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又是一番治理
2004年2月27日
何必
大栅栏“十假”报道刊发后,一场查假行动随即开始,……(略。)
从新闻从业角度看,该报自己制造了一个新闻事件,大概也会对此穷追不舍,做了整个版面的专题,还设立了专门热线名为与读者沟通、实际上当然还是要用互动来吸引读者扩大发行量赚取广告收入,并能在什么时候吸引更多的投资。
无独有偶。同一天《京华时报》头版赫然黑底白字大标题“注水肉涌入北京”,报道活猪灌水死猪注射,每头生猪注水几十公斤,每天都有近3000头注水猪流进北京,朝阳区弘善批发市场成为主要集散地,巨额利润引发注水成灾,并动用了3个整版来报道这个事件。不知道京华时报是否要步新京报后尘也掀起对北京假市的阶段性区域性的清算。同一报纸上,还有“河南来京人员为发财走上歪道,用扶贫款买设备印假发票”、“一公司老总诈骗建行900万”、“法学学生打劫取款机”、“小时工干活之余偷首饰”、“小广告也有‘中介’组织”、“运通车票虚假广告蒙钱50万”、“货主虚报托运报价,火车站输了官司少赔钱”、“遭抢超市被判返还货款”等等新闻。
而随便再翻开别的报纸,同一天,越来越主流化的《北京青年报》也有“假外币被收,储户告银行”、“‘神秘大院’原来是黄窝点”、“四家单位进了消防黑名单”、“养猪场熬出12吨‘泔水油’,食品安全办公布举报电话,查证属实给予奖励”、“安全重查六类行业场所”、“少缴社保费职工可举报,去年六成企业被查少缴漏缴,今年4月1日起专项审计,随即抽查3000企业”等报道。
北京到底怎么了?光是这一天,光是这几份报纸,就有那么多的内容。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如果加上其他新闻媒体报道的,以及没有被媒体注意但却实实在在发生着的五花八门的事情,又该是什么样的情形?身在北京生活,周围就时刻在发生着这么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叫人如何能安心塌实地生活。北京人已经被形形色色的虚假产品服务包围了?这就是首都?这就是前进的中国的“首善之躯”?这就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在这里,向外界展示并传递着什么样的文化信息?
不用说,有关大栅栏假象遍布被新闻媒体报道后,可想而知的是会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会有一些相关的治理举措。可为什么总是要到媒体报道后才引起有关部门的行动?新闻媒体的力量也是有限的,而且也不可能长期关注某一个具体地区的具体事件,对于新闻的追求使得新闻媒体自然跟着新鲜的事情跑,而不会流连于旧的话题和事件。那么,当新闻关注离开了以后,当人们目光转移到别的地方后,这些假货横行是否会卷土重来?有关部门由于新闻湄体关注印发社会注意而采取的整治措施,是否也会具有运动性质而只是暂时行为?如果按照执法部门的说法,在大栅栏与造假者的拉锯战从来没有停止过,但结果是,在这种拉锯战过程中,“十假”还是堂而皇之地公然招摇过市并危害者市民的生活。如此结果的存在,使得执法人员的拉锯战的战果也实在让人不能恭维,至少,其执法能力当然是应该收到质疑的,依靠这些与造假者大拉锯战的执法队伍,难以保证大栅栏地区虚假产品服务哪怕稍微少点而不被新闻媒体当作素材,也自然不能确保市民的消费安全。在这样战斗力的执法群体的保护下,北京人除了处处小心翼翼地加强自身和家庭的戒备、把周边当作是个充斥危险与欺骗的实在外,还能干什么呢?
还有,那些没有被新闻媒体关注的地区呢?毕竟,在目前环境里,新闻资源还是非常有限的,而且在新闻报道上还有很多限制与禁忌,不可能时时刻刻覆盖北京社会的方方面面,在那些尚属新闻射程盲区里,那些违法乱纪行为又是否被有关部门关注并采取措施来加以管理、制裁和取缔呢?如果新闻媒体报道成为执法行动的起点,那么社会控制还不成了新闻控制?要知道,新闻本身是不具有这种功能与力量的。从我日常接到大量媒体受众把媒体当作具有执法能力的投诉现象上,也可以反映出媒体权力被误解的事实,从一个侧面衬托出执法部门的无所作为。
再有,大栅栏那10家被查处的造假商户会怎么样呢?很简单,如果大栅栏因为这次整治行为随着关注力度下降而逐渐轻微乃至消失,连地方都不用换重操旧业即可;如果这种整治行为制度化长期化,也无非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坐商改为游击队就万事大吉。造假成本过低,有造假经历者没有任何个人或企业信用负担,造假行为不会对自己的社会生活有长期的影响,违法成本低廉,按照市场运行规律,自然会促使社会资源向这个暴利行业汇集,吸引越来越多本来可能也属于善良遵纪守法的人前赴后继迎头赶上照猫画虎,加入到造假大军中去。现在北京很多自行车被盗者由于手续繁杂并且没有什么实际效果而懒得去报案,使得自行车盗窃者被追查的几率越来越小,得逞的可能却越来越大,当然是对于现实法律效果的负面评价,降低司法部门乃至法律本身的威信与尊严,疏离法律与人们的关系,形成很怪异的社会关系与利益格局。而法律地位的下降也会助长自发调整社会关系行为的蔓延,而给类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开辟巨大的现实生存空间。
真不知道,从大栅栏“十假”现象及其应对举措中,能够让我们多得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