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里面的练功,有一项是踢腿。就是当你左腿向前踢高的同时,右手去拍左脚尖。然后换右腿踢高,左手拍右脚。这样循环往复,一脚一踢地往前走。走到尽头,转身留头,接着再踢。留头就是当你转身的时候,头留在原来的方向不转,等身体转好了,头猛一下子转过来。踢腿转身留头,一气呵成。
我小时候偷看人家练功的时候,勉强学会了这个动作。之后走路散步时就连带着踢踢腿。我的腿能踢老高了,一字马都没问题。穿裤子的时候,我一向是单腿站立,刷,一条腿一下踢进去,再刷,另一条腿也踢进去。脱的时候,最后一个动作是将脱下的裤子,高高踢到空中,再用手去猛抓过来。
最近忽然发现,踢裤子的时候踢不高了,这样手抓的时候就不那么潇洒了。要知道,下榻之前的最后一个动作如果不完美,会严重影响睡眠质量滴。思考总结了一下,发现是踢腿的武功报废了。
我一向不喜欢锻炼,就算走个路散个步,都找各种理由推脱。夏天太热了,冬天太冷了,春天风太大了,秋天有点过敏。尤其今年夏天忒热,我基本没出去走路。就这样,我的童子功丢了。
得练。我开始回去走路了。
我们社区有一条三迈半长的步行道,绕着一个湖一片草地,然后沿着一条蜿蜒的小溪转回来。走路的时候,颇有一番乡野溪边舟自横的味道。我每次走到湖的另一边空旷无人处,也踢踢腿扎扎马步,幻想着做回一名英明神武的女汉子。
可是才没过几天,我就悲剧了。昨天在湖边散步时一时兴起,又开始踢腿。我嘴里念念有词,脚下踩着鼓点儿,左右开弓,踢了起来。踢来劲儿了,猛踢一脚,只见一条弧线,优美地划过晚霞如梦的天空后,咣叽一声……。
我的鞋,被踢到湖里了。
我单腿站立,看着转瞬间吞下我的鞋的湖水,傻眼了。平时委婉可人的湖水一下子变得深不可测。
我一般走路不带手机,感觉太沉,反正自己也不是重要人物,没什么大事儿可误的。这下证明我又错了,真要误事儿了,打不了电话求救。
这时天色渐暗,太阳已经完全没入湖面,蚊子开始成群结队地涌上来。我这人特招蚊子,朋友家人都知道。出门的时候只要带上我,大家都不用抹防蚊药,我一个人掩护大部队,负责喂饱蚊子。恐怕这一次我又会被叮得头大脸肿,减肥目标又要泡汤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一个小时,也可能只有五分钟。在我急得快要哭出来的时候,忽听身后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我赶紧转身留头,没踢腿。
看见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牵着一条同样高大威猛的狗跑过来。
我迅速权衡了一下,还是分不清哪一个更危险。是我继续喂蚊子等家人觉悟沿着小路过来救我,还是求这位陌生人帮忙?
我还没来得及想明白,高大威猛已经跑到我身边。我一慌,站立的单腿开始左右摇晃,在我倒地之前,高大威猛停了下来。一切都发生在眨眼的功夫,来不及做任何选择了,只能认命认怂。不怕,咱不是会踢腿吗。
昏暗中看到,高大威猛是一位介于三十到六十岁之间的汉子。这么说是因为我对猜美国人年龄特别不靠谱,我能把二十五岁的新同事猜成四十五,问人家孩子上几年级。
汉子先开口,急切地问,你没事儿吧?你心脏有问题吗?你血糖有问题吗?你家住哪里?要不要送你回家?
听起来像是一位靠谱的人。我松了一口气,告诉他,我没啥事儿,只是需要借用一下手机,叫家人送鞋过来。汉子满脸疑惑地看着我光着的一只脚,反应不过来。什么样的人会把自己正穿着的鞋往湖里扔呢?除非某种病人忘了吃药。
不巧的是,汉子也没带手机。但是他迅速做了个决定,说派他的狗回家取鞋。这回轮到我疑惑了,这狗有那么聪明吗?
汉子低下头,对着高大威猛的狗说了句什么,摸了摸狗头,拍了一下狗屁股,狗就闪电一般冲了出去。我发现狗跑的比人快得多。通常看见人和狗一起散步时,都是狗迁就人,拽着人往前赶,人在后面屁颠屁颠跟着。早上的时候,看到的画面更揪心。人们一手端着咖啡杯一手拿着盛狗屎的袋子遛狗。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很担心他们喝咖啡时会举错了手。
汉子转身开始和我聊天儿。我特别注意收敛,保持距离,遵循不能和陌生人说话的原则,尽量少暴露自己。高超的撩汉技术今天是用不上了,安全回家最重要。
聊天中得知,汉子是军人,在附近的军营工作,住在和我同一社区,有三个女儿。怪不到他刚才反应迅速,现在举止得体。我感觉多了一份安全感。
转眼间,狗穿过草地,叼着一只鞋狂奔回来了。这狗是聪明,走的是直线,而不是曲里拐弯的步行道。汉子一边拍着狗,一边把鞋放在地上让我穿。
天,这是一只巨大的运动鞋,像船一样,至少比我的号码大一倍。我满心欢喜地汲上了鞋,因为太大了,根本不能说“穿”这个字儿。但是肯定比光脚走几迈里路好得多。
我踢拉着鞋和汉子一起,绕着湖,沿着小溪走过桥梁,回到了社区。这条步行道今天显得特别特别长,且走了一阵子。走到他家门口时,他指了指自己的房子说,这就是他家,现在送我回家,明天我可以把鞋还回来。
路灯底下,我看了看他家的房子彻底松了一口气,不再端着假装淑女,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他家和我家只有五个房子之隔,我经常看见他太太在院子里忙前忙后,种草种花。他家车道边上总飘着一面国旗和一面州旗。他们的三个女儿最大七岁,我知道每一个人的名字。
我指了指我家,谢过他,就回家了。
第二天,我把这只鞋和一盒巧克力一起,送还他们家。汉子已经回军营上班走了,他太太丽萨开门看见是我,还没说话就笑弯了腰。说不敢相信竟有此事,有谁会自己把鞋踢到湖里,还偶遇了邻居,还互相不认识,走到家门口才知道邻居是邻居。只因为汉子不常在家,我又不常走路,邻居五年了,居然没见过。
这时候,高大威猛的狗走了过来,闻了闻我的右腿和穿过汉子船鞋的脚。聪明的狗,踢腿招来的事故,汉子的鞋,完完整整构成了一个“狗腿子”的故事。我算明白了,“狗腿子”的来历原来是出自这里。
同时还证实了汉子确实三十二岁,我这回没猜错年龄。
亲,你的十三双在博客发过文啊:)
你认识二丫头吗?她那儿鞋多,都藏在地下室~~
前次讲出门时因十三双靴子引起的选择困难,导致存有报告的ubs盘从口袋中滑落,到快轮到自己做报告时,演习的警报突然响起,最后不仅躲过一劫,而且还受领导歉意。
这次为重拾童子功,散步也在勤踢腿,不巧这一踢,踢丢了一只鞋,却踢出了邻里佳话。读到此时,我在想,花花会不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另一只鞋也踢进湖里。祸不单行嘛。按花花的洒脱随性,完全可能发生。为什么没有发生,也许是要把鞋如意地踢进湖里也是个技术活,不那么容易。何况,谁又能担保两只鞋栓紧的程度一样呢。
总之,花花总能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真是吉人天相!
我以前走路的时候,也踢腿,踢树叶。现在不敢了,只怕一个不巧,会仰面朝天跌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