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开冒 一丘万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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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好勇斗狠,善人好义斗狠

(2023-11-15 06:17:00) 下一个

复旦大学教授严锋老师在微博点评哈以战争,引起很多网友驻足观看:
“如果 A 杀了 B 家人, A 是罪犯, B 要做的是将 A 绳之以法,而不是和 A 一样,也去杀 A 的家人,也成为罪犯。这里任何借口都毫无意义。巴以的历史和现实很复杂,但当下的暴行和惨况是一目了然的,人性、道义和法律的判断是很明确的:双方决策者都在以各种借口,滥杀无辜,都应该被送上人类的法庭。”

很多网友认为严锋老师兴趣广泛,酷爱科幻文学、音乐、游戏,性情温柔敦厚而不失理性。在张维为、沈x之流把复旦大学闹得灰头土脸之际,严锋老师算是复旦大学的笑靥酒窝。但严锋老师这段话又让网友很困惑:咋能说出比喻如此蹩脚逻辑这么拧巴的话?网友在跟帖里温和提醒严老师:
@羌山游侠走天下: 严老师,你错了。哈马斯就是以滥杀无辜为目的,因为他们要灭了以色列这个国家;以色列国防军是以消灭哈马斯为目标,而不是以巴勒斯坦平民为目标的(例如:提前给了时间窗口让平民撤离的,包括现在都还有人道撤离时段和通道)。这是本质的区别。你的类比不合适。
@抡起鲁特琴: 按严老师的说法a只要拿着家人做挡箭牌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屠杀b的家人了,且b没有任何办法。现实情况是b有能力在极短的时间里把a的家人都杀光,但b在极力疏散a的家人。军事打击完全保护平民是不可能的,但我不相信那个误伤数据,因为其中大部分是女人小孩,如果是真的那这些人就不是a的家人,是a的挡箭牌

粉丝都把事儿和理儿揉碎搓细了给严老师喂招,可严老师就是不吃那一套,坚持以色列杀一个加沙平民就与哈马斯同罪。

首先,严老师设计的这个A家杀B家,B家又杀A家模型是个陷阱模型,只要A家拒捕反抗,谁抓捕A都会误伤A家人,谁去抓捕谁就是罪犯。这是个“犯罪”陷阱——哈马斯屠杀以色列平民诚然是犯罪,但以色列抓捕哈马斯时若伤了加沙平民,与哈马斯同罪;以色列不敢犯罪,请求国际社会捉拿罪犯,但地球上任何一支武装力量都不敢保证只抓捕纯度达四个九的哈马斯而不误伤平民,所以谁敢抓罪犯谁就往火坑里跳沦为罪犯,而且还与被抓捕的罪犯同样的罪名。

按严老师的模型“如果 A 杀了 B 家人, A 是罪犯, B 要做的是将 A 绳之以法,而不是和 A 一样,也去杀 A 的家人,也成为罪犯”,A是好勇斗狠的哈马斯,B是以色列,B要把A绳之以法就难免误杀A家平民,C、D、E、F、G出手抓捕都难免重蹈B的覆辙,世界就拿A没办法喽?A是犯了罪,但不能扩大犯罪链了,因为抓捕A,导致B也成了罪犯,双罪犯比单罪犯危害更大,两害相权取其轻,让A逍遥法外是最好的选择喽,就像妇炎洁广告说的:给她健康给我幸福。而且,严老师这犯罪陷阱模型明显借鉴了新冠病毒,谁去抓捕哈马斯就会被传染成同样的罪犯了。

有的网友很困惑,觉着这么温和理性的严锋老师咋也这么不会讲理了呢?多才多艺兴趣广泛不应该是良知、逻辑的底座吗?乱拧巴不一定是好根雕哦。这可能跟善人情结有关,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因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多情好色者手舞足蹈轰轰烈烈,而好德者蹑手蹑脚循规蹈矩没有好色者的热烈,这是普遍的社会现象。但在网络时代,内心激烈的好德者也耐不住寂寞了,要用出格的言辞凸显自己的道德感,甚至不惜扭曲逻辑以达“义薄云天”的视觉效果。恶人逐利可以“好勇斗狠”,善人取义凭啥不能“好义斗狠”?严老师不顾逻辑自洽,巧做陷阱模型“义释”哈马斯,善良不能只是被动的,也可以主动进取,这就是一种“好义斗狠”。

有些人狠起来连自己都砍,温柔敦厚的严老师狠起来不许任何人被砍:“双方决策者都在以各种借口,滥杀无辜,都应该被送上人类的法庭。”只是不知道这个“人类的法庭”有没有武功超绝的捕快能够抓捕罪犯而不伤及肉盾,,一不小心误杀了“双方”的平民又成了罪犯,得立马向“人类的法庭”投案自首,这法庭还怎么开啊?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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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友梨江莉 回复 悄悄话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专家”,只有立场,没有是非,更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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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看过很多中国专家的各种文章,专业内容各不一样。
但非常一样的,是他们的无是非、无人性。就像互相间商量好了似的,哪个领域全一样。
感觉在中国专家那里,非常缺少的还有常识、逻辑。
新邯郸人 回复 悄悄话 中国当年被日本侵略,无数同胞被杀。我们应“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看去”还是告诉日本人,“你们不对”,“你们应该停火”,“我们到国联讲理去“。“中国专家”,cao!
友梨江莉 回复 悄悄话 呵呵,这是典型的揣着明白装糊涂的装“X”。
中国糟就糟在这种“专家”太多。
格利 回复 悄悄话 严老师有意无意间混淆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和是非。
101Beijing 回复 悄悄话 严锋说的对,但不充分,1)哈马斯不是惹事者,以色列侵占领土70年,本世纪杀害的巴勒斯坦人就远超1400,而且还在不断蚕食巴领土。2)以色列不是按照旧约的“一眼还一眼,一牙还一牙”,而是杀了11000,7倍,还不住手。此文作者不尊重事实和法律,却按照所谓“恶人”“善人”判断是非,明显中国文明(不文明)之特色。
方玉 回复 悄悄话 奥巴马谈巴以战争时也说过相似的话:“ 没有谁的手是干净的,我们所有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同谋”, 针对战争的血腥和贫民的死亡,他并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巴以问题并不是简单的谁黑谁白谁恶谁善可以定义的,它是黑白相混善恶交织错综复杂的,像一团从历史滚动至今的乱麻,看这团乱麻要历史的整体的全面的看。
战场上刀枪说了算。桌面上才可以理论理喻。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这就是所谓的“中国专家”,只有立场,没有是非,更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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