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的一篇回忆二十三年前第一次来美国真实感受的博文引起了众多新老博友的回复,自己也觉得似乎有点意犹未尽,今天再补充一点关于三位华人博士的点滴回忆。
1998年夏,我们到达美方公司开始培训的第一天,美方项目经理普拉布就在午休时间,向我们隆重介绍了他们公司仅有的三位华人博士,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让我们感受到便利之处,他说你们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他们三位协助解决,使我们感受到宾至如归的体贴。
三位博士具有几个共同点:都是咱们中国培养出来的“土博士”;都是先从国内到加拿大担任专业工程师;都是刚通过该公司招聘引进到美国不久;家眷都还没到美国,所以一到周末他们有更多余暇陪我们一起度过。一个半月相处给我留下了许多有趣的回忆,现分别叙述如下:
首先是张博士,由于他是三位中最年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老张。他来自中国北方农村,人十分热情而憨厚,博士毕业就直接去了加拿大,来到美国工作时,老婆孩子还在国内。他是开车陪我们出去玩的最多的,每次周末出去都是他一大早开着我们租的van来接我们,令我们十分感激。有件事我至今回忆起来还是十分遗憾,觉得对不起他。
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我们上午游玩后,中午他开车把我们带到一个公园,正放慢车速寻找个合适的地方吃午餐(自制的三明治),我坐在副驾驶位置协助他观察周围环境,突然背后有辆警车闪起了红灯,老张赶紧停车,放下车窗,一个高大威武的白人警察过来看了证件后说:“you are speeding”,原来公园限速15 mile,老张说我知道有限速,绝对没有超速,连说了几句”I will appeal“,警察让他下车去看限速标牌,于是他下车了,我看到警察不停的与他在解释,估计他还是不承认,几分钟过去了,我们团长要我去看看情况,于是我下车走了过去,谁知那个警察突然大声呵斥我”back your car ! ”, 那个肢体动作完全是接下来要掏枪了 :),我吓得赶紧缩回车里,后来我才明白,当时我是做了个多么危险的动作啊 :)。最终警察还是开出了罚单.。老张仍然不服气,认为对方有种族歧视的嫌疑,因为我们车速确实没超过15 mile, 准备与他去法庭上较真。 第二天,他请我们帮他一起证明没有超速,并打印出了英文证明材料,让我们签字提供给法庭。我是觉得可以签,毕竟他也是为了我们才吃的罚单,可一个党员同事说我们是外国人来培训的,不能去参与这种司法纠葛,免得惹麻烦,最后团长下令不许签。记得我十分尴尬地向老张表示歉意时,他只是笑笑说,没关系,我理解的,因为我也是从国内出来的。。。我们说这个罚款应该我们来付,可他说什么也不肯接受。后来我们回国了,也不知道老张的申诉是否得到法官的支持,但不管如何,我内心至今想起来总觉得不是滋味。
第二位是朱博士,他来自南京,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师从中科院某院士,工作没几年,实在看不惯那位院士的各种做派,最后辞职去了加拿大,然后再来到这个公司工作。他最喜欢在咖啡和午餐时间来与我们八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教我们如何玩21点,说赌场里相对最公平的赌法就是21点,因为你和庄家的输赢概率非常接近(大概是49:51吧),其它老虎机之类的全是骗人,你上去必输无疑。他传授给我们的经验是:你按照输就翻倍、嬴就重新起步的原则,一般不会输太多。即第一笔赌1元,输了就2元,再输就4,以此类推,一旦嬴了就再赌1元。每次去赌场玩,务必不带银行卡,以防输了再取钱翻本,最终不可收拾。他每次去玩就只带五百刀,输光即走人,绝不透支。几年下来,他还是赢大于输。我们后来在拉斯维加斯赌场时,还真有人去尝试了一把轮盘赌(因为没时间去玩21点),就是押十块钱在大转盘上的那种,钱自然是有去无回了。
我对于赌博毫无兴趣,除了在上海偶尔与家人或同事打打小麻将,在国外游玩也从来没兴趣去参与任何赌场娱乐。朱博士的那个21点玩法我只是在网络游戏中试过,确实没有输过,但这是在虚拟空间,一旦进入实战,输赢就难说了。以前我有一位朋友,年纪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成为局长,一旦实权在手,就有私人老板邀请他去澳门玩21点,赢了归他,输了由老板买单。结果一年里去了36次,而且都是在VIP赌,最后累计一共输了三、四千万,虽然老板全部帮他买了单,可还是被潜伏在赌场里的国安人员瞄上,最后锒铛入狱。所以俗话不错“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三位是徐博士,他来自北京一个大科研机构,同样也是从加拿大刚转来,太太当时还在多伦多,我们回国后没多久,太太也到了美国团圆。他看上去是最符合中国知识分子的模样,长的眉清目秀,文绉绉的,说话慢条斯理,虽不拘言笑但大家都喜欢与他交流。在我们回国后没几年,印度经理跳了槽,他就被提升到那个位置,后来老板把开拓中国市场的任务全部交给他负责,因此我们经常得以在上海见面吃饭,大家相聚在一起聊的不亦乐乎。
在一个半月中,通过与这三位博士的接触,我深感中国许多精英人才都在国外发光发热,他们不仅自己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后来还为他们的孩子创造了非常良好的成长环境。如今我发现在文学城里有类似这三位博士这样经历的人才比比皆是,说不定他们三位也是博主之一呢!
我是觉得可以签,毕竟他也是为了我们才吃的罚单,可一个党员同事说我们是外国人来培训的,不能去参与这种司法纠葛,免得惹麻烦,最后团长下令不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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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左思维害死人,连良心都可以不要了。博主这篇文章的看点在此。
赞Pika的文, 真是有趣,可读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