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二章开头保罗以神的慈悲劝弟兄们应当向神献上自己当做活祭,应当圣洁,是神可接受的。这是因为在第十一章,保罗说明了我们得救乃是神的恩典。因此,将身体献上就是要弟兄们永远活在神的恩典里,服从神的义,而不是立自己的义。神的义就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替罪人受了刑罚,而后第三天复活。相信耶稣死里复活的就有了神的所赐之义,从此活在神的爱里,结义的果子。这就是在真理和灵里事奉神。
罗12:1 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Therefore I urge you, brothers, by the mercies of God, to present your bodies a living sacrifice, holy, acceptable to God, which is your spiritual 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