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国籍法非常“灵活”, 看人下菜。对于普通中国人,只要加入了外国国籍, 中国国籍立即被取消, 但是没有程序, 不需要手续, 怎么处理, 完全看中国官方的需要。
如果是中国政府要整的人, 加入了外国国籍也不承认, 仍然当中国公民惩罚, 比如以前那个新疆人“玉江山”, 他获得了加拿大国籍, 但是中国仍然把他从中亚(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绑架回中国, 按中国公民审判, 不允许加拿大住中国的外交人员去探视。最近一个香港人也是这样, 被中国政府拘留, 不承认他的澳大利国籍, 要按中国公民(香港居民)处理。
而如果是中国政府需要的人, 比如这个要参加奥运会的美国人谷爱凌, 中国官方可以授予她中国国籍,而不会要求她放弃美国国籍。
中国是一个无法的国家, 法律不是挡箭牌, 官方想怎么干就怎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