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要说是“从新华社编印的《英语姓名译名手册》(编者署名辛华;“Trump 特朗普”条见其1973年7月修订第2版402页右上第三行),早知道啦,用不着再说”,我不能跟您抬杠。以下“再说”的这些,无非自说自话,理理所思而已。
一望可知,与“川普”或“创普”等等不同,这个至迟四十多年前出炉的“Trump 特朗普”条目,非为目前的美国总统特制。笔者几度谈这个译名,也是尽就一般而言。
今天看电视,对谈双方提到俄国总统普京,仍多把来自俄语的 Putin 当英语念,发近似“普庭”的音。俄语中 t 这个辅音会“来事儿”,到不同的元音面前念法不同。以俄语发音为准,“普京”为正,“普庭”为误。
这种外来名词在英语中应有很多。苦于知识不广,笔者很怕多举例会举错。但听说某法国名人有言:(什么)英语? 那不就是念错了的法语吗? 如此调侃的由来,是否针对这种外来语进了英语就“跑腔”的现象呢?
Trump 姓氏来自德语(因为老家很少有人喜欢他,现任美国总统信口开河说祖上与瑞典有关,较真儿的德国人考其说后得出冷冷结论,曰 fake news),听德语发音,近似“托姆夫”。猜想这就是“特朗普”中“特”音的由来了,当然还须存疑,更不妨存异。
音译外语姓名入汉语,简单从事而得恰如其份的大概也有,但要是都能那样也就不成其为难题了。这主要是就采用音译姓名的第一原则名从主人而言(至于第二原则约定俗成,就是承认流俗,不问道理,没啥可争)。名字的主人原非英语,是常见的事。争论各方的依据不同,必然难于一致。干脆不译,或能根本取消难题。
从如何定 Trump 译名这件事扯开,再说一点点感想,是关于从某族语言的衍变论断其社会历史哲学政治发展的种种。别的不说,写那样的文章,总应该要求通不止两种异系语言。若老是拿英语代表一切外语,论据中只有英、汉对照的举证,而结论涵盖却不恨其大,怕是有点儿忽悠读者吧?
又及,忽然有点明白“译名应当名从中文读者喜好”的主张是从哪儿来的了。
曾任美驻华大使的 Jon Meade Huntsman, Jr. 中文名“洪博培”。笔者还知道一位 Bruce Gore 中文名“高步思”,更有“行成于思”的美意。此外还有将 Stephanie 化为“申凡妮”,令人联想是“来自申城的女孩”。如此等等。
可是,拜托! 以上那些都已越出音译外文姓名,走到给外国人起中文名的题目下了。起名儿,只要本人接受,怎么起都行。卡玛的夫君,也是那部关于六四的影片主创之一,要精通中文的妻子给他起个通俗的中文男士名,卡玛说叫“高富贵”,就叫高富贵了,见于影片,单面挂格。可那跟音译外文姓名应遵从的规则又有何干?
且将一众译者中谁主张什么和谁发明了什么的问题放到一边,小结一下有关 Trump 的中文译名发生过什么:一、《英语姓名译名手册》有“Trump 特朗普”条目。二、在美国的中文媒体如《世界日报》与“美国之音”和在台出版的译著如《川普谈判学》一向采用“川普”。(其他译名如港报早期采用者和笔者相信为贴切者一概不计。)三、美国之音自 2018 年 9 月起不再用“川普”。
美国之音中文部之所以弃“川普”而就“特朗普”,说是与别家中文媒体看齐,说得通。认其为向新华社看齐,无论是“屈从”还是“从善”,说不通。因为美国之音每日每时在众多问题上都不从新华社,没有理由单从这样一件事。
音译音译,但凡想译,首当诉诸听觉。幸或不幸,英文里有 tramp 一词。Trump 与 tramp,说英语的人即使是大舌头也必分得清,特因后者难用于称呼人。有如在中国名“创成”的人(张王李赵等还真是不少),你要给人家叫成“串成”,必是有意戏谑贬抑。美国之音中文部的创建执掌以来自台湾用国语的男士女士为主,原来沿用“川普”属自然而然。但 VOA 以英文为主,那里不懂中文的人只会觉得中文部那边整天“川普”“川普”的听来绝似 tramp, tramp! 而不大可能去领略那两个汉字之雅。
Ivanka Trump 的女儿学字正腔圆的国语。那孩子告诉家大人,咱全家在中文里叫“川-普-”。她上两辈人听了如何?……正如中文“丽”“晶”两字意思都好,可胡家父母绝不肯给女儿起名叫“丽晶”,是同一类现象。
我觉得,应该尊重原文发音,不论这个词的来源是什么。语言是以声音为本,书写只是声音的记载而已。Trump这个字,在德国发音和在美国发音不同,而我们如果指的是美国总统,就应该按美国人的发音来翻译。
比如Jesus这个字,如果是英语就应该翻译成基萨斯,如果是西班牙人发音,就应该翻译成黑素斯。说基萨斯大家都会想到宗教人物,而说到黑素斯大家都会想到剪草工人。
语言是不断进化的。古代人如何发音不重要,因为我们已经听不到了。活人比死人重要多了。
英语是一种合成语言,大概是西方主流语言里最不规范的,不论语法还是发音。凯尔特人的(比利时是老家)语言被罗马人加入新内容,后来萨克森人入侵加入德语元素,再晚的丹麦海盗对英国的占领,这些后来的人都有过对英国长期占领的历史,使得英语是这几种语言的混合,需要音标标注发音,比如约翰,这个名字是基于大概两种语言的发音(希伯来和北欧),偏偏不是英语,区别在于J的发音是U,John的音译最接近汉语发音就是友哼,而不是张(曾经在台湾书里见过这种用法)。
而西班牙语就没有音标的概念,你看着拼写就能正确读出发音,哪怕你不懂意思,因此从语音上相对比英语规范化。另一个可能不意识的事情是西班牙语的元音与汉语拼音元音基本可以一一对应,英语没有这个特点,因此以西班牙语发音作为中文翻译标准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容易规范化。
当年翻译局关于名字翻译的规范是刊登在译林上的,如今哪里有我不知道,但应该可以在网上查到,但可以理解这种工具用的人很少,检索排序就低,可能不那么容易找。
伯克利的问题我觉得是文化差异或者干脆就不意识的问题,不了解加州UC大学系统的人也许知道伯克利是好学校,但也未必知道与其他九个分校有什么不同,这对美国人也是一样的,何况美国之外的人。
伯克利不仅历史比斯坦福都早,也是唯一半年学期制的本科,也就是连教学体系都与其他分校不同。不过最近两年伯克利排名落在UALA之后,成为美国排名第二的公立学校,不再是第一。说其是flag school大概只能是因为是第一个。
1 比如Texas,该州华侨 + 海外媒体(含文学城)都译成“德州”,堂堂正正。不料大陆出版物都称为“得州”。我请教过一位大陆编辑,她称有“潜规则”不能和“山东德州”重复。译名除您文中所说的原则外,还应高雅,如America译成“美国”。 若大陆统一翻成“得州“,如何纠正?
2 大陆将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翻成”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个明显错误,人家是flagship campus! 美国类似名校很多,都被”矮化“成分校。某些海外中文媒体近年翻成”加州大学伯克利“,有进步但不符合中文习惯。正确的中文译法是“伯克利加州大学”。如“上海交通大学”,没人会错误的称之为“交通大学上海分校”。所以即使大陆有统一/标准译名,出此错误,如何纠正? 拜托!
那么Trump,就要被拆成t-lum-p三个音节,成为特朗普,因为tr中的r如果发l音,显然不可能与t形成一个syllable,而是必须两个。
川普的翻译法是港台的做法,基于发音,而且是英语发音,那么这里的整个争论就是为什么不应该采用这种基于发音的翻译方法的问题。也就是翻译局的规定是要避免什么?
先给几个港台那种翻译的例子好了,就不难理解。Trump(川普),克林顿的女儿Chelsea(雀儿喜),与中国央视海外版主持打嘴仗出名的fox女主持Tracy(翠西)。
这三个都是港台翻译方法,特点是不仅非常贴近原来语言的发音,而且能看出性别特点,而后者是大陆翻译法要避免的。
尤其是Tracy,在美国也是男性名字,好莱坞至少有两个很知名黑人男演员是这个名字,你把他们的名字是翻译成翠西,还是特拉西?还是同一个名字在男女问题上有不同的翻译?
显然后者特拉西具有中性化特点。其实名字中性化是美国女性取名的趋向,做父母的尤其应该注意。原因是名字对人的社会定位影响很大,所以不难见到女孩叫Max的,其实是Maxine的缩写。
那么翻译就更应该注意这个特点,Chelsea,按照大陆翻译局规定,就是切尔西,非常中性化的特点,至少不像雀儿喜那样俗艳,显得很不尊重。
“床破”则不然,声音完全不对,偏于苏格兰人的习惯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