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奇程

修辞立其诚 辞达而已矣 行其所当行 止于不可不
人世很耐想 白说也得说 我思故我在 枝繁月正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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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斗争的形态一一政治或你死我活(下)

(2022-06-21 17:03:00) 下一个

阶级斗争的形态——政治或你死我活(上)

阶级斗争的形态一一政治或你死我活(中)

几点说明:

民族主义的声音今日经常甚嚣尘上,与之相反,一个重要的民族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对国内阶级斗争应以文明理性处之、使之不流于暴力和仇恨——却经常被忘却。其表现为:一见争执便有一方必欲从一种“制高点”将持不同意见者划入“某某势力”,打倒斥逐了事。笔者因此有必要表明自己对世事其他一些方面的立场。这些问题与本文主旨都有关联,但它们各自另成一题,此文未能展开详述。

认识之一、八十多年以前,冯友兰先生著《新事论——中国到自由之路》,其第二篇《明层次》分析指出:“西洋人或者讲自由、平等、博爱,或者有侠义精神,或者富于同情心。但西洋底国,则决不是如此底。这并不是说西洋底人不讲逻辑,西洋底国特别不讲道德。实则是国对于国之关系,尚在所谓天然状态之中。”这个“天然状态”至今依然,也就是说,时至今日,国际社会也还不是一个民主与法治的社会。其中的一国如中国,无论其现行制度如何,也必有自己的国家民族利益要维护。但是,此处要强调申明,在中国社会内部,中国人民必得争取实现民主与法治,因为舍此便万难使我们找到政治智慧,走向可持续发展,而不再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地浪掷人头鲜血和历史光阴。维护国家利益自然是为了民族生存,而要生存得好而不是苟活,就得思考人民共活(共和)的长远之道。此际要重提王韬精神——“惟先尽其在我”(清王韬《书重刻〈弢园尺牍〉后》)。与其汲汲乎“大国崛起”,莫如换他一个“励精图治”(主语必当是国民全体而不再是帝王孤家)——本色江山融会你我,立足于对内把中国自己的事情办好,对外则出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各民族平等相待态度,愿将自己的进步谦肃而能动地加入世界的进步。

 

认识之二、与以上“之一”相关,须以全球眼光依时依地地分析他国的长处和短处、成绩经验与失败教训。要提醒自己:向某国学习与简单地“跟某国走”(或“一边倒”向某一国)完全是两件事。向外国学,是看他在历史上曾经如何做到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推动世界进步,学到他在防止失误或纠正错误过程中所凭借的明智。同时也要真正看懂外人的失误,特别是要想到:他人有误常常不能直接拉过来用作自己无误的证明——若是两边都有错,用这种算法便证不出一个对(two wrongs don’t make a right 之又一含义)。能分析出其经验教训之来龙去脉方才值得去“拿”并能真正拿“到”,从而让自己得免重蹈他人覆辙。具体人言反映出的想法有一反一正两例:据冀朝铸回忆,邓小平曾经自言自语“跟美国走的都富了”,而事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不可能靠跟美国走而长富久安,即使假设两国制度相同,也难想像只要“跟着走”就能得正果。又,三、四十年前刘亚洲曾大声疾呼向美国人学习,仿佛记得他曾特意表示:我主张学习美国长处,说到底是为了中国。这种态度应作如下理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为错,以他人经验作为鉴照,正视并纠正自己不济之处,促成目的明确的内生动力,将自家改善成文明进化之区,在有限资源和纷乱世事中克复平衡,方有望找到和平发展的门径。

认识之三、世界进入现代以来各国制度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觉悟和进步是政教分离(“教”,包括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教义)。作为一个标志,这个共识和通行原则已成为现代民族国家题中应有之义。这项原则说的是:绝不因信仰而否认并抹杀其他人或人群的政治权利——我有信仰和理念,有我对世界的理解,他人可以与我的信念或世界观不同,意见的差异不能成为我们在一国之内不得共存的理由。没有这一条,就不会有求同存异或者agree to disagree、不会有共和之国或者inclusive society。当今世上各种堕入极端的宗教祭奉和陷入僵死伪善的意识形态教条都主张信仰观念不得有异,以此为由剥夺他人言论乃至生命的权利,故无一不是背离政教分离这一现代立国原则的不祥之物,阻塞着民族进步之机。

认识之四、每个国家及其政府都应明确自己有责任保护本国国民的平等权利和自由,而人民享有自由和权利的程度即表明该国在该政府领导下的社会公平和正义已达到的水准。不过,笔者以为“人权高于主权”至今仍属理想。此因人权原则目前尚大部落在道义论域,而国家主权则纯在法的论域。笔者同意:来之于人天(无论一神教的上帝阿拉还是中国人的天地良心)的道德与来之于人人的法相比,前者为高,故而人权原则应属于“最高法”(The Higher Law ,意指超越诸成文法)。与此相关的理想情境是:“人权高于主权”应首先实现为每一国族对内的自我约束,譬如或可将“本国国民之人权高于本国国家之主权”一条直截了当(即不加修饰限定)地写入各国宪法,使之成为纲领,可惜兹事至今似乎尚难在任何一国实现。

认识之五、鼓动中国四境地区之“独”(即“台独”、“藏独”、“港独”、“疆独”)是不现实并趋向不良的主张,因这些主张的归宿(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皆非真实的和平独立,其实际倾向(甚至主观诉求)无一不落于依附于另一国(有如外蒙古之依附于苏俄近一世纪至今)而徒然分裂中国的窠臼,势必导致破坏地区和国际和平秩序之恶果,也难真正造福于本地人民。

结语:本文集注于一个问题——一国之内的阶级斗争应取的形态。反复斯言,渴念理解。而这个问题只是更大的问题——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改造,对国家职能的认识分析等等——中的一段。人生在世不能无思,但得成文求其友声。夏至天风冬至雪,流来化去看穷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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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赵登禹路 回复 悄悄话 本文内哪一处表示“跟美国作对的国家(都)富了”?无的放矢。

可怜要在“废话”里找毛病,岂不只能是废话加篇。
modems 回复 悄悄话 废话连篇,跟美国作对的国家那个富了,举一个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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