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电话里说,小区里的石化宾馆空了好几年了,旁边的外事小楼也破败了。当年上初中,从学校回家,必经过石化宾馆,当时有辆深蓝色的卡迪拉克弗雷特伍德总停在靠近正门的车位那,每每我必要从侧门溜进去,来到那辆卡迪拉克近前,透过暗色的车窗往里看,贪婪的扫描着每一个细节,金色胡桃木的内饰板,蓝色的厚厚的有褶的小牛皮座椅,银光闪闪的镀铬门把手,驾驶座旁的一副白手套……白手套,牛逼!
我早过了扒着车窗户往里看的年纪,故乡也湮在记忆的碎片里模糊了。
从我十九岁离开抚顺到现在,二十余年间,在抚顺总共过客似的待过十来天,故乡与我是什么,究竟我也说不上来……总之我记得实验小学西墙下被掏出来的大洞, 一哈腰就能钻过去,趁着午休到东公园玩……我也记得我姥家的日本老楼,漆成红色的嘎吱嘎吱响的木地板,旧橱柜抽屉里的樟脑球,几岁的我抑制不住要把它含在嘴里,还有地窖木帐子上的蓝色紫色的喇叭花,楼下哑巴家的两只波斯猫,贼漂亮,我老琢磨着逮过来玩半天,但我姥说哑巴可厉害了,而且打死人不偿命……到现在我也不敢惹任何一个哑巴……刘山的六路车终点站应该还有吧?小姨姥确定还住在南花园……
我妈这次回抚顺,透过跟她电话里的只言片语,遥远的故乡,模糊的故人, 又在多年后从我的记忆里苏醒,虽然总有点老照片那种退了色的感觉。故乡变没变?变好了还是变坏了?不得而知……那故人呢?许是变了吧,许是没变。
我妈发过来在煤都宾馆跟家人吃饭的照片,和我记忆里的形象比,照片上每个人都沧桑了些,除了我大舅。大舅还是印象里的那样,儒雅,挺拔,一头黑发,大舅是这一代赵氏家族的族长。宗族是农业社会的骨骼,可在工业时代却无足轻重了。我虽然不姓赵,也没有宗族观念,但我打心眼里当他是我的族长。我这些年习惯单枪匹马,不党,不群,少牵挂,怕羁绊,千里走单骑于我有种近乎英雄主义的美感……可我仍能隐约体会到大舅作为族长的一丝落寞,因这些年家族子弟为前途生计流散于各地,故里族中人渐凋零,更兼宿有嫌隙而少来往者,总之少了一份繁荣气象,难为他老人家尽力维系。以曹操之才兴魏,虽唯才是举,但最可倚重者,乃诸曹夏侯。曹仁,曹洪,曹纯,曹真,曹休,夏侯惇,夏侯渊,夏侯尚等本家子弟都是独挡一面的大才,没他们的扶持,曹操得让颍川士族集团操弄的找不着北。还有浙江钱氏,千年望族,出了钱穆,钱学森,钱三强,钱钟书,钱伟长......我有幸认识钱家在美国的后人Dr Tjan, 美国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钱永健的表弟,十多年前就以上亿美金卖了自己创办的医药公司,然后在著名的霍华德修斯医学研究所当了八年的总裁,一个低调谦逊爱钓鱼的瘦老头。一代人里出几个人中龙凤,许是个人努力或者基因变异,可自唐以来代代人才辈出,载入史册者千人,还得归功于家风家训家学家教。举个例子,“利在一身勿谋也,利在天下必谋之“就出自《钱氏家训》。
对不起,扯远了,还曹操,还钱氏,把我大发的,我就一六路车终点站老姜家的那小谁,差不多得了。
还有照片里的其他人。光哥应该依旧是个精明人,金南嫂子应该依旧是个贤惠人。参加他们婚礼的时候我上小学五年级,那年我立下志向将来娶个韩国妻子,未能如愿,这是后话。
萍姐应该依旧是个女侠客。虽然萍姐的儿子比她都高了,可这无减于她身上的侠气,秉性使然。我常以为交友要带三分侠气,做人需存一点素心。
成哥变化不小,没了当年的腼腆,多了一份中年的坚毅。大成和我一起长大,可谓总角之交,见他稀疏的头顶,我看到他跟生活掰手腕的痕迹。可那又怎么样呢?生命的一部分就是跟生活摔跤,只要不死,都算擦伤。
三舅老了,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壮汉了。我从小看他,总联想到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觉得他近乎脸谱化,矮壮,粗粝,大碗喝酒,耍横犯倔,像江湖上的达官镖客。借用评书里一句豪侠常说的话与三舅:愿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还有没在照片里的小姨姥,那一代人仅存的寿星,九十四岁高龄仍能吃能喝,头脑清晰,心里明白。据说她老人家身上有些功法,务求科学理性的我不敢置评,但这不妨碍我认为她是一个最可爱的人。像小姨姥这么一如既往纯粹的人,恐怕不多了,加之她似有似无,是真似假的法力,让我联想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魔幻与现实之间没了界限,唯有她的善良最是真实。在此借用百年孤独里的一句话: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还有陈程,我跟大成的表弟,小时候没少在一起玩。陈程似乎是被遗忘了,他似乎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和生活抗争,总之,我没有资格评断,唯有希望他不要用消极来回应生活。乔布斯说:“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保持饥饿,虚怀若愚, 我说: “keep fighting, keep hoping” 不放弃战斗,不放弃希望。愿他怀着希望战斗,不要放弃,永远不要。
还有……还有…….算了,就此打住吧,内什么,我家里炉子上还做着水呢,得赶紧走了。
还好这是我心血来潮,刚跟我妈通了电话,似有所感,瞎写几句,说到哪算哪,不是奥斯卡获奖感言,感谢人名单得念一长串,落下一个你试试,庆功宴上准跟你掀桌子,再不就微信上拉黑你。
我刚才坐在沙发上写这个不知所云的东西,一直觉得耳朵里面痒。我平时都是用一个小仪器洗耳道,多年没用过掏耳勺。这时老婆凑过来坐在我旁边,我说你给我掏掏耳朵吧,我老觉得没有以前听的真,里面一定有堆积的耳屎把我耳朵堵住了。她有点惊讶,但还是勉为其难,真找了把耳勺,我就势枕在她腿上,她帮我掏起来。折腾了好一会,还时不时把我疼的够呛,最后什么也没掏出来。我愤怒了,说她简直没用,连个耳屎都掏不明白,她很委屈,说里面真的很干净,什么都没有。 这更让我愤愤不平了,几乎喊道:怎么会没有,一定多到妨碍了我的听力,是你不会掏。
老婆眼睛转了转,说:那谁会掏?一定是以前有人比我掏的好喽?
那当然!我说:那是掏耳朵最高的境界 ,那简直是艺术,是魔法!
哦?那是谁? 她掩饰不住嫉妒的追问。
我说:是我大舅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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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放寒假,我去大舅妈家住,我也记不清我几岁了,只记得在原先东州的房子,大舅跟舅妈的卧室,在当年“席梦思”的床上,一束冬日的暖阳照进来,枕着我舅妈的腿,她给我边讲故事边掏耳朵。故事情节是根据耳屎的形状即兴发挥的:拉出来个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还拿着拐棍,噢……拐棍后面还牵着个小孙子…… 于是,一大一小两块耳屎就被掏出来了,还逗的我嘎嘎的笑,最神奇的是,当下我保持枕在她腿上的姿势,极近距离的观察放在我眼前的耳屎,真看到了拿着拐棍的老爷爷和拉着拐棍跟在后面的孙子,越看越像,神奇到我至今依然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