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顶一万字
模仿刘震云的小说标题一句顶一万句,我来写一个一字顶一万字的故事。说实话,我没看过刘的小说,但是,这个挺有名气的小说我也是只知道标题。现在把名字借来用用。
公司因为与中国有业务联系,所以,每到中国年的时候,都会有庆祝活动。久而久之,公司里的老美也对中国的文化直接或者间接的喜欢起来。
今年的庆祝活动中,公司的活动组织者特意安排了一项中国书法比赛的活动,并让我做为有那么一点点书法基础的人作为“老师”指导他们怎么写。
先说说“一万字”的故事。
比赛用字只有一个, 就是“福”字。
活动开始后,头几个学生写出的福字工工整整。
我当时想:老外果然不懂书法,用毛笔写字写的和用普通钢笔写出的字是一个风格。
二个学生在认认真真,小心翼翼的书写 “福”字的时候,我注意到看到他们写出的“福”字不仅工整而且笔划很细,而且字的尺寸也不过是两三个厘米见方。一点也不像我事先写给他们当作样板的有点赵孟頫字体风格的“福”字。而且字迹工整到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难道老外会比我还会写中国字吗?
我突然注意到这些老外的眼光总是一边看着桌子上的那个比赛“说明书”,一边写字,视乎完全没有把我这个“书法老师”“亲自”写的放在桌子上的大大的范本“福”字放在眼里。。。。。。
我这才知道这些老外是被那个说明书中的印刷体“福”字误导了。我连忙把我用毛笔写的“福”字树立在那个说明书前,让这些老外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用毛笔来书写的中国书法艺术瑰宝。
这就是那个说明书和“福”字。
这个是参与比赛的选手应该模仿的“福”字。
参加比赛的老外书写的所有“作品”。
下面说说“一个字”的故事
克瑞斯是我的同事和好朋友,也是一个钻石王老五。 今年有四十五六岁,老伙子长得很帅,精精干干,高高瘦瘦,同时还有生物学博士学位,而且是我们公司的一个副总裁。(不厚道的说一声:我们这公司副总裁多如牛毛。)
克瑞斯很健谈,因为他很喜欢中国文化。一开始我对他喜欢中国文化是什么原因并不是很清楚,后来才知道他喜欢中国文化的原因是想找一个中国女孩做他的妻子。
虽然克瑞斯还没有中国女孩做妻子。但是,克瑞斯是一对中美混血女儿的教父。
疫情前的那个夏天,克瑞斯和他的这对朋友夫妻一家,约好了一起到中国去旅游。 因为朋友是带着孩子回湖北老家探亲。所以克瑞斯就征询我的意见,到中国应该去哪里。 从克瑞斯去的地方和时间安排来看, 我建议他首选的地方应该是西安,既可以看看中国古都,又可参观兵马俑这个世界著名的八大奇观之一。
所以他听了我的话,很详细的准备了去西安旅行的方案,并根据我的意见,从网上找到了一个旅游公司,由旅游公司给他安排了一个专车还给他配备了一个翻译陪他出去玩。这次西安的旅行,让克瑞斯感觉非常满意, 回到美国后不停的津津乐道谈论中国的历史景点和美食。
但是,当我问他这次西安旅行给他最深的印像的是什么,他的回答是:酸汤水饺,还有那个著名的是更多的因为名字而不完全是因为味道而“享誉全球”的Biang Biang面。
回到美国后,克瑞斯依然“耿耿于怀”的念念不忘那个Biang Biang面,并且非常认真的请我给他写出来。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要写出这个字是需要一些文化水平的,我的水平还不足以写出这个字来。而且这个字除了用来称呼这个面食,没有其他意思。但是,我可以在网上找到这个字给他看。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当书法比赛写字阶段结束后,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把自己的作品贴到了指定的墙面上等待观众投票。
利用等待投票的空档,我赶紧吃了个午饭。当吃饭回来时,恰好在办公室的大门外看到克瑞斯。克瑞斯一脸严肃的对我说:山地羊,那个参加比赛的作品中,有一个是绝对不合格。那是一张从网上打出来的作品,不是自己亲手写的。我不同意那个作品参加比赛。
我听了一愣。会有这种事情?每个作品都是我看着写出来的,而且就我对公司同事的了解来说,还没有人会这么素质低下到用欺骗的手段来干这种事情吧。
我问克瑞斯: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克瑞斯说:我不是在开玩笑。来,我指给你看。
说完,克瑞斯领着我往作品展示墙处走去。
走到哪里,克瑞斯指着一张作品说:你看,就是那个32号作品。
我定睛一看,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是克瑞斯自己把BiangBiang字打印出来贴在了作品中。在一片红彤彤的作品中,克瑞斯的作品白纸黑字显的格外引人注目。
这个字,不要说写,就是发音,也不是许多华人可以轻而易举准确的做到的。就我对网上字库的了解,微软的字库中都没有这个字。而克瑞斯做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居然可以知道这个发音,并且在网上把它找到,还是很不容易的。
我情不自禁的对克瑞斯说:只有你的作品是让我最满意的作品。你应该是今天的冠军。
中国有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了。这些文化中有精华,有糟粕。但凡是精华的部分,即便是非常小众,它依然是有着蓬勃的生命力,而且还可以享誉全球。如果不具备这个精华的特征,即使喧嚣一时,还要靠四个自信来维持,最终都会沦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