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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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福寿螺与SK-Ⅱ不同境遇令人瞠目结舌

(2023-01-08 01:34:31) 下一个

比较福寿螺与SK-Ⅱ不同境遇令人瞠目结舌

                   2006年9月21日

何必

蜀国演义的福寿螺事件已经发生了两三个月,……(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这是记者制作的节目完成稿。我曾经对该记者说过,引用采访同期声应该将所有内容都记录成文字,不能用省略号的方式,因为这牵涉到演播室直播前讨论稿子确定主持人点评时所需要掌握的信息的全面和准确。该记者也应允,但好了没几天,成稿还是这副模样,真是令人感慨现在记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力之欠缺,以及管理流程上的漏洞。

这个报道,将几个不同的事件放到了一起。这在当下媒体就此的报道中未曾有过。这个选题是我提供的思路和具体操作方式。其缘起就是因为此前一天晚上喝二锅头微醺季候,讨论起劲松东口蜀国演义目前的惨状,和其应该承担的法律乃至道义责任,并胡聊八扯到了其他,然后就成了如此性状。

蜀国演义酒楼被认定是北京发生福寿螺中毒事件的罪魁祸首,并担负起了几乎北京市所有中毒者的治疗责任,目前已经赔偿了那些已经出院的患者的部分费用,而还将继续赔偿。其中所带来的后期治疗、误工、精神赔偿等方面的费用,应该不是个小数目。

福寿螺事件刚刚出现,媒体一拥而上,针对蜀国演义进行了大规模的口诛笔伐,动用媒体暴力众志成城地对那个酒楼采取了无情的绝杀。其中最大的漏洞是,无论从法律事实上,还是从客观事实上,如何认定北京出现的福寿螺中毒现象全都是该酒楼造成的?当时,福寿螺是可以从北京随便什么水产市场购买到的,并没有被蜀国演义垄断进货渠道,可凡是出现因此中毒的患者,都要由该酒楼买单,这公平吗?

蜀国演义在事件出现之初,就遭遇了执法部门的联合检查,并发布禁令,不准任何商家再烹制福寿螺,不管生熟,然后还沿用了管理当局一贯的行政成本最小化偷奸耍滑的杀一儆百的方式,所有淡水螺蛳都被禁售或者禁止烹制。

蜀国演义面临着来自全社会的巨大压力,媒体连篇累牍地痛打落水狗,行政部门前赴后继地登门检查执法封存问题食品,全社会都将这个小小的酒楼妖魔化,成了万劫不复的鬼门关。

蜀国演义老板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表态对此事件承担责任,负责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

是不是因为在该酒楼食用福寿螺导致发病,现在已经不重要了;而目前发生的150万费用当中,七成属于误诊费用,这笔费用该由医疗机构承担,还是由蜀国演义照单全收,这也将是个扯不清的事。如果考虑到后期治疗、误工、精神损失等方面的问题,不可避免又是对残缺不全的中国法律体系的又一次嘲弄和蹂躏,并凸显行政干预司法过程的典型事例。

甭管怎么说,蜀国演义面对福寿螺事件的态度,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姿态和气概。米卢让中国人熟悉的那句话是,态度决定一切。

可如果将这个事件放达来看,蜀国演义招谁惹谁了?想必,该酒楼不会放着大把银两没处散去,明知福寿螺中会寄生广州管园线虫病菌,故意要创设出一个凉拌福寿螺来配合与时俱进和自主创新,制造中毒事件和社会风波来普渡众生。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福寿螺不准凉拌,因此,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法无禁止就可行,蜀国演义面世凉拌福寿螺,并不违法。

而广州管园线虫病菌寄生在福寿螺当中,这种事也非蜀国演义明知故犯。当中毒事件发生后,该酒楼后悔晚矣。也就是说,在面对广州管园线虫病毒的层面,蜀国演义和患者同样都是受害者。而中毒事件发生后,蜀国演义方面不得不为自己的过失(而非故意)承担全部(如果考虑到很难界定福寿螺食用地点的因素,这个范围还会更大)责任。

而福寿螺并不是在中国土生土长的货色,而是来自南美洲的阿根廷。这种经由台湾进入大陆的动物,到了中国就迅速蔓延,形成了公害。

新华社2005年9月19日电:中国农业部一位高级官员19日在北京说,近10年来,外来生物入侵中国呈现出传入数量增多、频率加快、蔓延范围扩大、发生危害加剧、经济损失加重的趋势。农业部总经济师朱秀岩在19日开幕的“亚太经合组织外来生物入侵生物防治国际研讨会”上说,近10年来,新入侵中国的外来生物至少有20余种,平均每年新增约2种。据不完全统计,中国11种主要外来入侵生物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70多亿元。朱秀岩说,中国是遭受外来生物入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入侵中国的外来物种有400多种,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生物中,中国有50余种。

有数据显示,在中国,专家们根据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模型计算的结果表明,外来入侵物种造成总经济损失为每年1198.76亿元,为国内生产总值的1.36%。

应该说,中国在最近几年引进外来物种的工作力度上明显加大;各地的形象工程中好大喜功崇洋媚外大肆引进外来物种进而对于本土固有物种的侵蚀已经达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江南湖泊中密集而飞速生长的水葫芦,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覆盖了大半个湖面,当地不得不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抑制,形成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全民大战水葫芦的奇特景观,但却无法根除这种生长繁衍速度惊人的外来物种对本地水资源以及湖泊中鱼类、微生物、植物近乎毁灭性的侵吞与挤压;而且,这个物种由飞鸟等作为媒介,有着传遍华夏大地的趋势。世界银行高级生物多样性专家卡仁•拉兹(Karen Luz)指出,外来物种进入一个地区后,会取代并挤出本土物种,给农业和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麦克金南博士则认为,入侵物种不但造成了经济困难,还制约了经济增长、减轻贫困、粮食安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工作。

而到现在,中国在泛法制化进程当中,制定了不计其数的法律,仅仅在金融领域,中国的法律无论从数量还是从严酷程度都是全世界第一,虽然这拦不住中国的金融领域是全世界最腐败的区域,但可以看到我们的立法机构没有白吃干饭;而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人们发现,很多法律规定之间彼此冲突矛盾,在适用法律方面左右为难,政出多门法自多域,立法也成为公共利益部门化的手段,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立法闹剧,以至于人们惊呼必须警惕和慎防立法腐败。

可针对外来物种入侵,却没有一部法律。当外来物种加速吞噬中国之际,我们连最基本的自我保卫和防护手段都没有。这也算是八荣八耻的中国人的杰作吧。

所有这些,当然与蜀国演义无关。

那么,蜀国演义为什么要为这么个外来物种入侵无人问津、然后病毒寄生、最终进入北京引发福寿螺事件的全部过程,承担所有的责任?这公平吗?

如果不是由蜀国演义来全部担责,那么其余的责任该由谁来担负呢?找那个把福寿螺带入大陆的人?可人家的做法并不违法;问责立法部门?想必难于登天;问责卫生检疫部门未能及时发现病毒寄生状况并通报社会?举证将耗费掉旷日持久的时间和大量财物;问责政府没有尽到义务保持安全可靠的公共环境并获得国家赔偿?也绝非轻而易举的事……

想来想去,好像也只能是蜀国演义自认倒霉了。谁让酒楼开在了责任和信用体制已经崩溃了的中国呢。

可与此同时的另一个同样惹人耳目的产品质量问题事件,所经历的情形却完全不同。

9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消息称,近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一批来自日本宝洁株式会社蜜丝佛陀公司制造的SK-Ⅱ品牌系列化妆品中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

事发之后,宝洁公司的态度又是什么?首先,向中国社会发出我们都很熟悉的通告,认为自己的产品绝无问题,但会配合国家权威机构的工作。

这就怪了,质检总局这次对社会公开宝洁产品质量问题,没有遭到宝洁方面的质疑,那就是说,符合法定程序,经历了市场上抽检,要求厂家送检,将检定结果通知厂家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复议期限,在如此期限之后才向社会发布。

宝洁方面坚持说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那么我们能够从中体会到什么含义呢?宝洁受委屈了,质检总局在制造骗局,散布着弥天大谎。

同时,宝洁方面拒绝SK-Ⅱ产品从商场下架,而那些下架行为都是各商场自己的行动。

在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下,9月18日(在日本占领中国东三省75周年纪念日当天),日本宝洁中国总部不得不宣布停售SK-Ⅱ,但依然声称其产品没有问题。

而人们还在关注那些已经购买了SK-Ⅱ的消费者会受到什么样的待遇。9月20日,宝洁方面开始在全国办理SK-Ⅱ消费者的退货手续,要求必须有购买时的发货小票,剩余量必须超过1/3,等等。

消费者购买货物后谁会保留发货小票?如果知道这是问题产品,当初就不会选购,也就很难留下小票来作为此后出现纠纷时的凭据;用量必须超过1/3是什么意思?如果用尽了就不能退货,那么,既然中国官方认定SK-Ⅱ有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用的越多遭遇伤害的可能性越大,从常理上说,使用得越多应该退得款项越多才对,怎么小日本却弄出个截然相反的路数来?

更令人不解的是,宝洁方面不仅取消了各商场办理退货的资格,而在各地集中由宝洁人员亲自办理退货手续,再一次为消费者退货设置人为的障碍,并且还强制性要求所有前来退货的消费者签署一份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尽管产品本身为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决定为您作退货处理。……”如果消费者拒绝签署,那么宝洁方面就拒不退货。

这可算是让中国人见识到了,改革开放与时俱进了的中国本土上,日本人是怎么糟践中国人的吧?在日本人眼里,中国人是个什么样了吧?以及日本人是多么的蛮不讲理了吧?

这日本宝洁公司是什么货色?是被奉为全世界最能赚中国人钱的主儿。温铁军给我发来材料,今年6月1日《华尔街日报》以“麦肯锡:中国年入10万元家庭和美国4万美元的生活水平相当”为题报道,(何必注,略。)

姑且不说麦肯锡有关中国中产阶级的说法是否可靠,只是看,他们向全世界推荐日本宝洁在中国全方位通吃的战略上,让当下SK-Ⅱ风波中的中国消费者作何感受?

而SK-Ⅱ事件当中,中国的权力机构又在干什么呢?既然作为国家最高质量检定机关的质检总局通过合法程序认定SK-Ⅱ有质量问题,那么为什么却容忍宝洁方面一而再再而三地宣称问题产品的说法纯属空穴来风子虚乌有呢?日本企业对于中国政府的这种侮蔑和含沙射影,却见不到政府的回应,纳税人交了钱就是让政府部门这么满世界丢脸的么?

既然质检总局认定SK-Ⅱ不合格,为什么还要默认宝洁方面“配合国家权威机构”的说辞?问题产品是否下架为什么要由日本宝洁方面来决定,而不是由对本国消费者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同时作为市场监管者的政府部门来决定呢?当中国的消费者在自己的国家里遭遇到日本企业产品的危害时,自己的政府又在干什么呢?

既然质检总局认定SK-Ⅱ属于问题产品,那么按照中国的法律,厂家就应该对问题产品实行退货,可面对厂家三番五次推陈出新为消费者退货设置重重障碍的手法,政府部门又在干什么呢?

更令人感到蹊跷的是,宝洁方面在针对SK-Ⅱ消费者退货时所采取的预设先决条件强制性胁迫消费者签署明显属于霸王条款的不平等格式内容的协议、违背了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中国消费者的真实意思表达权利之际,中国的政府部门又在哪里呢?中国的权利救济体系又在哪里呢?消费者作为纳税人,在政府威权的合法暴力的背景下,交纳了越来越多的税负,可真到了需要保护时,却只能赤身裸体没有任何遮挡地直接面对各种凶险的危险和灾难,这又凭什么?为什么在当下的中国,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信赖的支撑点?

既然质检总局认定SK-Ⅱ有质量问题,那么就是对消费者有造成伤害的危险性。宝洁方面光是退货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如果消费者因此造成身心伤害,宝洁方面应该为此承担法律和道义上的责任,这种要求并不过分吧?

遗憾的是,从跨国公司在华发生的种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当中,我们没有看到一例赔偿的,特别是在苏丹红案件、奶粉碘超过案件当中,当有中国消费者对肇事企业提起诉讼之际,我们的法院竟然不予受理。

说政府部门一点事都没干,似乎也不准确。人家对一个小小的蜀国演义酒楼,却可以大开杀戒,兴师动众必欲置之与死地而后快。

蜀国演义承诺赔偿,宝洁方面没有;蜀国演义的确开始兑现了承诺,宝洁方面却在强制性要求退货的消费者承认SK-Ⅱ不存在质量问题;蜀国演义已经快抗不住了,那个老板说“撑着直到不能承担为止”这种令人能够看到该酒楼寿终正寝的前程,而宝洁还把持着全世界跨国公司如何在中国全方位搜刮消费者榜样的高屋建瓴……

我在央视做演播室里经济学家访谈节目时,樊纲介绍,如果外企在中国的待遇指数为60,我们自己的企业则仅为40,也就是说,只能达到在中国的外企的2/3的水准。

为什么中国企业在自己的国土上却要法定地比外企待遇要差?难道我们可以说,宪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中国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外国人却可以在中国逍遥法外?所谓超国民待遇,实际上已经告诫国民:即使是在中国境内,华人与狗还是不得造次,必须遵纪守法;而如果是外国人,就可以违法乱纪。

这种发自中国政府的崇洋媚外,给了外企超国民待遇,结果呢?套用那个小品中的话,同样是企业,做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嗫?

我们还可以问:是谁造成了如此巨大的内外有别的状况?中国的消费者在本土上为什么要遭受如此歧视性对待?我们口口声声所谓的权利社会在权利救济上为什么如此不堪一击?我们交纳了那么多税款却得不到哪怕假冒伪劣些的公共服务的缘由何在?

当我们吧福寿螺事件和SK-Ⅱ事件放在一起进行比较之后,结果大概够我们瞠目结舌的了吧?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收拾我们自己的小小的企业,却对包括日本人在内的洋鬼子的企业在中国特有的倒行逆施网开一面任凭其胡作非为,说我们是最卖国求荣的一代,这种结论应该不是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危言耸听吧?在中国的土地上,当今的918之际已经没有人敢于发起抗日战争了,全民都对日本人俯首称臣,面对退货协议上的霸王条款委曲求全签订城下之约,仿佛回到了血肉横飞的70多年前。我们的先辈用鲜血和生命赶走了的日本人,现在却更加无法无天地在中国横行霸道。这是为什么?

中国在国际上总是号称自己是个负责任的国家,可负责任应该是对谁呢?当然应该对国际,具体来说是全世界所有国家,但最应该负责任的是谁呢?是中国人,是自己的纳税人,是自己的选民。中国的纳税人出钱养活了并还在养活着中国的政府,政府当然最应该向中国的公民负责。

但愿这别是个遥远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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