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一片哗然中,电视剧制作方才不得不公开声明:他们已向美方购买了版权,这就不属于抄袭,所以合法合规。
由于我没看过那部美剧《傲骨贤妻》,所以无从评判两者之优劣。因为中美两国的法律体系和风土人情完全不一样,其中许多案件都需要按照中国特色来拍摄,其难度也是很大的。
但客观而言,《玫瑰之战》拍的还是挺好的,不仅众多案件的描述很真实,而且每集悬念不断,令人迫不及待地追下去,想知道结局。
我特别注意到女主角顾念为杀人犯辩护的那个故事,尽管她拼尽全力为他辩护,而且那犯人也确实有一定的立功表现(揭发了别人的犯罪事实),但最终仍然不足以被免除死刑,最后顾律师只能协助他与母亲在被执行死刑前见了最后一面。
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几十年前的亲身经历(详见我的旧博文《上海福州路杀人案》,同样是去看守所会见杀人犯;同样是在法庭上辩护失败;同样最终结果是杀人者偿命;作为一名律师工作者,看到自己为之辩护的当事人最后被判死刑时,律师心里那种错综复杂的感受,只有亲身体验过才会有切身之痛,所以我感觉袁泉在那一幕的表演是十分成功的。
若要说该剧的瑕疵,我觉得最大的败笔是结局处理的太突兀,有点人为的制造了跌宕起伏,以图达到出人意料之效果,具体我就不剧透了。
还有就是唐小樱的结局也是处理的理想化,却违反了法律常识。她因盗用叶勤勤的身份,顶替她去上了大学,按照刑法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可剧里仅判6个月缓6个月,似乎律所还替她委屈,显然违背了常理。
对于爱好法律题材的观众来说,《玫瑰之战》还是值得看看的,因为目前国内类似题材的电视剧并不多(我只记得看过一部靳东主演的《精英律师》)。
如今我陪太太早已追完了此剧,出于爱好,我又按晓青的推荐,开始看也是靳东主演的《底线》,这剧里的破绽更多,例如为了迎合故事情节,多处有拍到电视转播法庭审判过程,实际上在国内,现在电视台实况转播法庭审判早已不可能,绝大部分都是录播,此乃后话了。
谢谢皮卡(派克)兄的剧评。虽然我没看过,但你分享的其中一个案件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就是顶替他人上大学;我读过相关的新闻报道,令我特别同情被顶替的受害者们。我觉得不仅是电视剧里,而且实际生活中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罚太轻了。
在奥斯卡获奖时制片人感谢日本,他以为无间道是日本影片,这件事在香港电影界引起不满。
玫瑰之战比较出彩的是演员,相对good wife的演员要好不少,尤其是女主袁泉,远比原剧女主出彩。
这是大女主戏,男角色不重要,原剧也是如此,因此黄晓明演好演坏无所谓。俞飞鸿的演技和角色人设能与原剧打平。
如果喜欢追剧,建议看看Yellowstone,这个戏有趣的地方是,这是一部正面描写红脖子的戏,却被美国自由派喜欢,是非常矛盾的文化现象,但实际上并非不能解释。其实任何自由派都应该看看这部戏,新移民更应该看,可以了解美国文化深处的东西。看完前四季后,对红脖子充满同情和理解。这部剧比good wife强很多,不是一般的强,毕竟演员也不是一个级别,也比任何中国剧强。这部剧我把它定义为介于教父与鹰冠庄园情节之间的戏。
也是关于世界观的问题,理解为什么美国一定会走向灭亡,因为美国人这种生活模式是无法持续的,是自杀的性质,从剧中人物和故事表现的抗争可以看出,是徒劳的,绝望的。
噢,good wife是个虎头蛇尾的剧(所以换了女主拍了续篇good fight),因为男主突然退出了,不知道中国这个玫瑰之战剧情以后如何发展。
可能吗?
中国并非法治国家, 法院受政法委领导, 政法委受党委领导, 法庭不设背身团制度。反腐和经济案件的结果多数由上级领导决定, 刑事案件则由公安机关决定, 法院只是代为传达, 律师与法官毫无作用。 与美国法院无论在本质上, 或是形式上都是天壤之别, 比本模仿美剧的案件描写, 哪里有可能“描述很真实”?
这些话, 我当时在晓晴的博客里本来想留言的,那时我也刚看完, 主要因为喜欢袁泉和俞飞鸿。 但看到她写的非常长, 辛苦之作, 不忍心让她和大家扫兴, 打了几个字又删掉了。
仅仅给大家提个醒, 对案件不必太认真, 看表演和编剧的功底就好。 同意是很好的电视剧。
《底线》我也想过,电视台可以播了?果然你说不能。那为啥作为剧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