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行李洗漱完毕,Jim就来接了我去系里一个教授的party。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五月天,在教授家开满鲜花的后院。介绍我的时候,关于墓地野餐就成了我的一个梗。三年后他退休时我又回来参加他的欢送会,彼时我的梗就增加了好几个。
一个是关于我搭顺风车的事儿。 刚到没几天他派我去开会,大概替我报名时没想到我的英语那么烂。去时搭谁的车记不得了,回来时我在会上认识一个记者,路经我们村就搭了他的车。他还绕路带我去了吉米卡特总统的故居,但是没见到卡特本人,见到了他开杂货铺的兄弟,长得特别像他。回到系里时Jim已经在很焦急地等我了,一见到我就长舒一口气。说系里的车回来没见我在车上,还以为我丢了呢。
还有一个是打乒乓球的事儿。系里有个乒乓球台我有时候去打球,赢了所有人。Jim就带着我附近到处找人打球,到处吹牛掐架,出差了还交代别人带我去赴约,回来啥也不问先问谁赢了。他说他就喜欢看我几板子把对方抽得满地找球,特别过瘾。我当年打过少年队,后来打过州冠军,当时对付那些业余的实在是不在话下。
Jim因为是系主任经常出差,如果是附近开车就会带着我见世面,跑遍了州里的各个部分。他和人讨论时,我通常是一脸懵圈地左看看右看看不知所云。等问到我了我突然说,麻烦能否别说法语说英语。他们的南方英语我当时是一句都没听懂。
Jim是做病毒的,手下一众人在实验室忙。他每天下午两点钟必带着咖啡和甜点过来喊大家休息。我之后三十年的喝咖啡历史就是那时候开始的。休息的半小时他就说话特别慢,很耐心地问我各方面的进展。这期间我好朋友在中国被谋杀了,临死之前寄给我一封信,我收到信时信封很诡异地没封。也就是说,我在知道她死后收到了她忘了封口的信。可想当时我的心情。Jim交待我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对我nice。
体会到Jim的好,是离开之后。当时做病毒研究有一个大的实验,需要一长天。我前一天必须把所有的材料准备好,第二天早早开始。那天我刚到学校把车停好,就看见蒙蒙的晨光中,走过来高高个子的Jim,手里端着永远不离手的咖啡杯。他居然是来帮我研磨材料的。研磨需要相当的体力,关键是赶时间,第一个样品和最后一个之间不能间隔时间过长,否则结果会不准确。有了老板的帮忙,我可以很轻松地完成。离开时,他端着已经凉了的咖啡杯边喝边走。这时天已大亮,阳光透过宽大的窗户洒进来,照在一排排研磨过的样品上,我不由地心升温暖。此后每次我做这个大实验,他都过来帮忙,还说他天天坐办公室,需要伸锻炼,申请这个机会,弄得好像是我在帮他,都不好意思拒绝。后来到了新的老板手下,一样研磨样品,我没了帮手,手忙脚乱时才意识到,并不是每个老板都有义务帮你。
Jim是个极严肃的人,很少见他开玩笑。有个课题需要联络系里另一位教授,他就带我过去见面。那位年轻教授一见我们就喊,Jim,放过我吧,我是个结了婚的男人。我在一边嘿嘿笑,Jim一脸正经装没听见。每次我和Jim一起走到门口,我总是习惯为他拉门,他总是抢先一步为我拉门。罕见地开玩笑说,我虽然不太年轻,仍是个男人。有一次我突发奇想地要给老板和太太做馄炖吃。看似简单的活儿,我忙了一下午,弄得满身满脸的面粉,煮出来一锅片儿汤。Jim和太太肯定饿坏了,每人已经各吃了一包土豆片。Jim慈祥地笑着说,我其实今天特别想吃炸鸡。然后带我们出去吃了炸鸡。之后每次提起此事,他太太都在一边捂着嘴笑,Jim就会递过去一个眼神制止她,然后走过来安抚我。他太太领教了我的做饭技术后,就很贴心地经常让Jim带吃的给我。我那时每周做一次饭,一锅米饭加一锅乱炖。别人做的任何饭都比我的剩饭好吃。因为老板要退休,他手下的一干人马都各寻出路。我找到一个车程四小时之外的位置要面试。老板不放心,就派了系里的秘书开着系里的车带我去。还交待秘书同时看看我的新房东靠不靠谱。估计如果他不是系主任就亲自出马了。
Jim有两个女儿,一个大我两岁,已结婚生子,一个小我两岁也独立生活了,但是都住在附近。我很快也和她们很熟悉了,然后就跟着她们混。这样我的英语突飞猛进地进步,但是学了一口南方腔。她们俩最喜欢听我读书,有时候抓起一本圣经要我念一段,然后笑得前仰后合,我在一边也跟着傻乐。那年头儿出国的人比较少,可能看着一张东方脸说着一口南方腔是一个比较奇怪的组合。有一次跟小女儿去看独立日焰火,路上停车吃饭。她问我吃鱼还是吃肉,我选了鱼,又不明白tuna是什么样的鱼。她要来餐巾纸,歪歪扭扭画了条鱼。我怎么看都像猫,于是服务员端出做好的鱼给我看了看。另一次我点了炸鸡肝,她不知道怎么画了,估计没见过。Jim全家个子都高于一米八,小女儿是个典型的金发碧眼美女,长睫毛忽闪忽闪地,笑起来美极了。她对付超速罚款的警察就是笑,通常都管用。有一次看见路边有卖西瓜的,明码标价三块钱,她教我怎么用一块钱加温柔的声音和笑容买到。我把笑容先堆在脸上,然后摇下车窗,用刚学会的嗲声嗲气开练,她在一边拼命忍住笑。聚会见到她们家亲戚,小女儿就介绍我,说是她父母刚领养的女儿,争了她们的宠,她们变成被领养的女儿了。
Jim很早就开始投资股票,每次走进Walmart他都说他是股东之一。退休后继续经营原来的圣诞树农场。太太是个小学老师,他们生活应该不错。惭愧的是,离开以后二十几年忙着为五斗米折腰,再没有回去看望过他们。开始的几年互寄一张圣诞卡,汇报一年的变化。几次搬家换工作之后就失去了联络。两年前终于成行,老人家刚刚去世几个月。
他八十三岁的时候因心脏过缓生活不能自理住进了养老院。太太和孩子们轮流每天去看他。他拒绝见任何人除了家人。系里的秘书曾经去看过他,坐在轮椅上的他浑身不自在。在认真思考了六个月之后,他决定停药。他以为心脏病的药一停很快就没命了,但是又过了三个月。然后他就拒绝进食,一周后辞世。交待不要任何仪式,把骨灰埋在他的圣诞树农场。
我去后唯一能做的就是,请了他们全家人以及后代去当地最好的饭店吃了顿饭。他太太已经有点认知困难,但是绝对一眼认出来我,她一直坐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不停地说,so good to see you girl, so good to see you girl。后来我翻看以前的照片,发现所有的聚会,我都是坐在她身边。我隔着桌子跟他女儿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能做的最多的就是:改变这个人的命运。Jim,就是改变我命运的人。
回到他们家我要求单独和老板呆一会儿。还是原来的房子原来的客厅,他锻炼身体的走路机还在角落里。骨灰盒上有他望着我微笑的照片。双手抚着老人家的骨灰盒,我任自己哭得撕心裂肺。和Jim在一起的片段像电影一样从脑海里闪过。回想起他弯下腰拥抱我的感觉,非常想念这位像父亲一样呵护过我的人。走出房间,Jim太太走过来拥我入怀,一边擦我脸上沾着的纸巾屑,一边说,宝贝儿,不哭,没事儿。
由于Jim曾经服役于海军,海军会按军队礼仪惯例安排下葬。我答应Jim太太 ,到时候无论我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都会飞过去参加葬礼。
記住了一個人.
也共鳴了這句話 : 心里有各种感受唯独没有留恋!
人到成年后越来后走,这种生死永别的伤感就会越多,保重。
本年度最佳博文,感人至深,令人泪木,每一个字里面都充满了花花对Jim的感情,父亲节这么的一篇,想必他一定在天堂读到了。
遇到贵人了!
“我其实今天特别想吃炸鸡”--- 多么幽默! “决定停药“,& ”拒绝进食“--- 肃然起敬!
一个活生生的大写的Jim 被 灿灿(参参)地 复活了!!!