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一句话 "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刹一听的时候,正义之感在内心翻腾;但细想之后,又觉这句话似乎缺少一些逻辑。迟到的正义还是真正的正义吗?这是个让人们会思考很久的问题。疑惑之时,便找到了这句话的出处,原文是: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这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它所表达的意思是在法律中的第二层涵义是指效率,公正需要办案效率来体现。在于 “ 迟到的正义,等同否定正义 ”,换一个角度可以被理解为 “ 法律被拖延是违反正义的 ”。
“ 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 这句话更多地在各类冤假错案出现后,媒体用来宣传和总结所使用。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正义只应该在它该出现,或者当事人最需要它的时候出现,这才是有价值的正义,也才是真正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根本就不是正义,而是另一种不义。正义必须在合适的时间以公正的方式兑现,才算得上货真价实的正义。迟到的正义与正义无关,更像是对所谓正义的嘲弄与讽刺。
说得更现实些,迟到的正义不过是对不义的另一种奖赏,是为不义量身定做的特别福利。试想,按照正义的原则,且具备了基本的条件,所有的作恶者就应该在当时被解决,但他们在权力的特别庇护下,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多年!白白赚了多年美好光阴,还有比这更高的福利吗?
正义没有权利迟到,过期就不能叫正义,应该叫真相。正义是我们在案件中对案件结果的主观感受和评判,是人民大众所拥护和渴望的良心结局。所以正义本身并不拥有迟到的权利,我可迟到,你可迟到,唯正义不可迟到。迟到的正义已经过期了,过期的正义应该叫着真相,它只是还原了真实的案件场景,只是对大众对真相要求的交待。因为迟到的正义,很少能挽回受害人的权利,很少能彻底弥补因受伤害所带来的人身和精神损失。
请不要再吹嘘什么迟到的正义,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只是另一种不正义!最多也就是对不义迟到的惩罚,但这跟他们在权力庇护下得到的不义的福利相比,又算得了什么?顺便奉劝有些人,时刻不要忘了把螺丝拧紧,否则正义的车轮不但总可能迟到,而且还有散架的危险。
正义的定义是心存善念,不干有害他人的事,狭义说正义就是有强烈的正义感,对一些不好的事或行为有看法并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或努力制止,且有爱心有责任心。真正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能够得到广大民众支持的,能够经久不衰的那些精华才有可能被称为正义。
如汶川地震是无情的,但地震之后,全国民众的积极参与、踊跃加入,人民解放军为人民服务的感人情怀,这些都是正义的。
很多人都有这个疑问,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既然是正义,那为什么要迟到啊?既然是真的正义,那必须要准时。
如果一个人总是迟到,还标榜自己是好人,还会有人信他么?如果总是迟到,还标榜自己是好人,背后必然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继续忽悠别人。如果一个人高考被顶替,30年后才会发现,这个时候即便所谓的正义来了,对他也毫无意义了,他的人生不可能从头再来了,让人恼火的是当时正义怎么不来,这么多年了,正义都干什么去了,到现在才来,人的心都凉了。如果一个人杀了人。100年后才被发现,对被害人还有什么意义,被害人早死了,对他来说是很开心的事,怎么判他都开心。所以,迟来的正义就不是正义,是忽悠人的。
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这句话的是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本来是嘲讽司法效率低下的意思,结果不知道是哪位翻译脑袋里进水了,给翻译成了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如果迟到的正义还算正义,那就不必追诉时效一说了,迟到的正义最多算是一个真相,很多人喜欢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只不过是因为针没有扎到自己身上,站着说话不腰疼,不然让正义在他身上迟到50年试试。
所以所谓正义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其实是最典型的毒鸡汤,它给非正义提供了保护伞,也给迟到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理论,在一个真正的法治健全的社会,正义是不会迟到的,迟到的正义就不是正义。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是非,就请不要自诩善良,如果不敢说真话,就请不要标榜正义,活的可以卑微但不能卑鄙,苟活也需要一点尊严,有一点价值,这就是让自己的言行服务于自己的信仰。
作者: 践行者鱼嫩子
Later better than never!
亡羊补牢,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