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成为左派无可奈何的挽歌和绝唱
2008年4月6日
何必
“专家称劳动合同法有利于调整利益格局”(略。)
这是今天网络上该内容的标题。在引言中,是这么写的:(何必注,略。)
这里的专家是谁呢?是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
我在央视《商务电视》做节目时,多次邀请过该所的所长蔡昉。而与张车伟,则是在央视《劳动就业》节目制作过程中打过交道。
该采访针对今年以来引发热烈争议的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何必注,略。)
有趣的是,去年该所报告显示,中国已经不再是劳动力丰沛,转而进入了劳动力供给吃紧的状态。媒体看到如此消息,莫不大吃一惊,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意味着中国经济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由此会带来诸多社会动迁,比如劳动力待遇、社会保障、竞争力构成、人口红利消失、改革路径依赖、等等,人们习以为常的一系列优势转瞬之间就会转变为劣势,那么中国经济乃至整个中国或许就会大难临头了。
我看到如此报道,迅即找栏目组记者与蔡昉等该所人员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就此问题不能接受采访,接到指令,不能再触碰这个话题。
作为中国官方智库,连如此牵涉到男女老少千家万户的国计民生的问题,都要看官方的眼色行事,贪官污吏的触角伸向了所有领域,屏蔽着所有可能危及其统治的研究成果,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认为中国要是能够风光无限那简直是天理难容的。
在我与蔡昉多次接触的过程中,他自认为是属于主流经济学家阵营的。对于劳动力市场,他和该所做的工作,也体现出如此立场。
如果说劳动力收入一直慢于经济增长、特别是财政收入,其核心因素应该是在劳动力市场之外。
而该分析还认为劳动合同法不会造成麻烦。(何必注,略。)
中国劳动力市场以及就业过程对劳动力的摧残,可以说在全世界也差不多独占鳌头。最明显的,就是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在当地经常会因为对员工缺乏保护和起码的尊重而导致暴力冲突。最近在赞比亚发生的中国经理遭到赞比亚工人暴力袭击事件,就是很典型的事例。
该分析还振振有词。(何必注,略。)
呵呵。
这种说辞,必须有一个前置条件的存在,那就是在一个货真价实的法治(而不是法制)状态下,不会出现什么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而那个劳什子《劳动法》,从1995年实施到现在,是他娘的什么样,妇孺皆知。
我曾经提到过我在中关村做电子杂志时与同事们一起遭遇克扣劳动报酬、经过劳动仲裁以及法院一审二审统统败诉的经历,其原因就是被告与执法者狼狈为奸(有卷宗可以查证)。
而我打工过的所有电视节目,几乎无一例外,统统克扣我的工钱,远的不说,倒数第三位的,是去年李峙冰做制片人的北京电视台的《城市》节目。
(这个丫挺的听说我可能要告他,赶紧找人铲事,与我见面。我告诉他,连《央视论坛》孙杰那样的王八蛋我都没有告,我也不会去告你丫挺的。他听了很是快慰,但是他的智力决定了,他根本想不到,我不告他,并不等于他做的天衣无缝,更会让我把丫挺的当作令人作呕的人渣,今生今世再也不想有任何瓜葛)。
而此后,有发生了两起栏目组克扣我工钱的勾当。最近的发生在当下。
对此,让我去兴诉维权?那我还不是成天到晚在法院里泡着?
有人说我是被故事追逐的人,其实,我只不过是个倒霉蛋,赶上了这么个喝血社会。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心甘情愿地让七七八八的栏目组克扣我的工钱的,但现如今的情况下,却是无可奈何。
因此,电视台风光无限,挥金如土,其底气所在,也就不言自明了吧。
曾经是《商务电视》制片人并最终将该节目弄得寿终正寝销声匿迹、并克扣了我大量劳动报酬的制片人罗振宇怎么说来着?“中央电视台就是全中国最大的非法用工单位”。但是,人家凭借手里的资源,能够通过举办会计师大赛这种根本没有收视率的垃圾,从财政部获得低税率;照方抓药的是,为劳社部歌功颂德,换取非法用工现象的视若无睹。
央视如此,地方台又何尝不会东施效颦?
所以嘛,体制内那些吃饱了不饿的专家学者,摇头晃脑地说三道四,让他们丫被克扣工钱试试?
该分析继续着喋喋不休。(何必注,略。)
嘎嘎。
这也应该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吧。
远的别说,光是今年的广东省,已经撤离的企业最少有两成;而北京的企业则出现辞退员工的热潮,实在不行的,则将员工招募为股东,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管辖。
我身边就有刚刚起步的企业,兴高采烈地要进行招聘,而当听我警告他们劳动合同法规制内容时,则退避三舍,干脆找亲朋好友先将就着了。
该分析在最后半推半就地认为:当然,一部法律的真实效果需要时间来检验,很多国家在制定和实施类似法律时,也都遇到像我国现在一样的争论,但时间最终都为争论画上了句号。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刚刚开始实施,实际效果同样需要实践来检验和评判。
嘻嘻。
从前年开始,我就在各式各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等场合,针对劳动合同法胡说八道着。到现在,可以说再一次被我这悲观主义失败主义的乌鸦嘴“不幸言中”。
劳动合同法到底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崔之元发来相关的内容。
Cui Zhiyuan
2007年11月15日 10:17
东宾转发政策课: 中国欲"工资立法"强制企业涨工资
什么都涨唯工资不涨 中国欲"工资立法"强制企业涨工资
(何必注,略。)
人们注意到,汪洋跑到广东之后,颇有些卷土重来异军突起的意味,高调弹唱着解放思想的曲目,并且怪招迭出。这不,强制性规定企业涨工资的幅度,这也算是个与时俱进中国特色的创举了吧。
这还不算是增加企业运行成本么?
行政权力介入到企业运行过程中,这让人作何解读?
行政权力的扩大化呗,行政权力的无处不在呗,向计划经济(秦晖所谓命令经济)的倒退呗,市场化进程的逆转呗。
所以嘛,甭听他们丫什么“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那都是连他们丫自己都不信的狗屁货色。实际上,行政权力的快速扩张,才是不可逆转的大势所趋。
改革开放的过程是什么?是扩大并尊重企业自主权的过程,是让企业作为经济生活当中完整的市场主体活跃发展的过程,是限制行政权力的过程。可是,今年以来肇始于广东省的新一轮解放思想,则表明了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行政权力公开介入企业运行,把市场主体行政化,将经济行政化,把经济体制演变为彻头彻尾的政治体制。
这也应该算是倒行逆施了吧。
不过,企业总还是有搬迁和破产的权利吧,你大概不能掐着资本家的脖子强制性从他口袋里掏出钱来给劳动者增加工资吧。
同时,在通货膨胀的大背景下,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企业不堪重负。如果毛利率根本达不到广东省这种工资强制性增长幅度,那么留给企业的选择是什么呢?或者死亡或者滚蛋。这是有利于就业还是相反?
在初次与二次分配过程中,行政权力担当的角色日趋浓重,这就是人们朝思暮想的改革开放?
Cui Zhiyuan
2008年2月20日 23:04
Fw: 百分之多少的工人欢迎新劳动法?
(何必注,略。)
而对劳动合同法反对最激烈的,则就是张五常。
新劳动法的困扰
张五常
(何必注,略。)
詹奕嘉发来的内容当中,也有张五常对此的津津乐道。
詹奕嘉
2008年2月28日 20:41
近期网文共享
近期网文.rar
经济决策的机制失误.doc
经济决策的机制失误
作者:张五常 提交日期:2008-2-26 10:46:00 | 分类: | 访问量:4377
(何必注,略。)
可以说,张五常现如今越来越不着调了。他的用经济学原理套用在中国社会现实生活的方式,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众叛亲离。
能够收到我如此文字者给我发来其看法。
田忠国
2008年1月23日 3:22
中国人不能相信眼泪
(何必注,略。)
这种说辞,很是危言耸听吧。
而很有争议的人物则对劳动合同法有着另类的解读。
仲大军:中国仅有劳动合同法是不够的
(何必注,略。)
我与仲大军在研讨会上见过,他所主办的大军中心也经常采用我的文字。只不过,他更热衷于成为一个裁判员,作为别人立场的道德评估者,从而领先一步占据话语权制高点。这点从该中心对我和冼言的评价当中就可以一目了然。
仲大军说来说去,也就是血汗工厂撤离中国并非什么大不了的,更是个好事。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张车伟所谓新劳动合同法不会引发失业之说,就不攻自破了。
所以,不知道仲大军是真心实意为劳动合同法唱着歌,还是在帮倒忙。
曾经与我共进晚餐的评论界活跃分子也对张五常的奇谈怪论议论得虎虎生风。
张五常新劳动法养懒人的悖论
郭松民
(何必注,略。)
这哥们儿放着空军指挥学院教师的工作不干,与中国媒体里新闻评论圈儿混得烂熟,特别是像中国青年报评论版面(青年话题)编辑曹林等等,估计稿费收入高于教书,即使除去给编辑打点上贡,比起教书育人来,更名利双收些。
就其对劳动合同法引发的争议的评论来看,也还是有点南辕北辙。
而更有对劳动合同法嬉笑怒骂者。
时政评论
劳动法:荒唐法制国的寻常荒唐事
王大麻子
(何必注,略。)
嘻嘻。
这样的说辞,前年我在参加有关劳动合同法的公开场合就说过了(网上可以查询为证)。
那时,我对与会者发问说,你们好像都是体制内的,谁曾经有过打劳动争议官司的经历?谁有过在这种官司当中作为原告和被克扣劳动报酬者却莫名其妙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当中全部败诉的经历?在场包括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小组组长常凯,以及秋风、曹林、马立诚、童大焕等仁人志士都默不作声。
本来嘛,让一群连劳动关系是怎么回事的主儿来决定劳动者权益保护,很有些扯淡吧。
我说,劳动合同法注定又是个看上去挺美的货色。那个广告怎么说来着?“女人挺美”?废话,当然是挺着才美,男人不也是挺起来才美吗。
奶奶的,先别跟我说劳动合同法是在立法技术上是怎么先进,对劳动者保护是如何竭尽全力。先还是别让比如电视台克扣我的劳动报酬吧,还是别让我在劳动报酬诉讼中因为官商勾结而败诉吧,还是先让已经实施十多年的劳动法得到贯彻执行吧,还是让节假日加班的咱们得到法定的加班费吧,还是别让那个已经暂行了50多年的有关暑天劳动保护的暂行条例也与时俱进吧……
劳资关系严重偏差,这是家喻户晓的事情。试图通过一个劳动合同法,就能够一揽子改变如此格局,也太痴人说梦了吧。
而劳动合同法最令人匪夷所思之处,就在于将原本应该有国家(委府)承担的比如失业保障等责任,通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款转嫁给了企业,从而完全了利用立法助纣为虐成全委府揽权卸责的局面。
从更大的层面上看,类似左派张宏良认为去年是左派政治力量取得辉煌胜利的年份,这本身就有些洋洋自得的意味。
在如此氛围里,劳动合同法可以看做是左派的杰作。但是,从反应上看,引起了资本家群体性竭尽全力的攻击和抵抗,也折射出,在岌岌可危的中国,劳动合同法或许就成为行将就木之前的挽歌和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