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己劳作物业公司的荒唐
2007年7月18日
何必
由于和业主的矛盾长期无法调和,北京品阁小区的物业去年9月跑了,可小区的人没慌没乱,148户业主自己成立了个公司,自己管理自己……(略。)
记者在建议观点里写道:(略。)
小区的业主与物业矛盾闹到了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程度,最终把物业公司赶走,这种事情在北京已经不少见了。虽然,北京市建委到现在还是在促进、鼓励、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上支支吾吾躲躲闪闪,甚至故意设置障碍,试图阻止遏制业主成立业委会,可对于安身立命的住所,人们还是逐渐兴起了权利意识,并逐渐在与自身住所的物业服务方面越来越吹毛求疵,主张各自的权利。同时,尽管北京市委府对倡导宣扬业主捍卫自己权利的人们加以限制,以前曾经在媒体上很风光的舒可心就被北京市宣传部门封杀,可业主的权利意识还覆水难收。媒体也对业主权利喋喋不休,或明或暗地将业主引导到与开发商及其物业公司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地带。
虽然说,在全民腐败的大背景下,业主腐败也在所难免(我也曾经专门就此进行过分析),不过从总体上看,就目前的物业和业主的力量对垒的格局当中,业主处于明显的下风弱势地位,因此大体上还是应该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对物业进行讨伐,直至双方真正能够处于平等的可以讨价还价而不必为此付出被媒体称之为“物业暴力”的威胁当中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这个品阁小区干的倒是痛快而彻底,干脆把物业轰走了,自己身体力行取而代之。从现在的情况看,好像还很是不错。如此这般,是不是可以给其他社区提供一个可以模仿的样板?
我认为这种现象出现本身是不正常的,是对社会发展的反动。
表面上看,把物业赶走,小区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邻里关系得到了和睦,就像记者在文稿中所津津乐道的那样:“怎么这个小区这么和谐啊?”一副垂涎欲滴的架势。
问题果然如此简单吗?
有人说,物业公司的工作内容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可以为业主自力更生。我对如此说法不以为然。
毕竟,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还是亚当斯密在其现代经济学开山之作的《国富论》里第一章第一节所提倡的分工。即使是物业服务,也应该是在术有专攻的框架里运行。
从节目所报道的内容上看,业主自发地向社区公共空间赠送花草,这完全是个道德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强制性;而在社区自治初始的光彩夺目当中,如此道德自觉行为并不稀奇,但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这种自觉和热情注定不会长久。一方面,仅仅凭借情感和道德并不足以管控违法乱纪行为,而在目前社会环境里,任何社区都不可能成为如此行为发生上的真空地带;另一方面,在对恶劣行为惩戒力度形同虚设的大环境里,道德方面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效应也将会使得这种道德幻境土崩瓦解。
而且,对保洁工人数的核减,也是个问题。原先三个保洁人员的工作现在变成了两个人在做,该小区的公共环境清洁工作量果然只需要两个人?原来三个人每人550元月薪降低到了现在两个人各自700元。这1650元到1400元中间所差的250元,按照汉语的说法,大概真是能够折射出二百五的行径了。
业主对车库里的灯的数量的考量,似乎是节省成本的原因。不过,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以及地下场所照明需要,节目里并没有体现。可以想见的是,“经业主合理测算”并不是什么专业人员的行为,而这种“合理测算”的合理性也很值得怀疑:什么样的业主?如何认为是合理?如果视力为正常人的,似乎无可厚非,但是否考虑到视力较差或弱视者的通行滞留因素?如果有业主提出,为了能够给视力方面的弱势群体加强灯光数量,那么业委会该如何办呢?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进行托克维尔所谓“多数人暴政”的群体抉择?用多数人的话语权来剥夺少数人的利益?即使如此能够成功,又如何会是“这么和谐”呢?
“这么和谐”,能够持续多久?
我不是为现存的物业公司进行辩解,更不是希望物业公司回归比如品阁社区。只不过,物业公司现在成为过街老鼠,本身是委府监管缺位所造成的,进一步,也是委府甘愿成为开发商、或者与开发商及其难兄难弟的物业公司官商勾结沆瀣一气鱼肉居民才造成的。如此情况下的物业公司,应该统统消灭掉才好。这也是我不厌其烦地主张应该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的道理。
但这并不是说小区物业公司有问题,就炒掉完事。问题并没有因为物业公司的消失而得到根本解决。品阁小区赶走了老物业,却也不得不自己再弄个物业公司,就是证明。
我们生活在希望和失望交替乃至共存当中。而一矣对什么事情产生了不满或者失望,也并不是都可以随手抛弃掉更新换代的。其实,我们身边最熟悉的例子就是于凌罡折腾了经年累月的“合作建房”。在于凌罡刚刚发起如此惊天动地的事业时,我就断言,于凌罡不可能成功。虽然说,目前房地产黑幕层出不穷,并且已经到了让所谓中产阶级也沦落到中国社会边缘化贫困化垃圾化的地步,但也绝不是靠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以改换门庭一步登天的。如果是这样,新三座大山我们都可以自食其力,垄断行业被我们咬牙切齿也可以又我们自己取而代之,自己修铁路开火车,自己勘探开采石油,自己架设线路做通信产品,自己制造并驾驶飞机,甚至自己开办电视台,自己建立武装力量……显然,这是痴人说梦。
有人说,物业业务进入门槛低,所以品阁的模式可以推广和效仿,我并不认为会是如此。我们并不因为一个岗位的技能要求是高是低而认为社会分工就是可有可无的。
物业是什么?通俗地说,就是个管家,也是个社区保姆。
也就是在开篇节目的后面,又有一条很有趣的报道。(何必注,略。)
如果将这里面的问题与前面一条结合起来看,我们就能够知道,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自食其力自己动手,而是在于由于委府的严重缺位,导致政府和市场双失灵。节目里那位父亲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发问——“家政服务市场,归谁来监管?怎么样来约束呢?难道放任自流?出了事情跑到法院来告一下吗?”这才是对现行体制所发出的泣血控诉。
一个如花似玉刚刚来到人世间的孩子,就这么夭折了,令人痛心疾首地离开了我们。而家政公司却对此推卸责任,这就是现如今的世道?
就算是弄出了什么格式合同,又能够怎么样?北京这种格式合同还少吗?房地产中介格式合同早就存在,不也照样出现了坚石卷款上千万蒸发的勾当?旅游格式合同也人模狗样旷日持久粉墨登场,可不还是使得北京旅游投诉率居高不下?说穿了,委府热衷于所谓的格式合同,不过就是追求行政成本最小化的把戏,试图借此掩盖其昏庸无能的实质罢了。
所以,委府监管缺失,才是导致不管是家政服务领域,还是物业服务领域,抑或其他方方面面的根本理由。
而只要是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能够怎么样?辞退保姆自己动手,辞退物业自力更生,辞退警察自私自利,辞退衙门自成一体?
更为危险的应该说,在目前的中国社会,物业与业主作为利益存在尖锐冲突的对立群体,其关系的调和是相对比较容易的,通过这两个群体之间利益的博弈,达到动态的平衡并非有蜀道之难。真正麻烦的,是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目前邻里关系难处是个日趋普遍的现象。对于各自利益的锱铢必较,才是导致业主们鸡犬不宁的本源,更是让小区永无宁日的因素。比如,邻居孩子吵闹、清晨老年人在社区里伴随着高音喇叭进行锻炼、遛狗时排泄物遍地、家庭装修噪声等等,都是无法忍受但又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小区业主里的千差万别,将会使不同的利益诉求产生你死我活的角逐。
而我没完没了地夸夸其谈说,现如今中国人的道德败坏无以复加,应该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水准,在中国的帝王将相时节恐怕也只有隋末才可以对当今中国之恶劣望其项背。全民腐败比比皆是,最近北京出现小商贩用火碱水浸泡废纸箱用作包子馅儿原料,并且为外电津津乐道,让奥运会前夕的王岐山好不自在,并且严令北京市媒体不准再说此事。这应该算是权利时代了吧。难道我们不该以邻为壑如履薄冰存活在千钧一发的防不胜防当中?
到那时,我们又能够怎么办呢?回到刀耕火种的时代?或者来个罗宾逊般的离群索居?
我们现在习惯于鸵鸟政策(虽然有人证明鸵鸟往往并非如此,但我还是按照约定俗成的意义来指称),习惯于慌不择路,习惯于避重就轻,习惯于望文生义。如此,只能给我们自己挖掘坟墓。可怕的在于如此作为当中我们还为此弹冠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