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罗马的诗篇
书写在百年之前
是拉丁的古语
演绎停留在昨天
是旧的和新的
没有相约
却在相见
有些文字 已经沉淀
有些故事 等待明天
有些书本 贴上标签
有些时光 化为碎片
有些读者 还在悉心挑选
有些 有些
仿佛在拉我
陷入这茫然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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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澄清啊,我在视频里盗用了别人的两张照片。我既然不是什么大家,就不得滥用藏书这个词。要看书,不藏那就得借,或者自己收。
记忆里,我最早看书是在离我家走路不到几分钟的电影院门口,有个小人书摊,看一本,一分到几分钱。我很浪费,好像记得别的小人书都不看,每次都是去看哪吒这本小人书。我还记得这本书总是放在最底下倒数第二格。哪吒不知道被我看了多少遍,那个老爷爷这么巴巴的赚了我多少血汗钱。现在想来,小孩的我,该多么崇拜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啊,寸步之间,几分钱就能观赏到一个小孩的神话。
来到北美,才知道原来旧书其实有一个巨大的市场。第一次买旧书,却是因缘巧合。我刚刚买了自己的车,无聊加兴奋,到处晃,晃到了一个我们学校英文系的退休老师的yard sale,在自己家门口摆摊卖书。那是一个周末初夏的早晨,阳光在我的身后。那位慈祥的老教授眯着眼睛对着我,(不排除慈祥是假的,他可能是个考试关门高手)告诉我就都是五块一本。我可是真高兴,这个价钱,当然要买最厚的吧。于是搬了两本最厚的书回去,基本上没怎么看。但是每次搬家,为了纪念的缘故,这两本都舍不得扔掉。但是我后来也因着搬家很频繁的缘故,深刻的明白了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搬家里面最不划算居然是书。每一箱子,都是死沉!最沉重的是,在未来的岁月里,也不大会有时间来拆箱子看它们。
后来有了娃。因为搬家太多,我慢慢变成了一个奇懒而且蜗居的懒人。溜娃,带她们去别的地方都是义务加无聊,但是带她们去看书倒是比较有主观能动性。所以barnes noble是她们喜欢的地方,有吃有喝还有的玩。图书馆是我更喜欢的地方。我也就发现了图书馆卖旧书的摊子,的确是个收书以后再扔书也不可惜的好地方。
再后来新冠就来了。既然不能出门看书,咱就在网上买旧书吧。我居然在网上看旧书发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好处。这个好处就是,对于比较经典的书,点击的时候可以看到以前很多版本的各样书皮画。看这个,比看书本身不见得不好玩。书的作者是什么口味和以前的作者是什么口味,在书皮画里,隔着时间的印子,向你丝丝涌来。
书非借,不能读也。而旧书对人讲的故事,在书里面,也在书外面。
更新换代最快的书是计算机方面的。 常常是公司买的。
人生一大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