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三个月后买了第一辆车,三百六十块大洋。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就是耗费了巨资,心疼死了。所以有车以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打工,得把车钱挣回来。
车,真是个好东西,可以帮你发财致富。
我把这想法告诉我室友之后,她大包大揽地拍胸脯说,去她男朋友的饭店里打工,他们肯定要你。
室友劳拉是一位四十来岁的漂亮女人,因丈夫家暴离家出走,和我们一起住在镇上欧森太太的房子里。美国南方人结婚早,她的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了。她那时候虽然没有离婚,但是已在约会一位餐馆老板。属于“married but available”类型。
她男友的餐馆是个连锁店,Holiday Inn,假日酒店楼下的餐厅,主要服务对象是住店的客人和一些本地的食客。那是九十年代初,很少看到国人来进餐。
劳拉的男友曾经是个电影演员,就是老演配角的那种千年老二。餐厅的墙上挂着一溜儿他和各个男一号的合影。他仰着脸骑在马上,蓄着小胡子,脖子上反戴一条红领巾。一幅典型的西部牛仔硬汉子模样。
我面试的那一天,劳拉帮我画了脸。那是我生平头一次化妆,啥都不懂,举着脸任劳拉画了擦,擦了画。劳拉一边画一边端详着我说,“化妆很简单,就照着号码按个儿往脸上涂就行了,我保证你喜欢,以后不涂都不愿意出门儿了!”。劳拉是每天烈焰红唇,配她的金发飘逸,很拉风。我估计她也给我弄了个类似的,感觉嘴上厚厚的一层。开车去饭店的路上,我嘟着嘴,怕口红沾到牙上。她看着我直乐,说一点不像我了,说恨不能扑上来亲亲我嘟着的嘴唇。我立马撅着嘴递过去,她又大笑着闪开了。
我俩说笑着到了饭店,男二号已经在等了。握手入座,开始了面试。
说实话我觉得应该是我在面试人家。头一回和一位电影次明星坐下来认真对话,我肯定比他更激动。我正襟危坐,准备好了回答十万个为什么。但是男二号只是聊了几句天,试了试我的英语有多破,就宣布我正式入职,工作是带位,下周末开始。又带我到厅里,走给我看怎么迎接客人,怎么分布均匀地把客人带到餐厅不同的区域,让所有的服务生都有活儿干,有小费挣。
一直等到开始干活儿之后,我才明白为什么分配我带位,因为我对美国菜没有丝毫了解。去厨房看了看,更困惑了,连个调料我都不认识。大瓶子小罐子,花花绿绿,就算认识上面的字儿也不明白啥意思。
厨房里一片蒸蒸日上的景象。厨师们带着高高的白帽子,在一排排锃亮的不锈钢台子上配菜。服务生们都是金发碧眼的姑娘们,在高声大气地聊着天儿。看见我进去,大家都停下来,齐刷刷扭头看着我,就像看一个外国人一样。
姑娘们对我都相当友好。每个人都忽闪着长长的睫毛,目光清澈沁人。不开口时都是美人儿。一开口说话,都抄一口像法语一样难懂的南方英语,好在重复三遍之后我也能明白些许。但是,大部分姑娘都是单身母亲,各养孩子二三个。而且都抽烟。
她们将细细长长的烟含在烈焰红唇上,染着红指甲的纤纤细手,不时地从唇上夹过烟来,划个漂亮的弧形,把烟灰弹在左手端着的烟灰缸里。这烟灰缸有时候就是一张折起来的纸。烟头时明时暗地在红唇上闪烁, 白色的烟雾缭绕着袅袅升起,飘过容妆精致的美丽脸庞,再化散在金色的长发上。明火,红唇,白烟,金发交相辉映,烟在手唇之间移动如行云流水,我不禁看呆了。对国人烟枪们抽烟的不好印象瞬间改变,觉得抽烟也得看是谁在抽,姑娘们的一招一式都尽显优雅,毫不粗俗。
这么近距离的看一个异族人,对我和对她们而言,都是头一回。我发现她们身上没有任何烟味,就是算术不太好,经常找我帮忙算算术。当我脱口说出十块钱的百分之二十是两块钱的时候,她们望着我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敬,说我是个数学天才。作为带位的,饭店按小时付我,但还是有姑娘会过来分给我小费。我总能透过那张美丽的脸,看到她身后幼小的孩子们,就婉拒了。
前来就餐的食客们,除了入住酒店的客人,周末总有一桌本地人,集中坐在餐厅的一角。他们不用我带位,都知道走向。但是有一个叫罗伯特的工程师总过来和我说话。他是个地道的本地人,一辈子只有服役海军的两三年离开过,所以他的南方腔特别难懂。我几乎听不懂,只好礼貌地看着他努力点头。我事实上就是羞于承认当年听力考满分的我,现在竟然听不懂真人说话。但是,我的点头无意间给了他一种错觉,让他觉得找到了一位千载难逢的知音,同意他所说的任何事情。
我在这个餐馆工只干了四个周末。罗伯特在这八天内忙着和我套近乎,而且越说越认真,最后他和我确定时间要带我去见亲戚的时候,我才明白,我那些点过的头都是有代价滴。后来生活中认识了不少印度人,发现他们的习惯动作是摇头,而不是像我一样的瞎点头。就悔不当初学学印度人,只摇头不点头就好了。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我订的实验材料到了。该没日没夜地加班干活儿了,加上无颜以对罗伯特,我便辞了工,回到我之前笃定的生活轨道上去了。
那时候刚到美国几个月,正雄心壮志,不知天高地厚地想着弄个诺贝尔奖,再顺便解放一下全人类啥啥的,就决定心无旁骛地回实验室干活儿,为伟大的病毒研究事业奉献青春去了。
三十年过去了,现在回想曾经的峥嵘岁月,我这应该也属于干过餐馆工,一方面填补了简历上的空白,一方面也算人生圆满了。苏轼写过,“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哈哈哈!
听人说, 带位对其他在餐馆打工的人很重要!
把什么样的人带到什么位置会影响到其他打工人的收入, 除非小费均分!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使劲地点头
Very sweet of you!
不容置疑,人家罗伯特可没把你当印度人。
还记得你跟李向阳的故事。
花花,写的文都特别好看。
写的有趣!
读完闭眼回味,这才发现,本来经常被哂笑的那些初来乍到的青涩岁月,原来可以抚慰今日中年旅途上的疲惫灵魂。。。
谢谢花妹美好的又一篇:)
你看,就这么个打餐馆的小故事,写出了这么多“文学小景点”:千年老二,红领巾牛仔、举脸任人涂(这个“举”字用得真好)、红唇烈焰、折纸烟灰缸、把花妹吓跑了的工程师的爱情等等,都在花妹的笔下恬淡坦然、饶有趣味地挥洒出来。。。
先唠叨两句,接着看:))
呀,文字精品轩开了,赶快闯入,嘿嘿
花花写的有趣,偷偷问一下,亲为啥没看上罗伯特呢?:)+1
哈哈, 我也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