话要和红玫说,但是最终也只写下这么多:
“红玫:
昨天晚上酒会的情景,宛如就在眼前,现在这一刻还是很难过。上午又送走了老队长,看她难过得眼泪迷离的样子,忍不住又喉咙梗住,但还是忍住了没哭,毕竟,我们男孩子不该哭的。
我总觉得,这三年来我们相会于资校真是难得的经历。三年中我们一起上课,一起游玩,也一起课外劳动,一起喝酒打牌。虽然其中也曾有过不快,但留下的都是美好回忆。有谁会去提起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呢? 但是就算去回忆,也不过只能记起一些最精美的、最难忘的片段而已;其余的就失落在空气里,失落在时间里,永远地失散了,再也找不着了。时光不能倒转,过去的就只能让它成为过去,让我们向前看吧!如果一味地停留在过去的回忆中,那是没志气,懦夫的表现。昨天看到大家都很激动,我也有些忍不住掉了眼泪。但是想到大家都在哭时,我觉得我反而不能哭了,我得让大家笑一笑,在一种欢快的气氛中告别过去不是更好么?只要你想到大家以后能见面,就一定能微笑着挥手告别。
红玫,一直觉得你这人又稳重又有主见,对人也热情大方,没有娇气,因此我很愿意和你接近,和你在一起玩。随着时间的流走,我们由于相互的尊重和信任,差不多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两个互相关心,也互相帮助,或许别人有这样那样的说法,但我相信我们之间是坦诚的,至少三年中我们的朋友关系从未出现过裂痕。虽然你的敏感有时候让我感觉并不十分好过,但我也不会抱怨你,毕竟我们是朋友。红玫,明天就要说bye-bye了。Bye-bye,即再见,我们一定能再次见面的,请相信。分别之际,祝老友一帆风顺!”
给她写完,我仍旧有些惆怅。三年的好朋友要说再见了,哎,真不舍得!我快要合上她的留言册时,扫到了签名页,怎么会!金瑶的签名也在上面!红玫和金瑶是好朋友,我怎么一点儿也不知道??
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金瑶的留言页,像做贼似地贪婪地细读着金瑶对红玫的心语:
“红玫:
你没叫我写,可我看到了,就想写,不会介意吧。记得第一次见到你时是‘晨花’诞生的那个晚上,你那一头独特的卷毛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好奇心,那时只觉得你很含蓄,也很腼腆。那次我在你的印象中一定是非常调皮吧。连我自己都这么认为了。后来我渐渐地发现你也不老实,你那嘴皮子哟,也不饶人哦!三年过去了,加个‘一晃’,大姑娘真是出落得越来越漂亮了。每天见你和婉玉他们游魂似的在校园里散来散去,来去自由,无拘无束,文静的时候那么文静,疯狂之时又如此疯狂,好爽!好潇洒!心中竟生出一份羡慕之情来,如果有一天我也。。。唉,算了。怕是这辈子也潇洒不起来!离别之际,伤感的话不想哆嗦,祝你,永远是一支傲立风雪的红梅!”
原来她和红玫以及婉玉之间这么要好!细想之下,我觉得好像也不觉得那么意外了,毕竟她们也有很多共同之处,都是率真而多才艺之人。但是我很痛悔,金瑶那天也参加了文学社的成立筹备,自己居然毫无印象。我怎么会那么马虎呢!要是那天晚上,我注意到了她,后面的交往不就更加顺利自然了吗!想到这里,我就对自己的粗心感到一阵一阵的心痛袭来,不能自已。要是我平常观察得更仔细一些,也不至于错过这么多和她互动的机会!
我对金瑶的那个“哆嗦”的错别字又生出一些爱意来。是的,她就是个活生生的人,也会有些习惯的错别字,就像你我一样。她就是那么特别的独一无二的一个人。我喜欢她,甚至连这个小错误也觉得让我觉得可爱起来。我也许将来会告诉她那个错字,也许不会。不过我想,我要是和她提起这个,她是绝对不会怪罪于我的。
我突然想到,婉玉的纪念册呢?金瑶肯定也给婉玉写了留言的!我在桌子上已经写完的那几本纪念册翻来翻去,怎么也找不到婉玉的。我才想起来,原来昨天我已经给她写过了。一时之下,我无比懊恼,觉得自己怎么这么粗心,居然没想起来看看班上其他同学的留言册里,有没有金瑶的留言呢!
《青桃时代》第十三章(二):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81084/202404/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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