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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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一般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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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一般的警察

                                             2005年3月30日

何必

近日,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交警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等“四不准”规则……(略。)

文中还提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管系丁立民教授认为,“暗中”执法是执法的一种手段,可以存在,但前提是交通设施要完善,不能出现因交通设施不完善而诱发交通违法行为的陷阱。如果说老百姓对“暗中”执法感到别扭的话,那就是对这种情况的反感,这是由路况的问题导致的。丁教授说,事实上,“电子眼”也是“暗中”执法,不同之处只是人和机器的区别罢了。国外警察的执法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也包括“暗中”执法。

央视在其网上就此进行调查,3小时内共有5896人参加调查,结果表明,认为“应该”占31%,“不应该”占49%,“说不清”占20%。东方时空就此认为,看来,相当一部分人还是认为交警不应该躲在暗处执法的。而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曹队长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执法的目的性和它的手段性应该是一致的,如果是藏起来执法,群众也不满意,也没有达到什么目的性的时候,反而做这件事没有意义了。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马怀德就此认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是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要警示避免违法,另外一方面,一旦发生违法要及时纠正,最后就是说如果违法严重到一定后果的时候,要予以制裁,所以说如果警察躲在暗处的话,可能最终达到了制裁相对人这样一个目的,但是前两个目的他是没有达到的,所以总体上不符合。我们说行政执法这种警示、教育和最终制裁相结合这样一条目的和原则。

可以看出,对于同一个现象,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而京华时报的立场与央视的立场也有着鲜明的分歧。同样都在北京地面上,一个归人民日报辖属的地方新闻报纸,一个是国家最大的电视台,虽然行政上都不受北京市管,但单位里的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还是要看北京市交管局的脸色行事。这样,怎么对待北京交管部门,也就是个立场和态度问题了。

而北京市属媒体对此则不敢碰,不仅是因为交警在门口什么地方像贼似的躲在暗处等着贴罚款单,而且对北京行政部门提出批评,也是犯忌的事。比如,如果把这种现象搬上电视,就必须抓拍警察贼眉鼠眼的镜头,而这当然也就是要给警察猥琐职业行径公诸于众,这还了得?特别是,新闻媒体不少都实行“跑口制”,有专门的记者负责各自的衙门,那些跑交管的记者对于做这种新闻感到棘手,不能得罪“口”里的人,以免丢失新闻,或者因为做了负面报道而被“闪”了(该领域里的新闻故意不让知道)造成漏报影响饭碗;再加上对于如此新闻的价值判断完全取决于当班负责人,而其职业操守与能力的巨大差异会直接决定受众是否能看到新闻极其解析,所以也就形成了北京市媒体集体失语的奇观。

去年12月份,北京市交管局曾经发生了电脑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数据丢失的事件,几个月机动车交通违章记录顷刻间荡然无存。要知道,这些数据是处罚的依据,而处罚则是充实地方财政以及国库的重要财源,所以交管部门的头头脑脑猴急猴急上窜下跳,要将损失弥补回来,这也才成就了到年底北京交通警察冒着严寒倾巢出动上街猛抓违章严厉打击狠狠惩处的局面,谁要在那段时间上路可就倒了大霉了,成为犄角旮旯里躲藏着的警察虎视耽耽的战利品。

所以,在谈及到底应不应该躲在暗处执法的事情时,还是要明晰执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至少对于北京交通警察来说,执法就意味着保护领导安全、增加财政收入、打击违法行为、树立威权霸气:我能饶得了你没权没势的小兔崽子!

逮违章?那还不是很轻松的事?北京何处不违章?稍微发生点堵塞,机动车就会挤占非机动车道,这应该是光天化日下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的事吧?怎么处理?那叫法不择众,更是机动车霸权,透露着城市道路上被交管不满默许甚至支持的交通腐败;绿灯亮时,那些没设左转弯信号的路口,左转弯车风驰电掣要抢在对面直行车前,完全违反了道路交通法中转弯车让直行车的规定,如果有守法者慢了,后面的车就会拼了命按喇叭,好像守法行为倒是应该天诛地灭般的,这在社会学上怎么说来着?“从众效应”:人群中多数人的行为会逼迫少数人改变,形成集体行为,哪怕这种行为是不合乎道德甚至法律;而警察干什么呢?瞪着眼睛视若无睹,就等着上级下达罚款指标时再一揽子处罚弄得盆满钵溢呢。最后,经济学上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于此显现,越来越多的机动车加入违法行列。

更不用说,媒体报道过太多北京交通设施杂乱无章的现象,人为造成行人、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混乱乃至纠纷,说是明确路权,可道路设计以及交通执法方面处处体现着机动车至上的封建精神,并且把所有这些互相矛盾、抵触、冲突、对立的交通制度症结最终化归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的事故与赔偿责任方面,也正因此才出现了新交法第76条有关机动车负全责这种看上去名正言顺但实质上却子虚乌有的伪问题上民间在此的喋喋不休。说穿了,正是交通环境的恶劣,导致了事故频仍,而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才有了机动车负全责这种似是而非论题上激烈口水的浩荡。

而这时,警察在干什么呢?都还躲在暗处偷着乐,手里捏着罚款簿算计着奖金额。

于是,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具体形象,就这么越来越为人们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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